2024合作意向书(通用33篇)
第五条 电视剧前期创意以及文学剧本的创作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聘用编剧完成。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的立项申请以及合拍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文学剧本的人物和情节进行实质性的更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擅自更改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电视剧在中国境内的主要拍摄景点为_______,变更新的景点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条 电视剧主创人员由甲乙双方分别选派,其中,甲方主创人员占百分之__,乙方主创人员占百分之___。乙方主创人员的联络及工作安排由乙方负责。主创人员名单及相关费用详见本意向书附件一。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准予拍摄的批复之日起____日内签署正式的《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合同》。《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合同》的内容包括出资的管理使用、收益亏损的计算和分配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属于依法注册、合法存续并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电视剧制作单位。
第十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在此向对方保证:
1.有能力并有权利签署本意向书,且其在履行本意向书下的所有义务时,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联合制作电视剧中的权益转让或抵押。
因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其承诺或保证而引起的赔偿、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诉讼费用等,该方当事人应当保证对方当事人免于承担。
第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意向书:
1.乙方在本意向书第十条第1项所作的保证不真实;
2.乙方依据其本国法律破产、解散或被吊销法人资格;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意向书:
1.甲方在本意向书第九条或第十条第1项中作出的保证不真实;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甲方被依法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意向书终止履行: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一致同意解除本意向书;
2.甲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的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的立项申请未能获得批准;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除本意向书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意向书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若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意向书,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若甲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一条第1项或第2项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3.若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二条第1项、第2项或第3项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意向书一旦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就因本意向书产生的收益或损失,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出资比率分配或承担。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书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 本意向书附件为本意向书的组成部分;本意向书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在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二条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意向书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2024合作意向书 篇8
住宅和商业项目合作意向书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拟开发建设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占地面积约45亩,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和商业。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拟达到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乙方经过考察,决定发挥自身优势,以帮助甲方推荐和寻找投资伙伴的方式就项目开发进行合作。
综上,为了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关于双方的出资额、股权比例和到位时间
1.1甲乙双方在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中的出资比例为对等出资,即甲乙双方分别出资________万元。
1.2在对等出资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分配为:甲方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_____%;乙方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_____%。双方按此股权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和进行利润分配。
1.3甲方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在项目公司成立时到位,乙方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位。
第二条关于项目经营管理权和股权回购选择权
2.1甲方全权负责项目日常运作的经营管理,作为对价,甲方承担因项目经营管理的具体盈亏状况而导致的一切风险和收益。
2.2乙方不参与项目日常运作的经营管理,为此乙方将获得根据项目经营情况在投资期间每满十二个月就有一次选择是否退出项目合作的权利。
2.3如果乙方选择退出项目合作,则甲方承诺无条件地按月投资回报率1.5%的比例,溢价回购乙方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具体回购价格根据乙方实际投资时间据实计算确定,该溢价回购承诺不因项目经营的具体盈亏状况而改变。
2.4如果乙方选择不退出项目合作,则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对项目公司的经营成果(或净利润)进行分配。
第三条关于乙方对项目公司财务和管理的监督
甲方承诺在项目公司中财务部的会计由乙方委派人员担任,负责对项目公司财务和管理进行监督。该会计人员工资由项目公司参照当地薪金水平发放,补贴由乙方根据乙方标准自行发放,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保证
4.1乙方出资到位后,甲方须及时与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并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2乙方出资到位后六个月内,项目公司应当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否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前溢价回购乙方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
4.3甲方以其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作为履行溢价回购乙方所持项目公司股权的保证;若甲方届时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回购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将其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其它
5.1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后,双方的合作内容以《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为准;《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没有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
5.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的争议事项,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