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集锦(通用32篇)
(1) 设备主要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 主要设备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 设备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 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 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 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维修车间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生产部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维修车间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 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致于厂生产部存查。
4.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 厂生产部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屏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维修车间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5.维修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集锦 篇14
1.目的:
为了确保空压机、热交换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护人身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2.空压机安全管理
2.1非空压站人员严禁入内,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入内。
2.2空压机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3空压机房内,不得悬挂和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2.4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超压运行。
2.5空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挂警告牌,并有人监护。
2.6空压机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检修。
2.7空压机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铅封(年月)。
2.8手动压力安全阀每周由操作者试放一次,并记录。
2.9空压机操作者按规定作好运行记录。
3.热交换器安全管理
3.1每年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六年进行一、二次全面检查。
3.2有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3.3安全阀每年校对一次,并有铅封。
3.4表面不允许有严重腐蚀,点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1/5。
4.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1机动车辆指:运输车辆、叉车、公司及私用汽车。
4.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须按公司规定的范围、时速行驶,厂区交通限速5公里/小时,车辆在车间内和转弯处限速3公里/小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进入厂区要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则。
4.3公司自用机动车辆(指叉车)必须经综合管理科检验、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每年审验一次,并根据情况经常抽查,凡审验、抽查不合格的车辆,必须停驶,严禁无证驾驶。
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机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5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应接受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员有责任安全行车、保养车辆,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驾驶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6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主动让外宾车、特种车。
4.7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员和部门领导,及时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5.起重设备(单臂吊车)管理
5.1起重机械应定期检查,修理和维护保养,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2起重机械的上下限位、小车限位等防护装置齐全、良好。
5.3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十不吊”:
①物件超负荷或液体过满不吊;
②违章指挥或指挥不明不吊;
③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④吊索和物件捆扎不牢不吊;
⑤横拖斜拉不吊;
⑥人站在起吊物上或吊物下不吊;
⑦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⑧带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埋入地下物件不吊;
⑩安全装置失灵、行车设备有缺陷不吊。
6.危险作业管理
6.1目的: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高坠、触电、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2基本定义:对操作者本人,对周围其他人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危险作业。
6.3危险作业范围:
6.3.1高处作业(凡是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和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
6.3.2带电作业;
6.3.3禁火区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的作业;
6.3.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6.3.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6.3.6在轻质屋面上(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作业;
6.3.7符合本规定基本定义的其它作业。
6.4审批手续:
6.4.1进行危险作业,应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安环技术科或安全管理员进行现场检查,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登高作业高度在2—5米时,可由(公司安全管理员或部门负责人经现场检查,审批同意后施工)。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一份执行部门留存,一份审批部门留存;
6.4.2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时,必须口头(电话)请示安环技术科、该生产中心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施工。执行部门应有负责人在现场指挥,并采用临时安全措施。有关审批部门到现场进行补检和填写申请单。
6.5危险作业人员条件:
6.5.1年满18周岁以上;
6.5.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6.5.3经安全教育后,具有本作业所需要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6.6安全作业:
6.6.1危险作业中要派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6.6.2危险作业时要佩戴防护用品,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6.6.3危险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畅通,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6.6.4危险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清理和清点,并向同意施工的部门报告。
6.6:危险作业考核:
6.6.1对违反或不执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后果情况等,按违章违纪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集锦 篇15
1.管理范围
本标准适用某厂维护范围的特护设备的管理。包括空分车间、合成车间、净化车间的关键设备。
2.管理职责
2.1生产部负责检查车间巡检挂牌、记录落实的情况;组织重大的隐患整改与抢修工作;检维修方案的审核与质量验收;考核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巡检挂牌;检查班组巡检挂牌、记录落实的情况。维修车间负责组织隐患整改与抢修工作;检维修方案的审核与质量验收;考核工作。
2.3车间班组负责所属范围内特护设备的巡检挂牌、记录。
3.管理内容
3.1特护设备包括:
a、空分车间:空气压缩机、氧气压缩机。
b、合成车间:焦炉气压缩机、合成气压缩机、
c、净化车间:转化炉。
3.2车间设备主管周二、五9:00—10:00挂牌一次,班组每天在8:30—9:30;14:00—15:00各挂牌、记录一次。
3.3巡检中发现问题应认真分析处理,对威胁生产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车间、厂调度报告,由调度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处理。
3.4厂、车间、班组参加各装置的特护活动。每月组织一次,时间为月底25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认真整改。
3.5每次活动班组应有特护总结,内容为:设备运行情况;上次存在问题的处理;抢修与隐患整改情况、存在的隐患与处理措施。各车间负责人每月应随时抽查一次记录,并列入考核。
3.6某厂每季组织各车间进行一次关键特护设备分析会,讨论存在的问题与处理办法,对重大的疑难问题立项攻关。
3.7车间6月28日前交上半年的特护总结,12月28日前交全年的总结。
4.考核办法
4.1生产部负责对特护承包奖的考核与发放。
4.2巡检、记录不落实,或未挂牌,每次扣30——50元。
4.3责任心差,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每次扣100——500元;检修、抢修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停机的扣100——500元;影响设备停工的扣200——500元。
4.4不按要求参加特护活动或特护分析会,或未写总结的,扣10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