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计划(精选28篇)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建立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长期保存备查,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有毒、有害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年内集体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建立台帐率达80%。
(五)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况调查和信息发布。
一是围绕示范建设、“无照经营”整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研,全面掌握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及发展态势,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二是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高风险食品进行消费警示,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年内发布相关信息4条。
(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约谈、适时约谈、依法约谈的原则,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要求其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局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强化农村市场监管。
一是依托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二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探索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和机制,力争做到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员抓、有经费保障。
(八)强化餐饮服务许可。
一是对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建立个档(6月底前完成);二是认真做好许可证到期换发证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和受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在现场审查中,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对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专间,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设备、工具和容器,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等进行严格检查,对达不到许可要求的让其限期整改,整改核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
(九)强化宣传培训。
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等采取多各形式集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市局网站、宣传板报、广播、电视等开展经常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开展餐饮服务执法人员、餐饮经营者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
(十)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
一是督导各县(区)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月底前完成);二是市、县(区)局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内部运转程序(二月底前);三是市、县(区)局向公众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受理电话(二月底前);四是指导餐饮服务业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培训,着力提高餐饮业主食品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监管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
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计划 篇12
为进一步完善xx街道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食安委和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为宗旨,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照“五个最严”(最严的准入、执法、监管、处罚、问责)和“三个从严”(从严的纪律约束、工作标准、管理措施)要求,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原则,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联动处置能力,构建群防群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保持地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其中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基层监管网络
1、加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建设。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研究和制定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梳理查找管理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责任分工,不断完善与基层各部门的协作机制。(食安办)
2、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完善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力量配置,下移监管重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居委会食品安全兼职队伍,健全“一站三员”(食品安全工作站、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网,切实落实社区、居委网格化管理的责任,形成食品安全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相结合,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食安办)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街道对地区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街道、居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要着力与大联动分中心的对接,强化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居委会在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食安办)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落实最严的准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持续达不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吊销其相关许可。落实最严的监管,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商及经纪人、直接入口等高风险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进口食品进口商和代理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问题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检验检疫以及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代理商的备案和监管,健全信用档案。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食药监所、工商所、经济科、城管所、食安办)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和完善产业扶优政策,加快提高食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加强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扩大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范围,特别是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完善食品保障和安全责任体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支持引导本地区大型食品物流配送企业、连锁餐饮企业、较大规模集体用餐单位与外埠优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产销对接。(食药监所、经济科、食安办)
3、强化企业自身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管理人员;规模以上食品市场、连锁经营和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推进实施食品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进货索证索票和查货验证、出厂检验、规范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严格实施《餐饮业卫生规范》。规范农产品进货渠道,强化“安全农产品进社区”标准化建设。研究和探索食品安全强制责任险制度,推进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大型食品批发、大型连锁卖场、超市、大型婚宴、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食品和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食药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