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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写作

公司员工手册范本怎么编写(通用3篇)

2024-04-02 01:22:14文秘写作打印
公司员工手册范本怎么编写(通用3篇) 第一章劳动条例一、招聘酒店以任人唯贤为基本原则,凡有志于酒店服务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对照酒店招工简章,报名参与。酒店将通过考核面试体检等必要的程序择优招聘员工。被录用者需按不同工种交纳相应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证金。....

  5.1.5 员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况下, 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5.2公司实行补休假制度

  5.2.1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后,每年享有6个工作日的补休假;

  5.2.2员工请补休假需提前1周书面申请。

  5.2.3补休假需在一年之内休完;它不予累计享用,也不折发酬金。补休假的休假时间按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第六条 病假

  6.1员工每月可以享有一个工作日带薪病假。如果员工该月未休病假,则既不能累积,也无任何补偿。

  6.1.1一个日历月中,员工请病假2个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个工作日起,在扣除当月出勤奖后,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病假工资。

  6.1.2凡因重大病因须住院、手术者,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发放,但须出具市级医院住院诊断证明。

  6.2凡请病假,应在病假当天亲自或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在病假结束返岗当天出具公司指定医院(急诊除外)的病假证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审核归档。

  第七条 产假

  7.1女员工生育享有产假。

  7.1.1单胎顺产休产假90天,从预产期前十五天至预产期后七十五天。配偶分娩给假1天。

  7.1.2 24岁以上分娩头胎者,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给假3天。

  7.1.3难产多胎等根据各地方政府规定给假。

  7.2所有女员工必须于孕后一个季度之内通知部门主管其怀孕状况。

  7.2.1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

  7.2.2产假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

  第八条 事假

  8.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主管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事先未得到批准的缺席,按旷职处理。

  8.2事假期间工资不发。

  第九章 培 训

  第一条 培训目的

  1.1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服务的要求。

  第二条 上岗培训

  2.1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

  2.2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

  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

  岗位应知应会;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和本部门规章制度;

  2.1.2上岗培训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2.2上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员工转正评定相结合。

  第三条 在岗培训

  3.1在岗员工业务培训由各部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凡公司出资培训的,培训前员工应根据公司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3.1.1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来公司培训或组织有关员工参加公司外培训。

  3.1.2在岗培训可采取岗位交叉培训、业务提高培训、新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

  3.2公司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对现有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培训。

  3.2.1对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实施。

  3.2.2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的内容包括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识、新技能、等等。

  3.2.3对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由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专项申请,报店长或区经理批准执行。

  3.3培训考核的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条 待岗培训

  4.1待岗培训是指员工离开原岗位,列入编外,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培训。

  4.1.1待岗培训的内容为员工手册、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等。

  4.1.2待岗培训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4.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无效,可列入待岗培训。

  多次违反员工手册及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尚不足以辞退;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部门认为应待岗培训;

  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的;

  4.3员工待岗培训按下列程序办理:

  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呈批手续;

  由所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主管集体讨论决定;

  店长或区经理批准执行。

  4.4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待遇如下:

  待岗期内,发基本工资,停发任何形式的奖金和津贴、补贴。

  对延长待岗期三个月的,从延长期的当月起其基本工资逐月递减20%,但最低额不低于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

  待岗培训员工不享有当年年休假。

  4.5员工待岗培训考核合格,原则上安排回原部门,若原部门无法接收,公司将另行安排岗位,员工工资按新岗位重新确定,若员工不服从分配,公司可与员工终止合同。

  4.6 待岗员工重新上岗后,若再次被列为待岗对象,可劝其辞职或作辞退处理。

  第十章 调 动

  第一条 调动种类与程序

  1.1 调动是指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工作地点和职位级别的调整。

  1.1.1 员工调动分为平行调动、晋升调动、降职调动和临时调动。

  1.1.2 普通员工的调动主要是店内调动;管理人员的调动,除店内调动外也可以是店与店之间的调动。

  1.1.3 员工没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以终止合同论。

  1.2 任何调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2.1 所有调动,都须经部门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管理人员调动视级别不同须经店长或区经理批准。

  1.2.2 公司对于进行内部转移的员工,给予相当于该员工在转出单位当月月工资2倍的搬家津贴,由转入单位承担。

  第二条 平行调动

  2.1平行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薪酬不变情况下的职位变动。

  2.2员工的调动取决于以下(但不限于)情况:

  部门工作量的增减;

  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进行的职位轮换;

  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工作急需;

  新店开张;

  其他原因;

  第三条 晋升调动

  3.1 晋升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上调整的职位变动。

  3.2 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有资格晋升到高职位:

  员工在原职位表现优秀;

  有担任高一级职位的能力和潜力;

  完成晋升职位所必须的教育与培训;

  诚实、正直、态度积极;

  3.3 晋升调动可通过自荐或直接主管推荐,经2级批准,由经人力资源部的审核实施。

  第四条 降职调动

  4.1降职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下调整的职位变动。

  4.1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由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以降职。

  4.1.1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4.1.2 由于组织结构调整,相应职位被取消,没有合适的职位空缺。

  4.2 降职人员从降职的次月起执行新职位的工资与福利标准。

  4.3 降职调动应当从严掌握。

  4.4 员工有权对降职调动提出异议,但公司一经决定,员工应当服从。

  第五条 临时调动

  5.1 如果一个部门的人员临时紧缺,经店长或区经理同意后,可以从其他部门临时调动人员。被临时调动的人员仍执行原职位的工资福利标准。

  5.2 临时调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否则该员工必须办理正式调转手续,工资福利按新职位标准执行。

  第十一章 安 全

  第一条 安全规则

  1.1 禁止在仓库、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1.2 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1.3 未经保安部门允许,不得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

  1.4 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1.5 员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1.6 员工在进行危险性工作或在危险地区工作,应佩带公司提供的防护服、防护工具。

  1.7 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机动车(叉车)。

  1.8 公司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1.9 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1.10 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第二条 火情处理

  2.1 当火警发生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

  按动最近之火警报警器并通知值班人员和安全部门主管;

  通知总机,说出火警发生的地点及火势大小;

  呼唤最近的同事援助;

  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尽力将火扑灭;

  切勿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扑灭因漏电而引起的火情;

  把火警现场所有的门窗关闭,并关闭所有的电器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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