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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范文

课后服务实施计划(通用3篇)

2024-06-20 23:42:59工作计划范文打印
课后服务实施计划(通用3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

  一.工作原则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服务教师,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师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的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学校调研、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二.工作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阳光自信、健康成长。

  3.让师生有标有表。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流程、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服务对象

  有课后延时服务意愿、需求的本校学生

  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每天2课时,一课时40分钟,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15。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服务内容

  坚持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合理确定服务内容。我校结合师资及场地条件,确定“1+X”的课后服务模式。

  (一)答疑解惑,学校安排学生在教室、功能室等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书面作业、实践作业,帮助学生解答疑难困惑。

  (1)安排学生自主阅读,利用学校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走进图书馆或集体借阅图书的形式组织学生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增强学生读书的兴趣和热情,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

  (2)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把学校现有的活动教室当做课外服务工作的阵地,加强学生艺体及科技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促进学生素质综合发展。

  (3)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利用学校多媒体设备向孩子播放爱国主义题材、历史题材的纪录片,适合学生性格特点的、健康的影视作品,通过影视作品来塑造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

  (4)利用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老师的专业,开展相应的社团活动或是兴趣小组,培养学生的人文艺术素养及增强学生的身心素质。

  (5)创新形式开展服务。我校着眼学生成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探索,创新形式,采用与校外活动场所、村委会、周边农场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研学旅行的形式,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五.收费标准

  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3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4.6元/天一生。

课后服务实施计划 篇3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县要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xx年,全县养老机构实现平均每千名老年人不少于35张床位。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完善政府供养制度,保障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农村“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老年人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由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服务予以帮助。建立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和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保险)制度。

  (二)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县、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城市社区要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培育服务机构、招募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服务商等方式,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规模,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推动信息平台与居家养老服务实体有效结合,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加快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和乡(镇)敬老院建设,不断提高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供养水平。

  (三)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充分整合资源,按照有关标准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创建一批服务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健全、管理服务规范的养老服务示范社区。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加快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到20xx年,符合标准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我县所有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设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完善现有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完善“12349”养老服务热线和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系统,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设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的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生活和文化体育设施要向老年人开放,满足老年人需求。

  (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以及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困难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发展多种形式并存的机构养老服务,重点发展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服务机构,为半失能、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照料服务,并辐射周边社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开展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制试点,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可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注重加快供养型和护养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尽快启用县社会福利中心。到20xx年建成1所集多种功能于一体,床位规模适当,具有示范作用的大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

  (五)壮大养老服务产业。要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等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老年产业,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创新发展老年生活服务、医疗康复、托管托养、教育娱乐、食品用品、休闲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不断满足不同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消费需求。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鼓励和支持金融保险行业为养老服务业提供相关服务。

  三、政策措施

  (一)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实行备案制,民政部门不再设置前置审批。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许可制。开展其他养老服务或产品研发、生产的机构,属营利性的企业单位到工商部门直接注册登记,属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到民政部门直接注册登记。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研究制订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科学布局。

  2.落实养老服务用地政策。年度用地计划要合理安排养老服务用地需求,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条件的,经县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也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新办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明确用地性质,按照国家对营利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对研发养老服务产品的生产性项目用地,采用与工业项目用地同样的供地方式。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城乡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以任何方式变相出售,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民政部门将撤销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将依法责令其交回土地。养老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要优先安排同等面积的回迁或异地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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