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消防管理制度(通用32篇)
一、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二、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三、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办公楼防火制度
一、各科对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用电、防火教育,对重点防火部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三、办公楼内不准存放
四、不准随地扔烟头、火柴杆,下班前关闭电源。
五、不准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水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食堂防火制度
一、伙房内的煤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四、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六、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29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在本村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开展两次以上较大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指导企业和村民做好对外来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开展村(社)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消防重点单位,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单位,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对村民住宅,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辖区内企业(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导、督促村民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开展争创年度村消防安全先进单位。
六、做好村(社)内消防管理资料积累和帐册登记、建档工作。
七、保管好各类灭火器材装备及村(社)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等。
八、根据本地实际,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30
1、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2、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
3、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4、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5、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6、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7、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8、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9、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10、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11、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种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31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
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
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七条:
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 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
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
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 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