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销售计划汇总(精选34篇)
二、拓展步骤与业绩
先把九江、景德镇、宜春、萍乡、新余、吉安、赣州开发起来,继而开发县、市级客户,计划在年底前拓展7—10个加盟店,出差费用预计在3--5万元,完成进货指标约在200—250万左右;在此基础上,可能需要总公司各方面的工作支持和配合。
三、 湖南省:
1、湖南省总人口约5600万,其中长沙地区800万、张家界地区140万、常德地区500万、益阳地区350万、岳阳地区440万、株洲地区330万、湘潭地区270万、衡阳地区550万、郴州地区310万、永州地区440万、邵阳地区560万、怀化地区390万、娄底地区320万、湘西地区200万
2、为了更好更有利的发展湖南市场,也便于操作江西市场,在株洲的中国城成立办事处,投入资金约80--100万元,面积约120—150平米,80-100平米做展厅、其余的做办公和洽谈室,暂时不设仓库,货品直接从总公司配发,此处的年租金在60—80万左右,展厅装修和办公装修约20万,买材料和零碎费用约5—10万。
3拓展思路基本和江西差不多,之后会做一个详细的计划,我打算先从江西市场着手,等江西市场启动后再启动湖南市场,这样才会做的更更好!
四、 具体事项会根据实际情况汇报和调整,谢谢!
精选销售计划汇总 篇19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市场部还缺2人编制。一人专跑社区、工厂联系体检,一人从事文字编辑策划。服务中心还缺1人协作顾客服务。
2、医院服务虽然有所改进,但整体服务还差,尤其是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还存在问题。
3、医院客户工作流程还未建立。
4、病员客户数据库还未建立,未充分利用既有客户资料。
5、导医培训未到位。
6、市场部整体工作效率不高,个别人员工作无主动、无积极性,自由散漫。
__年主要工作
1、建立有活力、有创新的市场营销队伍,工作要求务实、创新、高效,明确各自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
2、建立医院内部市场客服体系,包括医患的客户资料档案、回访处理,对潜在客户的开放,对不满意客户的准确解释。
3、建立标准规范的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标准、服务礼仪、服务语言,规范医护人员语言行为。
4、创建《新健康》半月刊
5、新市医院网站开通,及时更新最新内容条件成熟
6、进一步拓展街道路口宣传、开发占领嘉禾地区及基地1——2个。
7、加强社区宣传,拟在10个社区内建立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新内容。
8、和电视、报纸及媒体合作,拓展医院宣传平台。
9、待产科批准后,组织大型妇产科宣传策划。
10、完成医院文化体系的建设和员工服务手册的编写。
11、完成vi形象设计系统,医院宣传按vi规范进行,及时更新院内外宣传画版。
12、市场部人员编制计划:主任1人,服务中心主管1人,文案1人,策划主管1人,平面设计1人,网络主管1人,市场营销主管2人(一人兼驾驶),共计8人。另客服中心导医10人。
精选销售计划汇总 篇20
为切实做好稻谷库存消化工作,20xx年国家有关部门将在黑龙江、安徽、江苏、江西4省进行大米加工销售试点,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对部分主产区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加工销售,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提前公布委托加工标的清单,一标的一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招标确定委托加工企业;中储粮直属库作为出卖方代表,委托中标企业将稻谷按要求代加工成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及质量标准和数量规格的大米后,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挂牌竞价销售,所取得相关收入(含大米竞价销售收入及中标加工企业交纳的“可上交收入”等)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弥补稻谷库存成本,收支相抵所产生的价差亏损和加工环节产生的中储粮总公司应纳印花税、可上交收入增值税额统算一并列入亏损挂账。如在一定时间内拍卖大米未成交,由中标企业按大米销售底价统购包销。
二、委托加工稻谷
(一)稻谷委托加工竞标加工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条件。加工企业须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资质,并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2.加工能力。加工企业加工能力应在当地中等规模以上、生产运营正常、有加工实绩,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粮食局根据粮源分布情况和监管能力自行确定,每个试点省选择若干家当地大中型加工企业。省级交易中心将参与竞标企业的加工能力录入交易系统。
3.仓储能力。加工企业须有一定的储存原粮和成品粮的仓储设施,具备较好的保管能力。
4.认真履行统计报表报送义务。加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5.加工企业符合省级粮食等部门做出的其他相关规定。
(二)竞标准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提前10天公布委托加工稻谷标的清单和大米销售底价。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中储粮直属库和实际承储库点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销售的粮食应当与检验报告相一致,确保用于委托加工的稻谷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竞标方式。企业根据稻谷标的质量、出米率、副产品、加工成本、大米底价等因素,综合测算企业合理留存收益,确定是否参与竞标。竞标前需交纳一定数额的委托加工业务保证金(110元/吨)。
副产品的处置原则是,加工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大米后,其余作为副产品由其处置,用于抵顶应支付的委托加工费用和可上交收入。委托加工费用是指从稻谷出库到运回企业加工成大米并销售的各环节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合理收益,包括稻谷质量及食品安全检验费、出库费、运输费、加工费;大米质量及食品安全检验费、出库费、包装费(含包装物)、保管费、损耗及其他。
企业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对“可上交收入”进行竞价,多交者中标。
(四)签订合同。加工企业中标后应当索取、查验和保存中储粮直属库和实际承储库点提供的检验报告,对委托加工稻谷进行验收检验,并将两份检验报告电子版上传至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中储粮直属库作为出卖方代表,与委托加工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五)加工要求
1.质量标准。满足《大米》国家标准一级大米质量要求,其中黄粒米≤0.5%,粳米水分≤14.5%。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数量标准。稻谷出库数量以实际存储库点标准计量衡器数为准,稻谷水分、杂质增减量参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中标加工企业与中储粮直属库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应及时签订《委托加工稻谷验收确认单》。委托加工稻谷应交回的大米数量,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稻谷验收确认单》标明的稻谷实际出库数量和规定的籼米出米率52%、粳米出米率62%的标准计算(精确到公斤,保留整数,实际出米率低于规定出米率的,由中标加工企业弥补;实际出米率高于规定出米率的,归中标加工企业所得)。
3.包装标准。编织袋包装。中标加工企业提供包装物,包装物应使用食品级包装材料,符合GB/T17109的规定和卫生要求,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等相关规定。
4.储存保管。中标加工企业代储存保管大米,在固定存储场地单独形成货位堆码整齐,并做好通风防潮等措施防止大米品质变化,确保大米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果出现数量亏损或保管不当,加工企业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六)其他要求
1.委托加工期限。稻谷委托加工业务包括稻谷出库、运输、加工和形成大米标的的全业务过程,自稻谷标的中标之日起至稻谷出库加工成大米并形成标准标的期限不得超过75天(含)。
2.委托加工数量和抵押标准。中标加工企业每次竞标委托加工稻谷标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45天的加工能力,1个月内累计竞标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120天的加工能力。根据大米挂牌竞价销售进度释放相应可竞买的稻谷数量,即大米竞价成交并开具出库通知单后,释放相应可竞买稻谷数量。在中标45天内,中标加工企业需交齐提货现金抵押,抵押标准为籼稻2600元/吨,粳稻3000元/吨。
3.处罚措施。中标加工企业自中标之日起45天内未交齐提货现金抵押的,参照《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扣除其相应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稻谷出库加工业务的,按未完成的稻谷出库加工数量扣除相应保证金;转手倒卖稻谷、未加工成符合要求的大米或以次充好、阻挠大米销售出库等违规行为的,扣除其相应保证金和现金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