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包工包料合同(10篇)
45.检测费用支付:应由方一次性垫付,46.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47.由甲方承担;不48.达标49.则;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50.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12.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
内照射指数≤1.0
外射指数≤1.0
3.1.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表3.1.2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
类类
内照射指数≤1.0≤1.3
外射指数≤1.3≤1.9
注:类装修材料使用范围不受限制;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
3.1.3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不大于1.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污染物ⅰ类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200≤400
游离甲醛≤0.08≤0.12
苯≤0.09≤0.09
氨≤0.20≤0.5
总挥发性有机物
注: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 装修包工包料合同 篇十
甲方:乙方:
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装修,经双方协商,同意把该外墙装修项目,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便于施工管理,确定双方责任及结算方法,特订立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施工图纸项目及工程有关变更通知书;
2、负责协调处理提升机械使用。
3、提供有关材料到场。
4、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二、乙方职责
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有关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保证符合
xx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饰面板工程),做到满贴法施工饰面砖无空鼓、裂缝,饰面板垂直、平整、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等操作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验收规范,一旦经现场技术人员发现渗水、掉落等问题,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返工工料均由乙方负责补偿。
2、施工安全: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注意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教育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有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出现有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费用。
三、施工进度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进度安排表进行施工,如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进度安排另详。
四、结算方式
所施工项目实施展开面积进行结算,线条、梁面、柱等零星项目均按实际贴展开面积计算。按实际展开面积元/m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包括砂浆搅拌、砂浆调运、水泥砂浆打底在内等工作范围在内,不贴瓷板面如凸窗面、底其它饰面项目乙方不做。
五、付款
外墙开工后每10天预借伙食费一次,打完底后,预付工资暂借10元/m的80%计算(含预借伙食费在内),外墙贴完后,付至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90%,余款10%五个月后付清。
六、其它事项
1、本工程在施工期间,一切日常生活、住宿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其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