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选27篇)
3.管理责职
3.1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a) 监督检查员工考勤纪律,调查处理考勤违纪现象;
b) 设专人负责各部门考勤记录统计表的收集、录入、统计汇总与反馈; c) 指导、监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门考勤管理工作,审核分子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3.2各职能部门是所属员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
a)教育督导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纪律。
b)审核本部门员工的相关考勤申请流程,监控员工日常的考勤违纪行为并反馈给考勤主管部门。
c)本部门内指定专人(部门考勤管理员),负责依照本管理规定,做好部门员工每月考勤的统计上报工作。
3.3信息管理部门是考勤管理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部门,主要负责:
a)开发或提供专业的考勤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负责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
b)系统日常操作的指导、咨询,与供应商确定良好的售后服务。
c)系统故障维护,数据安全管理。
3.4 各分/子公司(事业部)是本单位员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参照本 规定,结合当地政策与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并上报总部人力 资源部审批备案后组织落实。
4.相关定义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4.1“请假”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因私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而应履行告知申请和签批手续的行为。
4.2“迟到”是指到了规定的上班时间,员工未按时到达工作岗位的行为。
4.3“早退”是指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员工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4.4“旷工”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应到达工作岗位而擅自不到工作岗位的行为。
4.5“窜岗”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非联系工作需要,员工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随意到他人工作岗位的行为。
4.6“怠岗”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但不努力工作或没用心工作或干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行为。
5.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民间节日和加班
5.1 工作日:实行一周5天工作日制,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5.2工作日作息时间。公司根据季节,将工作日工作时间分为夏令、冬令时间。
5.2.1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执行夏令时间,原则上规定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5.2.2 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冬令时间,原则上规定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5.2.3具体工作时间调整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发文通知为准,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事业部)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参照以上要求制订,具体方案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并送总经办备案。
5.3休息日。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原则上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2天,但生产一线及轮班制岗位的休息日不固定,实行轮休。
5.4法定休假日。公司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休假日执行。公司在下列节日期间安排员工休假,若有调整,将以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作为依据再行发布通知:
a)元旦:1天(1月1日)
b)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国际劳动节:1天(5月1日)
d)国庆节:3天(10月1、2、3日)
e)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
f)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9
为规范公司内部考勤及请假管理程序,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
(一)每日考勤原则上以当日签到记录为准。考勤每月汇总,如出现多人次无签到记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调查核实并报经理批准后,另作处理。其余未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二)凡因工作需要不能签到的,必须口头或电话通知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事后不补,均按事假处理。
(三)因私请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四)部门员工加班后需补休的,由部门负责人拟定调休计划报经理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五)安护员、保洁员考勤,以每日考勤记录为准。
二、请假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请假停止工作进行办理时,可向公司请假。除工伤假外,所有假期均须填写《职工请假审批单》,完成审批程序后,交综合管理部考勤员处作为工资核发依据之一备案。请假时限超过3天者,经批准后应将有关工作交接完毕,方可离岗。
(二)请假的种类: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工伤假、计划生育假八类。
(三)适应范围及请假程序
◆病假
1、适用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患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时,根据国家规定享有医疗期。
2、职工请假(伤)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15分钟内电话通知所在部门领导及综合管理部。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综合部提供病假条,否则按事假计算。需入院治疗的,应于住院后一周内,委托他人持,《住院证》和病历复印件办理正式请假手续。请长假病职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可予以调整工作岗位,本人不能或不愿接受调整的,公司根据国家劳动法之相关规定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事假
1、适用于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职工。职工一次事假最多不得超过15天,全年不得超过20天。
2、职工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单》报批,事后不补。半天以内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管理部备案;1天以上,3天以内的事假,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单及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3、事假请假审批权限同样适用于婚假、丧假等的审批。
◆婚假
适用于公司已转正职工以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结婚。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如符合男28周岁以上,女26周岁以上的初婚晚婚条件的职工,经公司经理特别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2、职工请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婚假。
◆丧假
1、公司职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之父母)去世,可依据国家规定给丧假3天,去市外或省外料理丧事适当给予路程假。
2、职工请丧假如需去外地料理的,经请假审批后应交接完手头工作,方可离岗。
◆产假
1、适用于按国家和公司规定履行了生育申报审批程序的合法结婚女职工,不论生育的'为活胎或死胎均可按规定享受产假。
2、女职工请产假必须至少于产前l周内向公司申请,并出示医院证明和准生证,经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
3、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对待。
4、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享受产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享受工资及其他福利。
5、夫妻双方系晚育的,在女方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3天,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哺乳假
职工自产假休满到婴儿l周岁以前,每天享受两次,每次30分
钟的哺乳假,视同正常出勤。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超过一小时。
◆工伤假
1、适用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公司职工。
2、工伤职工接受治疗可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安排人员护理。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
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计划生育假
1、适用于因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需要暂停工作进行人工流产、结扎的公司职工。
2、已婚女职工流产或夫妻双方进行结扎、节育手术的,可享受15天的计划生育假。
3、计划生育假实行员工提前申请,凭医院计生证明履行审批手续。
四、考勤及请假的薪金处理方式与绩效考评
(一)考勤的处理方式
I、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扣罚10元,迟到、早退达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计算。当月累计迟到一次按10元扣罚,迟到两次以上的,按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40元,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