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综合工作计划范文合集(精选34篇)
不言而喻,学会“知”,就是学会如何去求“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6年度一份题为《关于在终身教育情况下的教育内容》的报告中提出:
课程内容可以在以下四种学说的基础上加以精选:
1.强调记忆的百科全书式的知识;
2.强调智力才能方面的形式教学;
3.强调实践活动的功利主义教学;
4.强调应用的多种用途的实质教学,也就是强调那些同人们的理论运思与实践操作的作用密不可分的知识。综合教学的一个显著要素,正是在这种机能性方面。例如,在学习科学知识的时候,儿童们被教以怎样像科学家那样进行思考,而恰恰不是去学那些科学家们已经思考过的东西。这就包含着知识的结构和机能方面的融合及其在人们的思想和生活中的具体化和变化。
(二)学会“行”
知识渊博,这并不是教育的唯一鹄的。对人们的生存来说,行动如同思想一样,是很根本的要素;而且思想与行动的交互作用原则,正是终身学习的一个先决条件。从一种教育的观点来看,这意味着两件事:首先,人们所学习的知识应当是有用的;其次,对这些有用的知识的学习,应当是积极能动的,也就是通常所谓“从做中学”。以上这样相互依赖的两条,在过去未必已经为人们所认识。通常所说的活动教学法应用于对儿童们来说没有什么意义的'纯理论知识,就像似是而非的谬误一样,它是不起什么作用的。在综合活动的情况下,上述谬误的做法常常意味着从书本上依样画葫芦,盲目模仿,而不去听教师的讲授。
教育应当是有用的,这种观点早在1932年已经由怀特海德(Whithead)奠定了基础;而知识也应当是有用的,这种思想在学校课程中还未曾产生过应有的影响。尽管实践的技能已经有了非凡的发展,但是甚至在初等教育界的进步阶层里,仍然有人坚持这样的“科学神话”:教材是应当加以充实的,而技能却是不值得去加强的。知识的观念由于它自身的缘由,含有这样的意思:它是内在的本质的有价值的,它是一个复杂微妙的概念,同时它对于学会如何去学的打算不是无关的;在年轻的正规学校教育中,它还不是一个被很精确地应用的概念。对于所有可教的知识,只有那些带实质性的知识和有用的知识才应当去教。综合教学的部分长处,正是在于它能够经常地去满足这两个标准。
通过应用那些有用的知识来学习知识,这是最好的学习。通过“做”来学习,这是学习的基础。因此很早以前,比如1931年,哈多(Hadow)关于英国基础教育的报告中就曾经提出:初等学校的课程应该是宁可按照活动和实验来考虑,而不是按照储存知识或者懂得事实来考虑。自从那时起,皮亚杰的研究工作尤其与这种意见相一致。其观点是:有用的知识能促进实践,同样,实践中的学习能有助于发展理论上的理解。这种实践中的学习,如同我们已经看到的,是综合性作业的许多形式中的主要形式。
(三)学会“生存”
学会“生存” 既包含和围绕学会“知”,又包含和围绕学会“行”。学习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而不仅仅是为了知或行。因此,接受教育的人们不仅仅是求知者或者笃行者,也不仅仅是智力或灵巧技艺的表演者。他们是具有人生特殊品质的人们;他们显示出理解力、感受力,并且关心他们与外部世界(特别是他们的同胞生活在其中的外部世界)的相互关系。他们通过已经学得的知识,使他们自己以及他人的生活过得更加充实、更加丰富。这就是为什么那些知之不多,或者那些没有才能做大量事情的许多人们,往往接受良好教育的缘故;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具有相当多的知识和专门技术的人们,没有继续受教育的缘故。生活的能力和本领,而并非知识量的多少,这才是受教育的人追求的目标或标志。
学会生存是以教育的社会环境的特定性质为前提的。在那种社会环境中,许多具有不同个人属性的儿童,可能成为有教养的人。这意味着,对于身体的发展、感情的发展、社交能力的发展、道德的发展等方面的机会,如同对于智力发展的机会一样,都应当通过社会的条件和学校课程的规定予以提供。它包括,在有教养的组织和社会之中对个人特殊性的培养。它必须含有这样的意思,即:学习的机会的规定,将促成和保持个性的完整。
