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集锦(通用31篇)
(一)采购项目未经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二)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采购项目,未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三)有拆分项目行为,规避公开招标的;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采购结束后,不按规定将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
(六)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款项给供应商,被相关供应商投诉的;
(七)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委托同一采购代理机构的;
(八)拒绝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一年。
有关单位被取消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后,一年内其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按集中采购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集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投标采购工作,依据《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自行组织的各类招标及采购活动。
第三条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质量第一,节俭办学;统筹兼顾,提高效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日常招标及采购工作。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实验中心正副主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资产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管理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
(二)负责学院采购项目网上竞价的一审审核工作;
(三)做好市场调研、明确项目需求,提出采购建议方案,负责采购技术释疑;
(四)组织并实施学院自行采购工作;
(五)组织合同签订、实施、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学院成立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委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采购与招投标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采购与招投标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根据需要委派人员监督采购与招投标工作;
(四)受理采购与招投标活动中的有关投诉。
第三章采购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学校采购分为统一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凡达到统一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采购项目由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未达到统一采购标准的采购项目实行学院分散采购。
第七条学院分散采购
(一)网上竞价采购
1、范围及标准:单台(件、套)10万元以下、批量2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
2、网上竞价:仪器设备主要通过学校网上竞价系统采购。由采购项目经办人在网上竞价系统里申报,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审核。具体实施参见《西南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3、资产入固报账流程:单台或批量5万元(不含)以下的,凭网上竞价确认单、发票、入固单即可报账;单台或批量5万元以上的,凭网上竞价采购协议书、发票、入固单即可报账。
4、网上竞价失败需要截图,进入学院自主采购程序。
(二)学院自主采购
1、范围及标准:单台(件、套)10万元以下、批量2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
2、申购及组织方式:学院组织采购为主,不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审批。
3、仪器设备购置全口径由采购项目经办人通过国资系统申报、审批。
4、采购方式:谈判、磋商、询价等方式。
5、采购合同签订:5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不再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经采购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监督签订后,由采购项目经办人送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采购发票签署:采购项目发票,由采购项目经办人、验收人、经费负责人签字即可。
7、资产入固报账流程:单台或批量5万元(不含)以下的,凭发票、入固单即可报账;单台或批量5万元以上的,凭分散采购合同、发票、入固单即可报账。
8、结果公告:结果应在采购中心网站主页进行公告,且作为报账凭据之一。
(三)学院分散采购申报时间
原则上学院每学年集中两次组织分散采购申报,上半年分散采购申报时间为3月~4月,下半年分散采购申报时间为9月~10月,具体时间由学院办公室通告,其它时间不再组织申报。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八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监督小组应加强对学院采购与招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成立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监督小组。
工作小组
组长:肖国强
副组长:陈武
成员:梁华珍、陈凌、唐明、涂玲、唐鹏、贾斌、祈虔、黄伟、邓晖、余亮、杨晓霞
监督小组
组长:刘作勋
成员:韩毅、陈怀东
第十条本办法由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学院原有其它管理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采购管理制度集锦 篇3
按照“集中采购,各负其责”和“谁使用,谁采购”的原则,实行动态式采购方式,避免弊端存在和资金的浪费。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节约每一分资金。
1、由所需购物部门或处室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校长批准后再由总务处汇总上报xx区教育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批复。
2、批复后同意自行购置的由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对所购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报告报请校委会通过,然后进行购置。
3、考察小组由校委会决定人选,原则是谁使用,谁考察,谁采购。
4、考察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品情况,为学校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5、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货比三家,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6、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7、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8、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报请校委会,批准后择优订货。
9、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10、对于教学用的仪器、设备等物资要《山东省中小学仪器配备标准》按计划定购。
11、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专人收发登记,实行领用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自购自管自用。
采购管理制度集锦 篇4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运营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易耗品、营销礼品等)的采购。
三、职责权限
1、公司董事长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
3、产品中心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订。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