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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民政工作计划(精选25篇)

2024-09-23 05:12:45工作计划范文打印
2024年民政工作计划(精选25篇) 20xx年民政办继续坚持在市民政局和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吸取和总结20xx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的做法,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辖区居民服务的原则,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严格要求,认真把百姓满意、居民欢迎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

2024年民政工作计划 篇3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但同时儿童在整个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身体弱小,心理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侵犯,他们应得到更多更全面的保护。按照江府妇儿工委办[20--]01号文件,我局对开展儿童保护多部门一起行动开展了工作,具体工作思路是:

  一、把未成年儿童符合享受低保的纳入了低保范围,程序是向本辖区村(居)委会写出书面申请,由村居委会公示无异意报所辖乡镇、民政局审批,做到应保尽保。

  二、未成年人因病住院用去医疗费可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具体程序是:病者在患病住院后,用去一定医疗费且家庭困难的可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具体办理程序是:

  (1)写出书面申请办理城乡医疗救助;

  (2)乡镇出具贫困证明;

  (3)参加新农合报销后原始凭证(发票);

  (4)入出院病例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6)信用社帐号复印件;

  (7)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两份报民政局审批。

  三、针对需救助的妇女儿童,须公安、派出所出具有关证明送我局救助管理站,救助站接有关证明后,按相关程序给予救助。

  四、符合五保供养的孤儿纳入五保范围,具体程序是:

  (1)本人写出书面申请;

  (2)经乡镇审批公示无异意报,报县民政局核审,符合条件发给五保供养金每月150元,由财政直发。

2024年民政工作计划 篇4

  一、全面推进特邀颁证师颁证工作

  完善--区民政局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库和特邀颁证师颁证日制度,并发布《--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颁证制度》。一是会根据具体情况每月安排固定日期颁证,以及在重大节日和喜庆日子为新人颁证,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婚登记颁证仪式。二是颁证前,--区民政局会将具体颁证时间告知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同时会将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的姓名、简介、颁证时间在区民政局相关网站上公布,以便当事人可以通过结婚登记网上预约选择自己期望的颁证师为自己颁证,从而使本区结婚登记颁证仪式更加正式和隆重,使健康、文明、向上的婚俗逐步在全区蔚然成风,引导公众树立“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

  二、推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微信平台工作,搭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平台。

  将婚姻登记处的开展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两项服务工作,以及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证书、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管理和查阅婚姻档案五项业务工作,通过微信平台向广大居民公布,以更好的服务辖区居民。

  三、做好婚姻家庭辅导室工作。

  通过婚姻家庭指导室的专业咨询师的干预辅导,使婚姻当事人从中受益,改善夫妻、亲子和婆媳关系,化解婚姻危机,促进当事人理性面对婚姻问题,促进家庭和谐。同时,继续以人民群体为中心,以创造和谐社会,建立文明社会生态圈的方向,进一步探索婚前的指导及家庭建设上模式与方法,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大对经营幸福生活、提高幸福能力的宣传和普及,并采取婚前、婚中、婚姻危机全程辅导干预的工作方式,把幸福快乐真正送到人民的家里。

2024年民政工作计划 篇5

  20--年全区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以建设“阳光民政”为总抓手,加强政策创制、机制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岱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水平。一是把实事办好办实。今年区委、区政府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落实综合救助制度列为为民要办实事项目,我们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城乡低保月标准降低到1.8:1以内。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全面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困难家庭救助管理系统,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成立区社会救助中心,推动乡镇(街道)成立救助窗口,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健全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市出台贯彻意见后,制定出台区级配套政策文件,加强救助制度衔接。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办法》。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主要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达到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的70%以上。三是规范管理。继续巩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开展以重新复核、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年度审验。全面建立区级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健全核对机制,规范开展核对工作,逐步扩大信息核对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认真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城镇“三无”老人、困难失能和高龄老人等福利保障制度。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好流浪乞讨联络点、联络员的作用。继续配合市局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四是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委员会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灾减灾工作进社区、进乡村。继续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区、乡、村应急预案,指导乡镇通过信息网络报送系统及时、规范报灾,确保灾情报送及时、准确。落实《--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养老需求。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我区《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意见》;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内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处,农村幸福院41处,新增养老床位1200张,全面完成“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分类推进,整体提升的思路,农村幸福院重点抓规范,适时开展“农村幸福院规范建设年”活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抓完善,着力提升建设标准,完善服务内容;居家养老信息平台重点抓运行。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施敬老院新(扩)建工程;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二是创新养老服体系发展形式。推进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方式转变,探索建立敬老院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模式,建立1至3处试点,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加快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培植1到2处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主体,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双拥共建工作。围绕巩固扩大“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成果,立足实际,加强军民融合体制建设,与驻区部队共同探索融合式发展模式和经验,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经常化、特色化和标准化上狠下功夫,积极做好下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的各项筹备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优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照省市要求,修订《--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医疗补助比例;制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优抚对象看病、住房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设,有计划地开展轮流修养工作。以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发挥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扩大岱岳烈士陵园“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创建成果,做好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的申报工作。三是全面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深入推行“三公开一监督”的阳光安置办法,采取考试考核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按时保质的完成好全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愿训全训,同时探索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新模式。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安置经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对社会组织实行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政社分开、逐步建立购买服务制度等创新扶持发展方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照社会组织的审批程序,实行直接登记。进一步开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范围。打响“岱岳品牌”,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17个乡镇(街道)都要有本地的社会组织先进典型。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抓好社区内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开展。三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党工委、党总支的作用,积极培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督导乡镇(街道)的社会组织党总支,要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总支作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符合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及时选派党务工作者,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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