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通用3篇)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3
西景花园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1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1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1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1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1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1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1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