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个人年终总结(10篇)
三、在柜面上我主要是负责团险的核保工作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但是我对这方面一点也不了解,刚开始的我连这个企业是属于几类的也分不清楚,我的老师就会很认真的给我讲解,而不是叫我自己看书,还教我方法说:"如果你不能确定是到底是一类,还是二类,你可以把他做成二类,然后在主险上给他打折,这样就绝对不会错了。"虽然有了这个方法,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够的,这个时候我就有点恨自己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不能了解各个工种的具体情况,为了摆脱这种境况,我在平时有空的时候就会翻看那本职业类别的书,细细的揣摩当中的工种,还是起到了很大的成效的。有时,我会通过查看以前的保单,看之前的老师是怎样核保的来提高自己水平。当然,在工作中我还是会出一点小的差错,而xx的老师也很好、很负责,他会告诉我我错在哪里,然后指导我应该如何改正。有,我到xx去学习,老师还很详细的给我讲了一遍所有要注意的地方,真的很感谢他们给我的帮助。
四、在做核保的工作的同时,我还要做理赔的收报案工作。一开始我认为这份工作是很简单的,因为只要把医院里的一整套资料收下来就好了,其实不然,做这份工作是需要细心的,你要很仔细的检查收的资料,看看细小的地方有没有错误,例如名字,身份证的有效期限等。有的时候,还会有一些死亡的案子,刚开始的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收取哪些材料,我就会把人带到理赔科去,让他们处理,我在旁边看、听,完事后,我会把重要的记在本子上,有空的时候就会拿出来回顾一下,确保自己不会忘记。现在,我收案子已经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了,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在我不是很确定的时候,我还是会去理赔科询问一下这个材料是否是可用的。
五、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当然还要帮助别的同事做一些事情。比如个险的收单,说实话,在之前我接触的不是很多,但是在张姐离职之后,工作人员变少了,我自然就需要开始接触,近,我也开始帮忙收单了,但到目前为止,对于个险单子我也只是知道简单的几种类型,对于什么情况下应该提供什么样的资料,还是有概念的,会查费率以及职业代码,看看填写完不完整之外,对于填写字迹方面、扫描给外包这些我还不是很会。但是,就像领导说的,如果那哪一天负责则一块的人请假了。难道这个工作就放着没有人做了吗?所以,我还需要努力,让自己变成"全能"。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我逐渐认识到,大家是一个团体,而不是你一个人在孤军奋战,大家要互相帮忙,而不是只顾自己的事情就好了,关于这一点也是领导在给我们开会时反复重申的。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别人请教,不断的充实自己。现在的我难免出现一点差错需要别人的指正,但是前事之鉴,后事之师,经历了这些只会让我更加的成熟。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定会通过更多的渠道来锻炼自己。多读书,多学习,多求经验来提高自己的,应有的贡献。
6. 保险行业个人年终总结篇六
从事保险这个陌生的行业,对于一个从未接触过保险的人来说,将会面临更大程度上新的挑战和考验。时至今天已快满2年了,为了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本人时刻把学习放在第一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特别是增强保险方面的知识,做一个真正的保险公司内勤人员。20xx年是险改革的关键一年,是面对新变化、落实新机制、执行新规定的一年。二年里,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不断的成长。下面结合我的具体情况对20xx年的工作做一下小结。
1、工作思想方面。
积极贯彻公司关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与时俱进,勤奋工作,积极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学习,并且细心领会,转化为自己的思想武器。作为一名内勤人员,自己的一言一行也同时代表了公司的形象,所以更要提高自身的素质水平,高标准的要求自己,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做到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业务方面。
我主要负责柜面单证的打印和整理归档工作,每到值班周早晨8:30分上班先打扫办公区卫生,月初把所要申领的有价和无价单证数量发邮件向公司财务人员申报,公司单证管理人员每月规定1号和16号为我们的领单日,每次只能申领半个月的用单量。
我在申领时都要根据近期的客户出单数估算出下半个月的一个数量来申领,尽量做到不断单。每次单证寄到,先把它们以25份为一个单位用橡皮筋捆好,盖上公司的保单专门章,做好标注。其实打一张车险很简单,也不是一项比较复杂的技术活,一共就五样东西,发票、交强险保单、标志、商业险保单、保卡,打完附上一份商业险条款装进保险封袋给予投保人就可以了,但是需要足够的细心和耐心,客户多的时候还要认真仔细检查,防止装错单,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剩下的事情就是整理打过的单子,少投保单的补投保单,少告知书补打告知书,如果有证件不足的先将其剔除,待业务员补齐资料后以x份为一单位录入归档清单表格进行系统内归档处理,归档好的客户资料装入牛皮纸档案盒(4套为一盒)标注好盒号和归档号放入档案柜进行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