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25篇)
二、工作内容及纪律:
甲方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部门,工种为_____,乙方培训期为七天,试用期为壹个月,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此协议,但必须提前(干部、收银员十五天,普通员工七天)通知对方。试用期满签订协议。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及乙方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合作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程序与保密制度等,乙方如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劳动报酬:
本公司遵循按劳取酬的原则,甲方按现行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法,按月发放;甲方也可相应调整乙方工资,并严格执行国家低工资保障制度。乙方入职前含一周或____月培训工资,按每日8元补助,入职后第一个月属于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签订此协议,并在协议合作期内每月扣发基本工资的10%,协议期满后,除补发所扣工资外,另在原级工资里加50元工资。________年以上在原级工资加100元工资。
四、离职:
乙方在培训期及试用期未满一个月自动离职,甲方将拒发乙方工资,乙方试用期满后自动离职,需提前填写离职申请单,并于(干部、收银员十五天,普通员工七天)后领取离职单,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月工资于次月发放。签定协议后乙方在协议未满前离职,视情节大小而定:
1.如属乙方自动离职者,需提前填写离职申请单,并于(干部、收银员十五天,普通员工七天)后领取离职单,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月工资于次月发放,但协议期间所扣协议款将不给予发放。
2.如属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公司人事规章制度者,甲方给予此类劝退,当月工资次月发放,但会在协议款里扣除50%,以作惩戒。
3.如属公司部门每月末尾淘汰制人员或工作表现不求上进者,甲方给予劝退者,当月工资次月发放,同时协议款也将扣除20%,以作惩戒。
4.如属甲方开除人员违反公司免职条款者,所扣工资及未发所有剩余工资将不予发放。
五、劳动协议终止的条件:
甲方有下列情况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此协议:
1.如甲方不按照协议书内规定的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此协议。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劳动的。
乙方有下列情况者,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此协议: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违反劳动合作协议的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协议内容,如有未尽事项或与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将根据具体事项进行商讨做出相对处理。协议期满,甲方应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续签协议,协议期满七天至十五天内,不履行续定手续并在公司继续任职者,视为自动降级,为公司临时员工领取基本工资。劳动合作协议期满前,甲方应提前七天终止或者续订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或续订协议手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承担一定违约金本协议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劳动管理部门保留存档。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 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用工合同。
一、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不为乙方交纳保险。
3.乙方在工作期间自身发生意外(包括死亡、突发病等)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工伤除外。
四、工作报酬
1.按双方商定的计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费用。
2.合同终止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厂证、工作服、等等全部归还后方可结算工资,若有遗失或不归还将照价赔偿,在工资中扣除。
五、工作纪律
1.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按排。
2.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时需事先请假。
3.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岗。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