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手册(精选24篇)
6、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7、忠于职守、敢于负责。
8、务实、准确、高效。
(三)员工仪容仪表规范
我们是医院形象的代表,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蕴藏着医院深远的文化涵养和优质服务理念,如下的规范要求,将会体现您协作的精神和优雅的气质:
1、着装:工作期间按医院要求要统一着装。工作服要保持整洁、挺拔;鞋袜干净、光亮;不可穿高跟鞋,只可穿护士或平底鞋;在同一处佩戴统一的服务标识。男员工须经常清洗、修剪(以不遮耳朵为宜)头发,不留胡须;女员工需将长发盘起或束起,面部略施淡妆,不准戴耳环、戒指等首饰;穿工作裙时应穿与肤色相同或相近的长筒丝袜,做到得体、整洁、精神、稳重、大方。
2、举止:全体员工要落落大方,彬彬有礼,在顾客面前不掏耳、不剔牙、不挖鼻孔、不抓头发、不吸烟、不整理衣帽、不说脏话、不嬉戏打闹;在服务工作中要做到四轻: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取拿物品轻。
3、站立:姿势端正,直腰挺胸,目视前方,双腿站直。女士脚跟并拢,双脚自然成60度,呈“V”型,双手自然下垂相握于身前腹处。男士两脚平行与肩同宽,两手侧放,呈现端庄、大方、稳重之感。
4、坐姿:轻、稳入坐,坐姿立腰、挺胸,上体自然挺直,面容平和自然,不前倾后仰,歪歪扭扭,腿脚不能伸长和抖动,要求舒展、端庄大方。
5、语言:与顾客交谈,要精神饱满、彬彬有礼、语调亲切、声调适中,要将普通话,适时运用各种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做到顾客至上,热情有礼。
6、行礼(导医):在迎接顾客时,应向前迈半步,然后保持站立姿势,双眼注视对方的脸部,双手下垂,身体向前自然弯曲15度,同时致以礼貌用语,示意后恢复原状。
7、行走:行走时头要正、肩要平、胸要挺、两手自然摆动。非紧急事情不允许快跑和急走;要与顾客礼让,让顾客先行。引领顾客时要走在顾客的右前方3米左右,转弯时主动身手示意。
8、态度:服务态度是医护人员的第二素质特征,要充分体现亲切感、热情感、朴实感、信任感,具体为14个字:主动、热情、殷勤、耐心、细致、周到、亲和。接待顾客时不得左顾右盼、心不在焉,眼睛平视顾客;征求顾客意见时要态度诚恳,有失礼之处要及时向顾客道歉,顾客如有不礼貌言行时,不得与顾客争辩,应耐心解释。
(四)社交礼仪规范
我们要培养自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我们的医院将以我们优秀的员工而骄傲,我们将把自己严谨而富有朝气的精神风貌呈现给每一位来宾和就医者。
1、与人交谈时应讲普通话,使用礼貌语言。
2、与人交谈要耐心倾听,不随意打断对方的谈话,不鲁莽提问,不打听对方或他人的隐私,不说粗话、脏话、带刺的话。
3、同事间交流,应当谦虚谨慎,措辞得当,维护医院形象,不相互指责,不探听他人是非,不议论涉及医院机密的事情。
4、接待来客要热情迎送,礼貌得体、不亢不卑。
5、名片是身份标识,接名片时要用双手接过,接过后要当面读一下,以确认对方的姓名;递送名片时,要将名片正面正对对方接,右手递。
(五)日常行为规范
我们的行为举止体现了我们的自身修养,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会使您受益终身。我们是医院的主人翁,我们一同在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医院的兴衰成败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将视医院为家,维护医院、维护我们的共同利益。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私人电话。凡因病因事等请假,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填报《请假条》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和院长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办公区内禁止吸烟,不吃零食,不看闲书;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乐观进取。
3、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关系和谐。不将个人喜好带到工作之中,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4、进入会议室及其他部门,应先敲门、听示意、后进入,进入房间随时手关门。严禁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呼喊他人。
5、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医院”;注意通话的方式方法,要保证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通,迟接电话需表示歉意。
6、办公室物品需放置有序,文件资料应摆放整齐,随时保持整洁。
7、下班时应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8、节约每一张纸、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减少浪费,节省支出。
9、如无特殊情况,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应使用客用沙发及其它客用物品。
10、不能私拿医院的公用物品,也不得接受顾客和厂家任何形式的馈赠(如红包、回扣等),否则将受到医院严重的处罚,直至开除或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出勤
如果您缺勤则意味着其他员工将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从而增加其工作量。因此,每个员工都应该把自己的缺勤次数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或提前一天通知您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和人事部门。缺勤、迟到、早退将作为您工作记录的一部分,并将会影响您在本院的职业发展。
(一)出勤规定
(1)院长以及经院长核准免予打卡者。
(2)因公出差,经核准者。
(3)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并书面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倒班人员按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按时上下班工作。排班表上报人力资源部后,原则上不得调班,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者,需填写《调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有效。
(二)考勤制度
1、上班前和下班后,员工要记住按规定时间亲自打卡考勤,并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
2、所有员工需到医院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由于特殊情况未能打卡考勤者,需持《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于3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过期限或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3、如未经允许利用其它方法请别人代考勤者,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0元,被代方要按上一条之规定补办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处罚10元/次。迟到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以旷工论处,不到半天者按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依次类推。同时处以日/小时300%的罚款。连续旷工超过二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作除名处理,医院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5、考勤卡丢失或摧毁则按30元/卡赔偿。
(三)请休假制度
1、员工有事请假,一律事先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主管科长(主任)签署意见,经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后方为有效。经批准的事假期满后,仍不能上班,应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超假工日按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休假必须持本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并经医务科长在《请假条》上签字、业务副院长和院长批准后方为有效(因急病就近治疗的需符合急诊病症规定的范围,并持经就诊医院同意的急诊证明和药费收据,除大病外最多病休三天),休假期限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遇节假日不顺延。
3、不论各类假期,请假人员均需要将核准审批后的《请假条》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查。
4、除因急重病或意外事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5、员工请假期满未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批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急重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6、当您的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医院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假期。
7、您请假时,必须将您经办的事务交他人代为办理。如果您是科室(部门)负责人,您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内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您的职责,以方便工作的开展,并在《请假条》上注明授权人的姓名。
8、请病假1天以内工资可照发,但须递交本院医生诊断证明,医务科签署意见,自第二天起停薪;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工资及奖金;请事假超过一周者(婚丧孕产假除外),须递交书面辞呈,并参照员工辞职规定办理。病、事假累计超过3天,扣除全月奖金及相应天数工资。
9、如医院派出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薪酬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