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管理制度(精选30篇)
实验室管理管理制度 篇1
为加强电工实验室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工实验室是进行电子电工学习、训练的专用场所,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维护。
二、仪器、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搞好建帐、立卡工作,需妥善保管好说明书。
三、仪器要按编号分类存放,陈列有序。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防压等工作。若有仪器损坏要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
四、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个人不得长期占用。
六、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下课后,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室内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损失,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实验室管理管理制度 篇2
一、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在开学初要有实验计划和实验进度表。
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用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三、中学任课教师应在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将实验预约通知单填交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在器材准备完毕后,和任课教师一起进行检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响实验课的正常开展。
四、任课教师在课前必须做一遍学生实验或演示实验,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中的注意要点,提高实验的成功率。
五、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实验桌上。
六、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以防万一。
仪器使用、借用制度
一、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凡借用仪器一律填写仪器出借登记表。
二、仪器借用应按时归还。借前和收回时应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检查,并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三、仪器应妥善保管,不移作他用,杜绝教学仪器的流失。
四、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按时收回。
五、仪器管理人员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帐物核查工作,如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及时追回。
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个人借用的仪器,造成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二、学生实验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价赔偿。
三、仪器被盗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赔偿处理。
四、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由借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对赔偿仪器的金额,原则上按现价赔偿。
仪器报损制度
一、教学仪器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在使用中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二、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能修复的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对各类仪器、药品一学期检查一次,及时做好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教学仪器报损(耗)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
五、审批权限:仪器(材)报损须填写教学仪器(材)消耗报告表,低价易耗仪器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做好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上的仪器报损,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报损。
六、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七、对报损的仪器应注明损坏的程度及原因。
八、对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仪器明细帐和总帐中做好减少工作,并填好结存栏。
仪器交接制度
一、仪器保管人员调动或更换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仪器总帐和明细帐,逐一核对帐物,对短缺的仪器、药品原保管人应作出解释并负责追回。
三、移交范围包括各类帐册、仪器、钥匙及有关的所有资料、记载等。
四、交接清单必须由主管领导、移交人、接收人签字。
安全守则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则。
二、不要把餐具带进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实验完毕,应洗尽手再离开实验室。
三、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应切断电源。
四、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中学生物理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明确实验室是巩固科学知识的重要基地。
二、实验前,每个学生必须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三、进入实验室,由任课老师确定学生组数、组长,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调动。
四、在教师宣布实验开始前,不得动用仪器。实验前,小组长应查点本组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发现问题主动报告老师。
五、实验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按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六、实验结束,小组长必须再次清点器材,保证齐全,该洗刷的必须洗刷干净,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室内自始至终保持安静,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喧哗、吵闹。
八、实验器材是国家财产,必须人人爱护,因违犯操作规程损坏仪器的,必须照价赔偿,同时,要进行批评教育,以防再次发生。
实验室管理管理制度 篇3
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安全职责
1、科学保管仪器设备,定期督促人员维护保养,保持仪器室实验室清洁。
2、根据教学需要,及时做好所需物品的订购、领取、保管工作。
3、登记教学仪器总分类帐和明细帐,及时做好新仪器验收登记、破损仪器核销工作。
4、严格执行实验室、仪器室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实验教学计划的执行,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对新调拨、新购置、新制作的仪器、药品要及时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6、保管好实验室资料档案,特别要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7、做好仪器设备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蛀。
8、所有仪器、药品都不得外借或私用,无故短缺或丢失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9、每天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备查。
实验室管理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进一步搞好我校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工作水平,促进实验室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验室管理督导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管理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督导的范围包括校内各单位的实验室、实验管理室、仪器室、训练室、实习室以及试剂材料库等。
第三条 成立学校实验室督导组,成员3~5人,从我校离退休或在职的、德高望重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实验教师或管理干部中聘任,聘期一年。
第四条 督导组要深入各实验室,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实验效果、设备器材管理、实验室环境与卫生。实验室安全和节约水电状况等。听取师生对实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实验室建设方案和重大实验设备投资项目的论证。
第五条 在不影响正常秩序的条件下,督导组可以到任何一个院(部、室)采取有效方式检查实验室工作。对任何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人或事,有权批评、教育和制止。
第六条 督导组工作
1.督导组每学期至少要对每个实验室检查两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安排。每次检查按照《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检查指标》(见附则)的要求逐项评分,每学年末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按各实验室得分多少排序,写出学年工作总结,由督导组组长向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汇报。检查记录、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
2.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一次。
3.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学生或教师座谈会。
第七条 检查结果的应用
1.督导组检查结果作为评选实验室候选单位的依据。凡进行实验室工作评比时,候选单位按日常检查得分多少确定,不再进行临时性检查评比。
2.每学期将检查结果通报全院,对管理好的予以表扬,对差者给予批评。
3.在经费分配、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中对管理先进的实验室予以适当倾斜。
第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管理管理制度 篇5
一. 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