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计划书(精选23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一体考虑、统筹谋划,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分工、相互支持配合,确保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完善全媒体大普法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进一步加强微信、QQ、微博、广播电视电台等新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应用,利用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开展新媒体普法活动。利用金塔应急微信公众号、金塔应急管理微信群、各部门和企业微信群以及各乡镇应急管理微信群,开展以案释法和身边人说身边事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加快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增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占比重,提升新媒体普法工作水平。
(三)注重宣传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普法工作计划书 篇22
一、工作目标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地位,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和关系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村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社会各项事务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本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居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理论、路线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爱国意识;加强对村民基本权利的学习宣传,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开展与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整治关系民生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经济违法现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原则;学习宣传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提高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开展与平安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村民守法,引导村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体系建设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紧密结合平安村的创建活动,加强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保护村民生命、财产、健康、劳动、受教育等权利以及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有关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加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为建设遵纪守法、团结和谐的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普法工作计划书 篇23
今年6月是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xx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安委〔20xx〕9号)精神,结合兰溪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兰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立体式、全方位”的要求,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眼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贴近实际、内容具体,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珍爱生命,重视安全”的氛围,为推进全市安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整体活动安排
1、媒体宣传:兰溪电视台主要频道以滚动字幕的形式播出安全生产月主题标语,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录播市领导安全生产月电视讲话;兰江导报刊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专题栏目宣传安全常识,进行有关安全生产专题新闻报道等。
2、电子屏幕宣传:在市区主要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大中型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报刊亭及银行营业场所进行电子屏幕滚动宣传。
3、手机短信宣传:利用移动运营商及市级有关部门的手机信息平台群发安全提示语。
4、广告宣传:在市区主要道路悬挂横幅、设置安全宣传广告牌。
5、中小学宣传:组织中小学开展安全征文比赛、中小学安全主题班会以及开展防灾应急演练。
6、用电安全宣传:以“关机断电源、省电保安全”为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用电安全知识。
7、社区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落实各社区在安全月期间悬挂安全月主题横幅、张贴主题招贴画、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橱窗、黑板报等。
市安委办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协调单位积极参与省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期间,市级有关部门还要认真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并对各镇乡、街道进行指导和情况汇总。
四、“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活动
1、时间:6月16日。
2、地点:和平公园。
3、参加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建设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局、市科技局、市药监局、市气象局、市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
4、环境布置:悬挂安全月主题横幅,悬挂彩旗、气球,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月”主题招贴画、宣传挂图、展板等,烘托咨询日活动气氛。
5、宣传报道: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6、现场活动内容:各有关单位开展面向市民群众的各种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展出宣传图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教育警示片等。具体内容为:
(1)《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政府“两个规定”等政策文件宣传,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和图片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咨询(市安全监管局、市应急办、市安全生产协会)。
(2)《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咨询,事故案例图片展(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3)消防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市林业局、市消防支队)。
(4)《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宣传咨询(市卫生局)。
(5)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咨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队、市交通局)
(6)《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知识宣传咨询(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7)建设工程施工、燃气使用(市建设局、市建设安监站、市液化气公司、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市质监局)。
(9)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发放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资料等(兰溪电业局、市电工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