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精选25篇)
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3.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股权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作为。
乙方迟延支付任意一期股权价款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
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
2.若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乙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大写: 元)人民币。
3.本协议生效后,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被要求承担公司股东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若甲方违反声明,甲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若乙方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此外乙方应承担为继续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调档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的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协议。
4.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
5.本协议被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八条 生效条件及手续
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后即具法律约束力,自乙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正式生效。
2. 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各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国际商事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协议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为中止期间。
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且各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3、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4、不可抗力事件终止后,若合同未被双方解除,合同双方应在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协议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委托人:
受让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篇13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涂料公司(下称涂料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收购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涂料公司现股权结构
1-1涂料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省略],注册资本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意向合同”的附件9。
1-2甲、乙双方根据“意向合同”之约定,在双方交接涂料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涂料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朱智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1。
第二条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涂料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涂料公司,剩余出资额由乙方决定有关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涂料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1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以其所对应的涂料公司的净资产为根据,并最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附件2)。
3-2根据上款所述的评估报告,甲方转让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其中实物资产价值[略]万元整、注册商标价值[略]万元整。乙方以人民币[略]万元的价格整体受让甲方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中的[略]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略]万元,即注册商标由涂料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意向合同”的约定,乙方已将总价款的65%给付甲方。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除总价款的15%作为保证金外,乙方将剩余总价款的20%全部给付甲方,由甲方授权的代表共同验收并出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涂料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涂料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第六条清产核资文件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涂料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作为本股权收购合同的附件3和附件4。
第七条涂料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涂料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涂料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7-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涂料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权利交割
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涂料公司享有《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税收负担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补充、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第3项以后为哈尔滨市涂料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照):
1、双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
2、哈尔滨涂料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3、税务登记证;
4、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