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发言稿(精选34篇)
消防安全方面:消防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文物建筑为重点,坚决做到“六个必查”,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即:对公众聚集场所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前期遗留和新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尤其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9月底前全部整改。部门要针对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妥善制定安保措施,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经贸、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商业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进行风险评估,落实“谁主办、谁负责安全”、“谁审批、谁负责安全”的责任制,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严密防范拥挤踩踏、火灾、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各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码头、酒吧、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城市广场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整改各类事故隐患。
民用物品安全方面:部门要深化民爆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爆物品购买、使用、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炒、私藏炸药非法窝点和非法偷运、交易、使用民爆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安监部门深入排查整改矿山及相关行业的火工品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对已关闭矿山的火工品及时清理收缴,严防流失。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大检查,严厉查处生产企业“超员、超量、超产、超时”行为。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民爆物品管理这个重点,切实做好修桥、修路、水利工程建设中民爆物品的审批程序,抓好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审批、转移用途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建设、安监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责令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学校安全方面:教育、工商、卫生、交警、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整治。一是要及时开展一次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广泛宣传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同时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组织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保能力。二是要对全区中小学危房校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一般隐患要及时消除,对重大或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设立警示标志,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排除。三是要对学生食堂进行全面清理,严格食品来源,对达不到卫生条件,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要坚决取缔,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严防中毒事故发生。
水利安全方面:关于水利安全工作,省政府《贵州省大中型水库库区水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各有关单位职责进行了具体明确,在9月16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尚宽书记对贯彻落实《贵州省大中型水库库区水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提出了意见和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联合执法,切实加强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食药安全方面:卫生、药监、工商、质监、农业、经贸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全面贯彻《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经营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不具备卫生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防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进入市场,严防屠宰、销售、病死畜禽危害人体健康;进一步加强对宾馆、餐厅、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饮食和各类食品经营摊点的监督管理力度,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
森林防火方面:林业局要加强森林防火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防范森林火灾的措施和对策,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的协作,重点检查管护责任和林区防火措施落实,加强火灾隐患的全面普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完善防火救火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配足配齐救援物资及人员,做好演练工作,夯实责任,严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旅游安全方面:旅游、质监、园林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类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接待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并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对逾期未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要认真核定接待游客容量,切实保障旅游秩序稳定。国庆期间,严禁组织中小学生集体乘车(船)外出旅行,禁止任何单位组织职工公车集体外出旅游;要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质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各类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大力查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和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检查。
除以上行业和领域外,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乡镇,本部门工作特点,坚决防控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事故,要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电力,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修与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并针对各行业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国庆期间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㈢强化隐患整改,及时彻底地消除事故隐患。一是针对前段时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把推进隐患治理和深入开展作为防范安全事故的首要任务。二是要围绕“企业自查达到100%”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前一段自查自改不认真、不扎实,明明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却熟视无睹、轻易放过,甚至边排查治理边发生事故的,要作为重点予以督查。三是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隐患整改率,特别是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协调各方关系,千方百计确保整改彻底。
㈣强化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入第四季度,各行业存在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和秋、冬季节特点,各乡镇、各部门、各重点行业要结合本行业特点,一是深入开展执法监察,严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载),铲除滋生事故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加强协调,强化部门联动,互相支持配合,特别是在打击取缔“三非”活动上要保持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严防蔓延扩散。对打击不力,致使“三非”活动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和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要严肃安全生产法纪,对所辖区域和行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相应的权限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要落实到位。
三、迅速部署,立即开展节日期间安全大检查
近期以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安委会相继下发通知,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区政府、特区安委会也对检查督查作出了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一是要明确检查范围,突出检查重点。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民用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旅游、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检查。对规定的检查范围必须做到全覆盖。特区政府将以乡镇、重点企业为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牵头组织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细化检查内容,突出工作实效。乡镇、部门要根据本乡镇、本行业特点,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三是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部署好、组织好。要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一个行业一个行业、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作出安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实施,立即把开展大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四竖庆期间和第四季度安全检查,各乡镇和各安全管理部门每周一要将上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书面材料和检查印证材料报特区安委办,第一次不报的乡镇或部门进行全区通报,并限2日内补报,2日内不报的,第三日提请特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或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