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工程监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15篇)
本人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针对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对质监站的监督管理系统进行了大量的适应性调整,增加了桩基检测、原材料检测、实体检测等不合格信息的登记录入、定期自动汇总和报表输出功能;增加了桩基检测、实体检测和室内环境检测的审核登记台帐;增加了分部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复查登记台帐;增加了在监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情况台帐;增加了受监项目监督报告管理查询台帐;增加了在监在建工程形象进度更新、统计模块;增强了报监信息的查询、统计、汇总的功能模块。监督管理系统的进一步完善,规范了站内各项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为各监督员的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也提高了质监站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水平。
本人根据建管科的工作安排,继续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的巡查工作,定期将重点工程的巡查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区政府和区各职能部门汇报。此外,本人根据我科加强区内建筑企业动态信息管理的需要,在质监站监督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渐建立起“建筑行业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初步实现了建筑企业信息及其不良行为信息的记录查询功能。
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本人都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基本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在工作之余,本人不忘继续进行学习。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向前发展,各种新技术、新工艺,各项政策法规都在不断规范和完善。
本人在工作过程中,感觉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规章制度和规范规程的学习不够深入,工作的方式、方法还不够成熟,有待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
4.2025年工程监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篇四
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现代化建设加速推进的需要,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进行的一场深刻变革。它要求我站的各项行政工作,都必须通过加强立法和法律的`实施,走上法制化轨道,实现建设事业管理方式从人治到法治、从权治到治权的根本转变。20xx年,我站注重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现总结如下:
一、加大力度,突出重点,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好坏要靠检测数据判断,工程质量监督要靠科学检测手段。根据建设部5号令,我站对市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检测机构人员、设备现状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及检测行为、检测资料的规范性,重点查处违规检测、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我站对州直八县一市一口岸的监督机构及在建工程进行检查。
为全面掌握我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状,深入了解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查找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高监督工作质量的措施,更好地发挥质量监督机构在全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我站派出检查组对伊犁州八县一市一口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方面进行了调研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此次摸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情况、查看现场等方式,对各县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全面摸底检查,共抽查在建工程18项,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
三、对州直在建工程开展巡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为全面落实20xx年度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我站对州直在建工程质量进行巡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本次巡查重点对建设单位工程开工前报建资料核查、对施工单位技术资料核查、对监理单位项目管理班子及资料核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本次共巡查州直在建工程共32项,下发整改通知单26份,局部停工通知单1份,不良行为通知书5份。对伊犁州统建房的三个片区72个标段进行了巡查,下发整改通知单25份,局部停工通知单4份,下发不良行为通知书5份。从巡查情况看,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比较规范,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四、对州直项目经理质量行为考核与排名。
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质量行为监督的通知》要求,我站制订了《伊犁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质量行为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伊州质监[20xx]06号),通过今年对工程的检查、巡查、抽查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我站对项目经理质量行为考核与排名并进行了通报。
五、组织参加执法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我站积极主动参加伊犁州执法办组织的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专心听讲、积极讨论、认真考试,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获得了相应的执法资格证书,具备上岗执法资格。
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进一步完善站《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认真执行《信访条例》,“首问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建立质量安全信访反馈制度;对信访工作可能存在尖锐社会矛盾的集体信访事件,必须以大局为重,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对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或举报人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对投诉案件及时进行协调,截止目前处理投诉案5起,结案4起,1起正在处理中,工作中做到接待热情,查验、处理、上报、结案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