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选33篇)
第四十条投资决议的执行
(一)基金经理通过交易系统向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
(二)交易室主管复核交易指令无误后,分解交易指令并下达到交易室分配给交易员执行;
(三)交易室交易员执行交易指令;
(四)当天交易结束后,交易员应将各基金交易执行结果输入系统,提供基金事务部基金清算组作券银清算对账用,另当日整理《交易执行报告书》,打印当日《交易指令清单》和《成交明细表》,均一式两份,交易员在交给基金经理确认后,保留一份备查;
(五)当交易室主管在其授权范围内对交易指令有异议时,或交易员认为交易指令难以操作,通过交易室主管向基金经理提出异议时,基金经理认为仍然应该坚持原交易指令,基金经理必须在交易室主管提交的《交易信息反馈表》上签署意见;
否则,基金经理必须修改原交易指令,交易室执行新的交易指令;
(六)对于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室主管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公司分管领导、监察稽核部汇报;
(七)交易指令一律以电脑指令(基金交易指令系统)形式下达,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书面指令和录音电话指令。书面指令必须经基金经理书面签名,录音电话指令事后须由基金经理书面确认,严禁口头指令。
第四十一条基金经理在同一日对同一证券发出方向相反的交易指令时,中央交易室主管应拒绝执行。
第四十二条在交易执行过程中,交易人员应在指令范围内努力控制成本,争取最好的交易价格。并应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向基金经理通报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及对该项交易的判断和建议,以便基金经理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第四十三条交易室应积极就基金交易管理的情况通报给分管领导、基金经理和督察长。
第四十四条新股、增发新股、配股的投资流程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流通受限股的投资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节投资跟踪与总结第四十五条投资管理部必须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一)基金经理定期对其投资组合的近期表现与市场表现进行分析,对基金表现与业绩基准的表现差异说明原因,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二)基金经理对持仓证券或需要密切关注的证券进行动态跟踪,也可以委托研究部完成该项任务;
(三)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建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
(四)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拟订《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报投资决策委员讨论决定。
第五节投资核对与监督第四十六条基金事务部基金清算人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相关基金经理、中央交易室。
第四十七条中央交易室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第五章证券备选库的建立与维护
第四十八条公司实行证券备选库制度。证券备选库分为:可投资证券备选库、核心证券库及投资禁止库。基金经理只能投资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不可投资证券备选库中的证券,禁止库中的证券严禁进行投资。
第四十九条投资禁止库由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负责建立和维护。主要包括被ST、PT类的公司,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或因重大诉讼对公司资产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因与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存在重大关联关系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由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负责建立和维护,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的可投资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名单,在交易系统中设置相应的证券库。
第五十条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可投资证券备选库一般是指基金经理投资的核心库的后备选择对象,如果基金合同没有特别规定,一般范围为扣除禁选库后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范围的证券,是基金投资的核心库的基础。研究部提出符合公司投资理念及基金选股标准的核心库证券名单,必须从中挑选。
第五十一条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研究部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调研,并出具个股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上讨论后,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由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将该公司列入相应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必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部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便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固定收益的核心证券库,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依照同样程序建立,但无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但必须保证相关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符合对应产品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要求。
第五十二条投资禁止库的建立和维护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若发现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库中的股票,出现第五十五条第5、6、9款所列之情形,应在第一时间将该股纳入投资禁止库。出现第五十五条所列其他情形的,应在第一时间向研究部提出将该股纳入投资禁止库。若研究部无异议,则该股票进入投资禁止库;
若研究部有异议,则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最终决定该股票是否进入投资禁止库。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最终决定,在交易系统中做相应设置。
第五十三条由于上市公司出现第五十五条第5款所列情形而进入投资禁止库,致使基金投资组合中出现投资禁止库中的股票的,基金经理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卖出,但不得买入。出现第五十五条所列其他情形而进入投资禁止库,致使基金投资组合中出现投资禁止库中的股票的,应在该股票进入投资禁止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所持有的投资禁止库中的股票全部减持完毕。
第五十四条下列股票属于公司投资禁止库中的股票,本公司各基金禁止买入。
1、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被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3、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问题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市场上已周知的某一利益团体所控制的庄股;
5、被ST的个股;
6、在三板交易或退市的股票;
7、最近一年度内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拒绝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8、上市公司已披露业绩大幅下滑、严重亏损同时亏损不属于短期因素所致;
9、因与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存在重大关联关系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资的公司。
第五十五条股票要进入核心库,或从核心库中剔除必须遵循以下流程。
研究部提出股票库调整名单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议讨论未通过通过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按名单调整交易系统的股票库提交未通过,研究部重新调整。
第六章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第五十六条公司行使所属基金持有股票之表决权,应指派代表人出席或指派专人通过网络进行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行使。原则上应由各基金的基金经理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权或由基金经理通过网络投票行使投票权,但基金经理可以授权基金经理助理或研究员代为出席,或授权基金经理助理或研究员通过网络投票行使投票权。
第五十七条公司行使所属各基金持有股票之表决权及董事、监事人选选举权,应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若出现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管理层有侵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行为时,由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商讨相应对策后行使投票权。
第五十八条在公司各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相关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助理如认为应该参加股东大会,则应在出席前出具建议书报相关基金经理,就股东大会的议题和投票意见发表建议。基金经理在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助理的建议书的基础上出具自己的意见后,一并交给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核准后,指派专人依照建议书的核准内容出席股东会行使投票权或通过网络投票行使投票权。如事关重大,或难于决策,分管领导应将建议书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