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管理制度(精选33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建立完整全面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本规定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执行。
四正文
1总则
1.1本规定包括劳动用工、员工管理两个部分,其中劳动用工包括招聘、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待岗、解职部分。员工管理包括职务任免、工作守则、交卸手续、给假、奖惩、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部分。
1.2本规定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条款制定。
1.3本公司员工的招聘、报到、试用、职务任免、解职、交卸、给
假、奖惩等事项,除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1.4公司除董事、监事外,自总经理至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公司员工,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岗位、生产岗位、技术岗位等序列。
管理岗位分为:
经理、副经理
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
科员
生产岗位分为:
车间主任
主管
班组长
员工
技术岗位分为:
主任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1.5公司除正式员工外,因发展或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季节性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以聘约或合同为准。
1.6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及通告、办法。
2劳动用工
2.1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均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岗位工作为原则,招聘、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待岗的具体操作方法遵照公司《员工招聘制度》。
2.2解职
2.2.1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自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免职、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八种。
2.2.2本公司员工死亡的为自然解职。
2.2.3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由社会统筹保险处发放。
2.2.4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日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2.2.5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2.2.5.1员工因患病需长时间治疗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较长时间离岗,超出病假、事假规定范围的,经总经理同意,可自请停职(停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停职期间不发放任何薪资和福利费用,各类保险中单位应交部分、个人应交部分全由员工个人负责。
2.2.5.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三个月者。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2.2.6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自请停职者,停职日期结束15个工作日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因病停职者,自停职日起六个月内未能病愈申请复职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者,可予复职。
2.2.7违犯公司规章,经查证属实,由公司做出处理规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组)讨论通过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者,予以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2.2.8本公司员工离职,除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方能离职。
3员工管理
3.1职务任免
3.1.1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3.1.2职务的派免除按照公司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主管副总如认为部门经理有必要进行任免时,可以书面文件呈请总经理批示;各部门经理如认为本部门主管有必要任(免)时,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交行政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呈总经理核定。
3.1.3职务的任免经核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发人事任免决定。
3.1.4职务的委派经核定,自人员到岗之日起执行新的岗位的工资标准。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2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二)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和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工长是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施工队长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惩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负责组织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安装后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八)对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库、专人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机械设备要按施工总平面进行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协助事故的调查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符合归档要求。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处审查存档,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未设分公司、办事处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处审查。
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4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