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议管理制度(通用30篇)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统一会议管理模式,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会议流程,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执行
1.例会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召开,总经办应予以协助;
2.总经办人事负责对例会召开、会议纪要进行监督及考核;
3.除公司全员参与的会议外,各类会议资料由召开部门自行整理、存档、管理,其中周例会必须形成会议纪要进行存档;
4.如主办人有特殊情况不能主持会议,则可委托本部门指定人员召开日例会、周例会;
三、会议分类
1.公司部门日例会
1.1召开时间:每天上午8:40-9:00或每天17:00-17:30,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部门负责人需提前通知。
1.2主办人:各部门负责人
总经办日例会主办人:
产品部日例会主办人:
1.3参会人员:各部门所有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1.4会议资料:由各主办部门自行整理、保管
2.财务部周例会
2.1召开时间:每周一,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部门负责人需提前通知。
2.2主办人:
2.3参会人员:财务部所有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2.4会议资料:由财务部自行整理、保管
3.直营店周例会(视频会议)
3.1视频会议时间:每周一、每周六(具体时间原则上需提前一天通知),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部门负责人需提前通知。
3.2主办人:(如主办人有特殊情况不能主持会议,则可委托本部门指定人员主持召开)
3.3参会人员:各直营店店长、店员
3.4会议资料:由主办部门自行整理、保管
4.仓储部周例会
4.1会议时间:每周一11:00-12:00
4.2主办人:(需参与)
4.3参会人员:仓储部全员
4.4会议资料:由主办部门自行整理、保管
5.月例会
4.1会议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每月3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2主办人:各部门负责人
4.3参会人员:具体参会人员待通知
4.4会议资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指定人员记录)、工作总结PPT,由各部门自行存档、保管;
5.门店晨会
5.1会议时间:工作日9:30-10:00
5.2主办人:各门店店长(如店长有事不能主持需指定人员主持晨会)
5.3参会人员:门店所有员工
5.4监督人员:副总经理和总经办主管
5.5会议资料:晨会现场视频传送至微信群、其他资料由各门店自行整理、保管
6.半年度、年度会议
6.1会议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通知
6.2主办部门:总经办
6.3参会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6.4会议资料:会议签到表、各部门工作汇报PPT、会议纪要等,由总经办统一收取、整理、存档;其他会议决定由总经办负责起草交公司管理层审核发布。
7.其他会议
7.1其他会议:因临时事项需召开部门讨论的`会议,如:各专题会议、临时事项、员工对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其他部门协调等;
7.2主办人:临时事项主要负责人
7.3参会人员:临时事项相关参与人员
7.4会议资料:由主办部门自行整理、存档;
四、会议纪律
1.日例会、周例会、月例会必须按制度按时召开。如未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主办人)乐捐200元/次,在公司微信群中作为红包发放给所有员工。
2.所有3人以上的会议必须前往小会议室召开(特殊情况除外);会议结束会议主办部门负责整理会议室卫生,如未整理卫生,一经发现,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主办人)则需乐捐100元/次作为公司活动经费;
3.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状况。迟到则乐捐10元/次,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最高不超过100元。如需请假需经会议主办人批准。无故缺席者,乐捐50元/次,乐捐费用可作为部门活动经费使用;
4.会前明确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5.会议结束如有重要决定,需在1个工作日内起草、审核、颁布通知到相关人员;
五、附则
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根据公司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区域会议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司的办公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提升公司运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要求:
一、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区域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二、会议应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心中有数;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各类会议力求精干、高效,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
三、讲求实效。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具体成果。
四、严格会议纪律。会议主办区域应加强会议管理,做好会议安排;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区域经理请假,同时指定专人代为参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区域内各部门的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第四条、区域各类会议及其安排如下:
一、区域领导工作例会
(一)区域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召开。
(二)区域工作例会出席人员为区域内各项目主管,区域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由区域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出席时,可授权区域其他领导成员主持。
(三)区域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区域经理通报重要事项;各项目队长报告本项目上月工作情况,对照上月会议安排,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提出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 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区域经理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体工作并宣布议定事项。
(四)区域工作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重要事项和公司指示及时传达给项目每个队员。
二、项目例会
(一)项目例会,由区域内所著项目队长自行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会时间、参会人员等。 (二)项目例会由项目队长主持,该项目全体队员参加。 (三)项目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项目队长传达区域会议指示,通报项目近期总体工作安排和面临的问题;各班组领班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建议和本月工作安排;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项目队长提出部门下周工作要点、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四)项目例会由项目队长指定一名员工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主持人、时间、议题、发言概要、工作要点及时限要求。
三、区域及项目其它临时性会议,另行安排确定。
第五条、会议计划与统筹
一、每月28日前,区域经理与各项目队长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各类会议,编制《区域月度会议计划》。
二、凡已列入《区域月度会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临时会议时,主管部门应提前2天通知。
三、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六条、会议准备
一、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已列入《区域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主办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参会人员;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主办,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主办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与会人员;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
二、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主办部门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落实并布置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2、各区域召开会议需用公司会议室的,应向办公室书面提出,由办公室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