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手册(精选24篇)
第四十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规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四十一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十二条 考勤事项的惩处办法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工作纪律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请假及休假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和周日属公休假日。法定休假日主要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天数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具体探亲假期为:
一、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员工探亲假的往返路费自行承担,探亲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五条 病假。员工因病、伤必须住院治疗,须持医院有关证明报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不享有奖金,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一、5天内(含5天):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52%/22.5请假天数;
二、5天至1个月(含1个月):基本薪酬64%/22.5请假天数;
三、1个月以上: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76%/22.5请假天数。
第四十六条 丧假。员工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去世,可给予3天丧假。丧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七条 婚假。员工结婚可休假3天;晚婚可另增加一次性连续休假12天。婚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八条 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享有90天产假;晚育享有120天产假;无故超过规定假期者,按病假处理。女员工产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九条 事假。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应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请事假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一、3天内(含3天):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64%/22.5请假天数;
二、3天以上: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76%/22.5请假天数。
第五十条 公休假。公司员工工龄满5年的可申请享有公司提供的公休假。工龄满5至10年的(不含10年,下同),公休假为5天;工龄满10至15年的,公休假为7天;工龄满15至20年的,公休假为10天;工龄超过20年的,公休假为14天。员工公休假期间享100%基本薪酬。员工已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公休假。
第五十一条 员工的医疗期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享有医疗期。具体按劳动部《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 请假规定
一、员工申请探亲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公休假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待批准休假后将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员工休假完毕后,须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注销假期。无故违反规定未办理销假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八章 薪酬及福利
第五十三条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员工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按岗位等级取酬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薪酬制度,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并保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政府指定的机构,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员工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资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五十五条 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岗位性质和等级,确定员工的工资待遇,并以此作为支付薪酬的依据。员工工资水平随岗位和等级的变动而变动。
第五十六条 员工工资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等。下列项目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失业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其他依法或依公司规定应扣除的部分。
第五十七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提前1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五十八条 员工从较低级岗位调整到较高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一般按较高级岗位的最低档次执行;员工从较高级岗位调整到较低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一般按较低级岗位的最高档次执行。
第五十九条 员工因调整岗位及等级,工资的调整自岗位或等级调整之日的下月起执行。
第六十条 员工试用期工资按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六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薪酬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管理和处理的职权。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薪酬发放明细的核定;财务部负责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严禁相互打听工资水平。因相互打听他人薪酬信息,造成泄密的,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出公司的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六十三条 公司员工不得向其他公司或非公司人员透露公司薪酬结构和工资水平,由此造成泄密的,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出公司的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员工手册》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五条 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员工手册》的内容,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本《员工手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公司原有的规章制度与本《员工手册》相抵触,按本《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员工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企业员工手册 篇21
引言
欢迎您加入_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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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手册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制定的,目的为使各员工明确及遵守公司相关制度,保障各员工之权益,并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效率。员工如对本手册有任何疑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本手册之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公司人事制度将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而进行修订,公司保留在需要时修订和变更员工手册内容的权利。新补充或修订的条款将以人力资源部通告的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员工。
员工手册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本公司。员工离职时,应将本手册交回公司。
总裁致辞(略)
……
第一章 公司介绍(略)
……
第二章 人事聘用
第一条聘用
1. 招聘原则(略)
2. 招聘程序
_各部门、各频道公司的人事,统一由控股公司人事部负责。
各部门按已制定并审定通过的人力资源预算与计划,向人事部提出申请,将需要的人员数量、标准、条件及职责、职务、上班的时间填写在“聘请员工申请表”上,并经行政总裁批准。
待聘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后,推荐给有关部门,经有关部门主管及经理面试后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的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将共同确定该员工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工作职位及考核办法,并报请行政总裁批准。
录用人员必需备齐所有有关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2寸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近三个月内的医生体检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复印件,外地员工还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等文件,经人力资源部验证,并根据本员工手册的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成为公司的一员。
3. 招聘方式
公司采用公开招聘的方法,包括:
(1)在报纸登招聘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