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本(通用24篇)
第六十条召开部门会议的,一般在周一举行,由各部门负责组织,由部门主管主持会议。参加人员为部门主管、部门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上周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安排本周部门工作等。
第六十一条召开公司经营会议、公司大会、临时会议的,由行政部负责组织,主要内容为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经营路线,解决经济问题;公司大会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一般为一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参加人员视情况而定。
第六十二条召开对外会议的,一般由行政部门组织,由公司领导主持,或由上级部门组织和主持,行政部做好协助工作。
第六十三条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应准时到达;携带必要记录工具;会议开始前,应尽量把手机铃声调为震动,尊重他人,尊重会议;会议发言须文明礼貌,避免语言粗俗,更不能语言攻击。
第六十四条行政部负责做好会议前后的各项后勤支持工作。
第八节安全与保密
第六十五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保障人员财产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涝、防止人为破坏、责任事故等。
第六十六条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应组织安全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公司具体安全保卫工作由物业部门负责。
第六十七条安全保卫人员因失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根据岗位责任和奖惩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八条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要保持经常性,员工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
第六十九条公司保密规定。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不能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七十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商业谈判中的事项;3。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4。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5。其他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七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拷贝秘密文件、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将秘密文件带至公共场所,或在公共场所谈论。
第七十二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得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开除,构成商业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节车辆管理
第七十四条公司车辆应为业务开展做好服务,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七十五条车辆如需送厂修理保养,须事前向公司领导申请。
第七十六条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驾驶人员负责办理。车辆的各类资料交行政部存档或者直接由驾驶人员保管。
第七十七条驾驶人员应注意合理使用、勤加养护以及减少开支。
第七十八条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带情绪开车、有故障开车,避免违规行为或事故发生。
第七十九条外单位或人员借用车辆,应事先得到公司领导许可,私自借车的,若发生意外情况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八十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十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即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聘用、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八十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岗位编制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计划,由公司领导决定或变更。
第二节招聘录用
第八十三条招聘原由。为推动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需要增加人才储备;因业务扩充需扩大编制、增加人员;人员异动,需进行人员补充。
第八十四条用人原则。用人唯贤,德才兼备;能者上,庸者下。
第八十五条招聘流程。(一)确定人员需求;(二)由行政部发布招聘信息;(三)筛选人员面试;(四)面试;
(五)综合面试意见,得出是否招聘结论;(六)面试满意的,通知入职。
第八十六条招聘人员。(一)内部招聘:员工可自荐、部门推荐,最终由公司领导决定;(二)外部招聘:可以通过网上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等形式进行。
第八十七条初步甄选。根据求职人员的资料,以及岗位要求进行甄选,从中选出面试人员,通知面试及要求。
第八十八条面试要求。(一)面试时间合理安排,面试前做好准备工作,布置好场所;(二)普通员工由用人部门和行政部进行面试,管理人员由用人部门、行政部进行第一轮面试,由公司领导进行第二轮面试;(三)面试时要从求职人员基本情况、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个人性格等多方面进行了解,综合判断;(四)查验面试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证书,收集资料、证书复印件。
第八十九条面试合格的',由行政部通知其入职并告知注意事项,如提交个人免冠寸照2张。
第九十条正式录用后,由行政部做好相关人事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以及会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第三节试用与转正
第九十一条试用期限。求职人员面试合格后,确定其试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第九十二条试用期解聘与离职。试用期内员工有违规行为、能力明显不足或其他原因可予以解聘;员工提出离职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十三条转正。员工试用期期满后向部门主管提交《转正申请书》,申请转正,由部门主管进行评估,再将评估意见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十四条转正后,由部门主管将工资调整、社保办理等情况分别通知财务和行政部。
第四节薪资待遇
第九十五条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九十六条薪资构成。员工薪资由工资和奖金组成,奖金根据个人表现、企业经营情况发放。员工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通讯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等方面构成。
第九十七条薪资发放。公司每月2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相应调整,发放时向员工出具工资条,并由员工签收。
第九十八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障。
第五节考勤规定
第九十九条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自我约束,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百条工作时间。管理人员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30至12:00,14:00至18:00;安保人员实行倒班制,即三班倒或两班倒,每班次工作8小时或12小时;保洁人员工作时间为每天7:30至11:30 13:30至17:30。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设专人负责考勤,所有员工须按时打卡或签到,遵守相关要求;因工作原因无法签到、打卡或漏打卡的,返岗后应当向考勤负责人说明。
第一百零二条员工应按时上班打卡,迟到10至30分钟罚款20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罚款30元/次。
第一百零三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获批准即离岗,以及假期逾期却无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的扣全天工资,旷工一天的罚扣两天工资,连续三天以上旷工的公司可予以开除。
第一百零四条请假规定。员工因病、因事请假,请假时间一天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请假超过一天的须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申请的,应于上班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
第一百零五条病假。员工休病假须有医院证明(病历表、医嘱、药品单等),否则按无薪假期计算。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日工资60%计发,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伤的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事假。事假均为无薪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一百零七条婚假。请婚假时须有合法的结婚证,且结婚证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后;带薪婚假为3天,若为晚婚且初婚的再增加10天(女大于23岁,男大于25岁)。
第一百零八条产假。产假不少于90天(含节假),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支付。产假指第一次生育,非计划生育产假均按事假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丧假。公司员工亲属丧亡的,经批准可请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日期、天数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