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精选31篇)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一要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宣传教育经费占本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10%以上,并逐年递增。二要抓好乡、村两级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三要及时组建乡人口计生文艺宣传队,并确保经费投入到位,人员到位。四要不断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让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切实掌握现行生育政策、处罚政策、奖励扶助政策,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四)着力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要建立健全打击“两非”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两非”等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对涉嫌溺婴、弃婴或“两非”案件的,派出所、卫计办、卫计院等部门要在24小时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联合调查处理。各村要切实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生育,强力推行住院(陪护)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确保住院分娩率达到85%以上。对于“两非”案件,要采取有奖举报、有奖办案、逆向排查等方式,切实深入村、组、户逐人核查、梳理线索,通过内查外调,查清查实案件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分类作出处理,对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按照党政纪和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二要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定期信息通报专项督查制度。扎实开展以清理出生人口漏报、新生儿死亡、孕情消失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或出现新生儿死亡、孕情消失的村,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找清根源。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各村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协作联系,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要做好对B超设备、终止妊娠药品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发生。三要强力推进集中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村务必大力查找 “两非”案源,切实配合和投入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
(五)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为核心,以构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坚持和强化“两手抓”(一手抓堵住新产生的失控人口,一手抓消化原有失控人口)。二要进一步探索新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区域协作、周边协作,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属地管理、优质服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以房管人,以房找人和房东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大办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合同管理的力度,着力清理流出人口,实施跟踪管理,督促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三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网络,调整和充实计生工作队伍,配强专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人员。
(六)着力基层协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乡、村基层协会组织机构、队伍、网络建设,不断拓展基层协会服务领域,确保人员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力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二要切实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把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入乡人口计生综合考核。三要充分发挥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五项职能,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协会典型示范工作,以“一创三建一帮带”活动和“五大幸福计生行动”为载体,解决参与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以为广大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为根本宗旨,申报人口利益关怀基金项目,积极发挥资金效应作用,带动计生户发展种养殖项目,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七)建设“六个一”,实现“六个突破”
要切实按照市人口口计生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工作开展到户、任务落实到人,按照“六个一”和“一室一校三栏”的目标要求,加强村级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六个突破”和“三降一升”工作目标
(八)全面巩固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人口计生管理机制,按照“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依托村民自治,群众自愿参与的基础上,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同群众履行计划生育责任有机结合,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重点,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整体水平, 以诚信计生促进我乡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九)着力抓好“三大工程”
一要认真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即:开展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确保避孕措施及时率、落实率均达100%;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对政策内出生的人口实施药物干预和技术干预手段,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做好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工作,以经常性和周期性工作为主,落实妇检工作“四定措施”(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任务),提高妇检质量,确保妇检率达100%。二要严格按照“四优一满意”(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要求,确保乡村两级技术服务设备投入到位,进一步推进乡计生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技术服务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文明、优质、温馨的服务。三要不断深化药具管理改革,充分发挥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的作用,稳步扩大发放网络,满足群众对避孕节育的需求。四要不断拓宽服务范围,认真做好早教、开展艾滋病筛查、健康体检、不孕症诊治及微创手术等服务,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五要切实抓好“玛丽斯特普” 环境改造服务站搬迁入住并正式投入使用工作,进一步完善功能,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奖励扶助的资格确认工作,坚决做到该奖的一个不少,不该奖的一个不多。二是要切实按照《水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实施办法》和省、市、县的相关要求,严格兑现 “三项制度”、“六项承诺”等规定的奖励扶助资金。三是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相关奖励优惠政策,认真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应该享受的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和强农惠农资金,充分体现“普惠”加“特惠”。对违法生育的家庭,坚决降低或暂缓执行“普惠”政策。 四是建立并完善推迟和放弃生育奖、及时落实手术奖等。积极动员群众推迟、放弃二孩生育,及时推广、兑现奖励扶助政策。五是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为载体,深化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特殊家庭救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等申报制度。及时规范好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登记、审核、审批,严格按相关程序上报扶助对象的变更和退出。做好20xx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对象和符合“少生快富”家庭的审核、上报工作;在危房改造中帮助农村“两户”解决住房困难,协助乡社会事务办抓好农村“两户”的危房改造,并协调帮助解决部分资金。六是督促指导村抓好利益导向工作的落实。
(十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是要严格执行“七个不准”、“五条禁令”,坚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禁行政不作为、行政侵权等行为发生,坚持将基层文明执法纳入综合考核。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度,乡和村要明确一名人员作为信访案件信息通报员,负责人口计生信息尤其紧急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三是对政策外生育的群众,要依法按程序、按标准征收社抚费, 乡必须要有计划合理地启动对“重点对象”申请法院(庭)按照司法程序执行,同时按照“月分解、月计划、月完成、月上缴”的要求清理社会抚养费库存征收数,对不能完成分解任务的村,由乡财政扣发其工资。四是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大依法征收的力度,严禁坐收坐支、“打白条”或将社会抚养费挪作它用。有关部门要适时跟踪督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要认真清理历年社会抚养费下欠数,建立健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台帐,对当年政策外生育家庭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要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