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训练计划集锦(通用32篇)
2、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培训后,由艺术指导老师进行考核并参考综合素质确定 A、B角;参加演出与比赛时,由艺术指导老师根据歌曲艺术要求及团员综合素质进行挑选。
3、 团员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艺术指导教师、积极、自觉、认真、准时参加合唱团的培训、排练与演出等各项集体活动。遵守纪律,有事有病要请假。如团员无故多次不参加训练,将取消其参加合唱团的资格。
三、训练内容:
1、用科学的发声方法和规范的训练步骤训练学生的声音。
2、三首校园歌曲《飞向金色的理想》、《飞翔》、《七彩校园》,
中外优秀合唱歌曲若干首。
3、合唱姿势、舞台造型。
四、训练目标:
1、通过不同的发声练习来规范学生的声音、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演唱水平和演唱技巧。
2、通过练唱校园歌曲参加校内外各种形式的.演出、比赛,提高广大同学 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兴趣,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与社会各界广泛的艺术、文化、信息和思想交流。
3、进一步宣传我校的素质教育和精神风貌。
五、训练时间:视学校实际情况每周安排两次时间
六、训练地点:校音乐教室
七、训练计划与安排:
9月份: 对我校新初一学生进行特长调查,选拔特长生和热爱音乐活动的学生,对原有合唱团人员进行重新调整。
10月份:开始训练,着重强调声音的训练(呼吸、声音位置、直声训练),并对合唱团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整。
11月份:正式训练,解决用声上的响而不噪,轻而不虚,高而不挤,低而不压做到平衡统一。对三首校园歌曲《飞向金色的理想》、《飞翔》、《七彩校园》进行教唱,为迎接十二月份戚墅堰区举办的首届校园歌曲大赛做好准备。
12月份:强调咬字和吐字的训练,以字带声,以情带声。对校园歌曲进行进一步艺术处理,作好比赛准备。
1月份: 对合唱团成员进行年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3月份:
(1)重申合唱团的纪律,并着手开始训练。
(2)强调正确的演唱姿势和呼吸是学好歌唱的第一步,也是歌唱技能的基础,解决学生在演唱中存在的错误的歌唱姿势,如翘下巴,挺肚子,嘴巴不张等。
4月份:
(1)着重训练合唱团成员的声音,从初中生的生理考虑,先用轻声带假声比如用母音“U”作练习,逐渐扩大共鸣腔,解决自然声的局限。
(2)克服喉音,大声吼唱,位置低,声音“炸”“白”“虚”“咧”等毛病。
5月份:
(1)和声训练,在歌唱技能技巧及歌唱能力培养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和声基本训练,坚持对学生进行三度、六度、四度、五度等听音训练, 这种训练可以从旋律音程开始,逐渐到和声音程, 从分声部默唱到视唱,从单声部训练到两个声部的合唱练习。随着和声训练的不断深化,再进行轮唱和简单的二部合唱歌曲训练。
(2)选用两首优秀中外合唱歌曲进行教唱。
6月份:
(1)对选用的两首优秀中外合唱歌曲进行进一步训练。可指导学生先用普通话大声朗读歌词,结合发声,训练不同声母韵母的口形,使学生学 会自然圆润的发声,逐步养成习惯,再进行二声部甚至三声部的训练, 以保证合唱时声音协调统一。
(2)对合唱团成员进行年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有关训练计划集锦 篇2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xx〕5号)有关精神,保障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教育观念的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第二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项目以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由本科生团队在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注重训练过程和自主实践,注重能力训练,强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和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学院加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条件建设。学院各级实验教学中心、院内综合性创新实践基地和重点实验室都要积极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提供条件支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整体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与评估等工作。学院成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由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教务部、科研部、学工委(团委)负责人,以及各分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的评审、检查验收和总结等工作。教务部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各分院成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条件建设,做好项目的申报、评审、过程管理和总结等工作,为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七条申报条件
(一)创新训练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须以团队形式申报。鼓励学生跨分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限1人,团队成员应分工明确,有机协作。
(二)项目申报人为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一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
(三)每个项目均应有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来源于学院教师和企业专家,院内导师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学院教师、企业专家双导师制。
(四)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且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够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五)已经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第八条立项程序
(一)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申报。
(二)分院负责申报项目的初审,组织专家评审,按学院下达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项目,并上报教务部。
(三)对分院推荐的项目,学院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入围项目并提交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审核。
(四)入围项目公示。
(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立项。
第九条项目实施
项目立项后,项目组须编制项目任务书,进行开题报告,并根据项目任务书组织实施,详细记录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定期组织专题讨论,提交季度进展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