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精选35篇)
第四十三条行政部是公司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单独或协助办理证照的申报、注册、年检、变更、注销、备案等事项,相关文件和材料由公司领导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
第四十四条公司印章、证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需使用、复印办理有关事项的,应事先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四十五条公司印章、证照须避免丢失、损坏,要明确保管人员。如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及时办理挂失、作废和补办手续。
第五节办公物资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办公物资包括一般低值易耗物品及高值办公设备,由行政部负责购买、登记入库、发放、管理。
第四十七条办公物品采购。经部门主管同意,再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专人负责购买。
第四十八条办公用品、设备均须做好台帐,明确使用人或保管人。
第四十九条办公设备应合理使用,注意维护保养,保障办公的正常进行。若有故障需检修的,应由行政部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第五十条存放办公用品的房间、储物柜钥匙由专人严格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办公物品损坏、报废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六节合同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五十二条公司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由合同经办人员与对方进行初步接洽、商谈,合同由行政部起草或初审,由公司领导进行最终审核、签订。
第五十三条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对方签订合同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有授权书。
第五十四条凡需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合同,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上报批准或备案。
第五十五条合同签订后,涉及公司收付款的合同,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将合同送至财务室,会同财务室按公司领导指示的时间、方式、价款进行收付。
第五十六条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生效合同对外付款。无合同、合同未正式生效、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账号不一致的,财务在请示领导以前,不得对外付款。
第五十七条合同用章、合同文本由公司领导指定人员保管。
第五十八条签订虚假合同的、利用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予以处罚,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节会议管理
第五十九条会议类型。会议一般有部门例会、公司经营会议、公司大会、临时会议、对外会议等。
第六十条召开部门会议的,一般在周一举行,由各部门负责组织,由部门主管主持会议。参加人员为部门主管、部门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上周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安排本周部门工作等。
第六十一条召开公司经营会议、公司大会、临时会议的,由行政部负责组织,主要内容为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经营路线,解决经济问题;公司大会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一般为一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参加人员视情况而定。
第六十二条召开对外会议的,一般由行政部门组织,由公司领导主持,或由上级部门组织和主持,行政部做好协助工作。
第六十三条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应准时到达;携带必要记录工具;会议开始前,应尽量把手机铃声调为震动,尊重他人,尊重会议;会议发言须文明礼貌,避免语言粗俗,更不能语言攻击。
第六十四条行政部负责做好会议前后的各项后勤支持工作。
第八节安全与保密
第六十五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保障人员财产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涝、防止人为破坏、责任事故等。
第六十六条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应组织安全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公司具体安全保卫工作由物业部门负责。
第六十七条安全保卫人员因失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根据岗位责任和奖惩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八条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要保持经常性,员工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
第六十九条公司保密规定。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不能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七十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商业谈判中的事项;3。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4。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5。其他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七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拷贝秘密文件、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将秘密文件带至公共场所,或在公共场所谈论。
第七十二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得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开除,构成商业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节车辆管理
第七十四条公司车辆应为业务开展做好服务,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七十五条车辆如需送厂修理保养,须事前向公司领导申请。
第七十六条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驾驶人员负责办理。车辆的各类资料交行政部存档或者直接由驾驶人员保管。
第七十七条驾驶人员应注意合理使用、勤加养护以及减少开支。
第七十八条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带情绪开车、有故障开车,避免违规行为或事故发生。
第七十九条外单位或人员借用车辆,应事先得到公司领导许可,私自借车的,若发生意外情况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八十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十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即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聘用、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八十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岗位编制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计划,由公司领导决定或变更。
第二节招聘录用
第八十三条招聘原由。为推动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需要增加人才储备;因业务扩充需扩大编制、增加人员;人员异动,需进行人员补充。
第八十四条用人原则。用人唯贤,德才兼备;能者上,庸者下。
第八十五条招聘流程。(一)确定人员需求;(二)由行政部发布招聘信息;(三)筛选人员面试;(四)面试;
(五)综合面试意见,得出是否招聘结论;(六)面试满意的,通知入职。
第八十六条招聘人员。(一)内部招聘:员工可自荐、部门推荐,最终由公司领导决定;(二)外部招聘:可以通过网上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等形式进行。
第八十七条初步甄选。根据求职人员的资料,以及岗位要求进行甄选,从中选出面试人员,通知面试及要求。
第八十八条面试要求。(一)面试时间合理安排,面试前做好准备工作,布置好场所;(二)普通员工由用人部门和行政部进行面试,管理人员由用人部门、行政部进行第一轮面试,由公司领导进行第二轮面试;(三)面试时要从求职人员基本情况、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个人性格等多方面进行了解,综合判断;(四)查验面试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证书,收集资料、证书复印件。
第八十九条面试合格的',由行政部通知其入职并告知注意事项,如提交个人免冠寸照2张。
第九十条正式录用后,由行政部做好相关人事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以及会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第三节试用与转正
第九十一条试用期限。求职人员面试合格后,确定其试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第九十二条试用期解聘与离职。试用期内员工有违规行为、能力明显不足或其他原因可予以解聘;员工提出离职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十三条转正。员工试用期期满后向部门主管提交《转正申请书》,申请转正,由部门主管进行评估,再将评估意见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十四条转正后,由部门主管将工资调整、社保办理等情况分别通知财务和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