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精选范本(精选25篇)
三、请假及休假待遇
1、事假
事假期间工资应全额扣除,当月实发工资=月工资—(月工资/当月工作日总数事假天数)。一年之内,员工累计事假天数不得超过10天,超过者,公司可酌情决定不向其发放年终奖直至解聘。
2、病假
病假期间工资按原工资的60%(即扣除40%)计发,当月实发工资=月工资—(月工 资/当月工作日总数事假天数40%)。一年之内,员工累计病假天数超过20天,公司可酌情决定不向其发放年终奖。
3、产假
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公司上一年度该员工月平均工资向该员工支付生育津贴。
4、其他
婚假、丧假、年假、法定假日期间员工工资全额发放。
第六章 奖罚办法
一、一般规定
本奖惩办法系公司奖励和处罚员工的依据与规定。员工具有以下奖惩之情形者,应由直
属主管或管理部门依事实呈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告,并列入员工个人记录。有关奖惩
措施于年底相抵之后将给予:加/减薪、升/降级、加/扣奖金等奖励或处罚。
二、奖励
1、嘉奖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嘉奖一次: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成效并能及时完成任务者;
1.2热心服务,表现积极,有优良具体事实者;
1.3爱护团体荣誉,足为同仁表率者;
1.4协调或促进内部团结表现特佳者;
1.5有其它功绩者。
2、记功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记功一次:
2.1工作效率特高,大幅提前完成重大任务者;
2.2对业务开发有特殊贡献者:
2.3对于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后,卓有成效者;
2.4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5举发舞弊、违规、盗窃、泄密、浪费、损毁公物或其它有关本公司权益者;
2.6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3、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记大功一次:
3.1遇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处置得宜,保全人身或财物之安全,因而减少损害者;
3.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3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4、奖金或晋级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奖金或晋级—次:
4.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4.2对于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4.3有其它特殊功绩者。
三、惩罚
1、申戒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查证确实者,课4以申戒一次:
1.1 工作经常落后,未按规定作业或作业不详、不实者;
1.2 未按规定穿著服装,经警告不听劝告者;
1.3 无故不参加公司各种集会或活动者;
1.4 与同事争执不听劝阻者;
1.5 办公场所内随地乱丢果皮纸屑、吐痰、制造脏乱者;
1.6 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1.7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在工作现场吃零食;在上班时间玩游戏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者;
1.8 上班时间从事非业务有关之私事者;
1.9 有轻微旷工现象或多次上班迟到且无正当理由者;或
1.10 其它违反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应予申戒。
2、记小过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课以记小过:
2.1 因疏忽导致公司财物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2 上班时间擅离职守怠忽工作者;
2.3 言行轻浮或其它违反善良风俗行为者;
2.4 担任主管,对属下不良行为知情不报者;
2.5 未经许可携带公司物品外出者;
2.6 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者;
2.7 担任主管,滥用职权,恶意辱骂员工或谋取不当利益者;
2.8 不听上级指挥,违抗命令或恶意辱骂主管者;
2.9 主管值班未到岗,且事先未说明并安排替补者;
2.10 任职期间被申戒达三次者;或
2.11 其它违反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应予记小过者。
3、记大过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课以记大过一次:
3.1 因个人过失或失职或不依公司规定作业,导致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2 在工作场所饮酒、赌博及其它不良行为者;
3.3 撕毁公告,破坏公物者;
3.4 搬弄是非,制造谣言,影响同仁和谐或情绪者;
3.5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对象或工具者;
3.6 托人打卡或代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3.7 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工作现场者;
3.8 使用非法软件及非因产品开发需要玩电子游戏者;
3.9 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之查询,故意隐藏或报告不实者;
3.10 主管值班未到,经提醒仍未补值班者;
3.11 任职期间记小过达三次者;或
3.12 其它违反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应予记大过者。
4、解聘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公司有权立即解聘(即解除合同关系),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依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处理,行为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4.1 在录用时或劳动合同期间出具虚假证明、提供不实信息、遗漏重要事实或存在其他情形,致使公司做出的意思表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
4.2 盗用或滥用公司图章印鉴,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或者对外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损害公司权益或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4.3 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或所从事工作之便,营私舞弊,私收贿赂及或商业回扣、介绍费、佣金、好处费等,经查证属实者;
4.4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工作,或者与任何第三方通谋,损害公司利益的或经公司多次批评仍未改正的;
4.5 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
4.6 侵占、私藏公司财物,或者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损坏公司财物,财物价值(包括一次或累计)达到或超过人民币20xx元的;
4.7 挑拨离间导致公司人员离心分裂的;
4.8 染有不良嗜好(包括但不限于:酗酒、赌博、吸毒),严重影响其正常工作的;
4.9 在公司办公场所或在工作时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有伤风化活动的;
4.10 从事某些行为,严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的;
4.11 未经许可进入公司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帐号或他人信箱者;
4.12 窃取他人计算机中的资料,或未经当事人或其主管同意复制当事人计算机中的资料;
4.13 有意在公司网络或信箱里传播含计算机病毒的档案或信件者;
4.14 在网络上观看、下载、传播有损国家利益或不健康之内容者;
4.15 任何期间累计记大过达三次者;
4.16 其它违反国家法纪及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应予解聘者。
第七章 辞职及劳动合同续签
一、员工辞职
1、日期限内,经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视为自动辞职,劳动合同自前述条件满足时即行解除。
二、辞职手续
主动提出离职的员工,须得前三十日提交员工辞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员工辞职申请书到向公司领取员工辞职手续表,办理以下辞职手续:
2.1工作业务交接;
2.2缴回各项工作用品及文件资料;
2.3人事、资产、财务、咨讯物品缴验;
2.4工资福利结算;
2.5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三、劳动合同续签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需要,公司可与员工协商在原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协商续签事宜,并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如无相反规定,新劳动合同自原来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未续签,劳动合同将在到期日自行终止。
第八章 员工关系与沟通
一、员工活动
为了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及令员工长期保持身心舒畅,公司会不定期举行各类康乐及聚会活动,例如:郊游、公司周年庆、生日会、春节联欢会等。
二、员工投诉
如果员工希望就有关工作事宜作出正式投诉,应首先口头或书面向部门主管提出,相关负责人会于一个星期内向投诉员工了解及讨论有关投诉。对于所有匿名的信件,公司将不予受理及跟进。
三、员工咨询
员工如因工作或私人生活问题要寻求协助,可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如合理正当将得到公司的积极协助。
《员工手册》使用说明
1、本《员工手册》中,所称“员工”系指X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