观念的最重要之点在于学校目标与教育宗旨之间的差异。一个是以学者为着眼点,而另一个就更广泛地与生活的目的和实践性相关联。前面的讨论强调这样的事实:综合课程有特色地处理有关个人知识的各种观点和社会关系的各种争论,避免在学科的概念上兜圈子钻牛角尖。综合课程是以这样的方式去行事的,即有助于优良个性的成长和一种社会职责意识的发展。换言之,综合课程提倡学会生存的原则。
二、综合教学的实践
上面所说的综合学习的原理,已经为综合教学的实践作出了推断和结论。综合教学必须是创造性的教学、促进性的教学和合作性的教学。
(一)创造性的教学
所有的教师当然都可以进行创造性的教学,不管是从事分科教学还是从事综合教学,创造能力的掌握是没有界限的!同那些因循某种预先规定的模式或结论的教学相比,综合教学一般说来在两个方面──即机智和主动进取精神方面──将被期待具有更高的程度。
首先,作为综合课程的一名教师,往往不只是靠他自己去编写许多教材、制作许多教具,而是还要支配课堂的学习环境;只有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才能使综合教学得以发生和存在。这种教学方式包括下列诸方面,比如:如何选择适当的题目和材料;对于知识的复盖面如何恰当安排;如何同儿童教育大纲的另一些方面相关联;如何使所使用的各种教学方法互相结合;教职员的工作量分担如何协调;如何为实践的应用提供各种机会;对校外设备的用途如何作出安排;以及如何寻求评估成绩的途径和改进成绩通知书记载的方法。规划的能力、选择的能力以及决定的能力,所有这一切,在分科教学中一点也不是必须具备的东西,而在综合教学中却是极为受到重视和鼓励的。
其次,许多含有综合化意义的教学场所,同那些在形式上正规建立的课堂相比,常常是更没有固定限度的,没有约束的,而是广泛的。在一部分教师与学生中间,这种教学包含着更大的反应自发性。教师不再控制知识的复盖面、信息的提供、各种问题的提问或者论点的引出。随之而来的结果是,教师的作用从一个权威者变为一个参与者。比如,他可以被学生提问,而对于这个问题,他并不知道答案,并且他的职责将是使学生们能够自己去找到答案。由于在这样一种教学情境中教师更容易暴露自己的弱点、更容易受到责难,因此,在这种综合教学中,教师需要具有更多的教学机智。
(二)促进性的教学
“教”这个词的基本含义是“显示”、“表现”,因此,基本上来说,教学就是某个人知识的表现。在以往的教学中,焦点集中在知识的传授上,尽管这也包含了理解力的发展,但在那种刻板程度上的教学,对学生的行为只包含最低限度的关联。就像密尔顿(Milton)1973年评论的那样,那种教学特别重视的是教师做什么,而不是学生必须做什么。在那种教学的涵义中,根本的决定性要素是教授学科内容的性质,而不是学习它所必须的条件。
今天很少有人愿意接受那种不公正的教学观念,因为它把教学描述为说教的、纯理论的和教师自我中心的;教师成为主动的有生气的,而学生却是被动的。不仅仅要传授知识,而且要促进学生去学会学习──这才是教师的任务。如同知识的传授者一样,教师同样应当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正是作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这种角色,教师被要求在许多综合课程中发挥这样的作用──他不只是在那里教,而且要为学生提供一种学习的情境;在那种情境中,他的学生们将有机会去学,并且如果他们会学习的话,他们学到的东西将比教师教给他们的更多。促进性的教学是这样一种方式:这种教学方式的运用,对学生来说,有可能不仅学到超乎各门学科之外的东西,而且能学到超乎各门学科的任课教师本身知识所局限的东西。
(三)合作性的教学
综合教学要求在教师与所有那些涉及他的教学的人──他的学生、他的同事、学生的家长以及社会上其他与教育有关的人──之间相互保持合作。没有这样的合作,综合教学将无法成为可能,因为相互合作是教学过程的社会反映和影象。
在课堂里,合作性的教学要求教师与教学之间的关系改变形式。教师从班级前面的权威者形象,变成一个集体工作中的参与者;他的举动又如同朋友似地是一位亲切而熟练的指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