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教育局工作计划(通用27篇)
2024教育局工作计划 篇1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xx届七次全委会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提出的“两年大跨越,再创新辉煌”的战略目标,不断向国内教育现代化一流水平迈进,以“推进全面优质化,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发展主题,扎实开展“全面提升素质年”,继续推进“六大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团结奋进,进一步提高均衡水平,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进一步实现优质教育,进一步彰显和谐教育,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适龄学生都能接受优质的教育,着力打响“学在长兴”品牌,全面提升教育事业优质化、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1.达到的水平性指标。
提高教育普及水平,小学、初中教育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9.98%,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巩固率分别达到100%、99.98%、99%,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比例达到97%以上,普职比继续保持1:1;农村劳动力受训率和城镇职工全员培训率分别达到35%和10%以上。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平安校园创建达标率100%,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率控制万分之0.6以下,学生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03%以下。
2.完成的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办学条件。完成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扎实推进“省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创建省标准化学校12所;认真实施“省新一轮教育四项工程”和“市三进工程”,完成中小学校安工程改造总量的90%以上,完成16所中小学塑胶跑道改造工程;加快标准化图书馆、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和现代教育装备设备的配备,全县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0.8,计算机生机比达到7.5∶1;完成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12个。
二是提升队伍素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教育管理者队伍素质;合理补充教师数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训机制,提升教师整体专业化水平;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师德水平;规范幼儿在编教师招聘工作,吸收优秀人才服务幼儿教育;建立教师有序流动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三是深化教育改革。深化基础教育、中职教育的课程改革;完善中考制度,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向初中分配的比重提高到50%;有计划地开展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国有民办”学校体制调整;多形式推进教育开放。
四是提高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全面深化,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高考上线率和本科上线率继续保持全市水平;优化教学过程管理,全面实施“轻负担、高质量”教学,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丰富教育发展内涵。
五是壮大发展实力。加强教育督导,创建市示范性教育强镇1-2个,创建学前教育先进和达标镇1-2个;创建省等级幼儿园2-3所。职教中心争创重点教育改革示范中等职业学校,长兴技工学校力争通过技师学院评估验收;加快培智学校建设。
六是提高服务能力。职业教育主动对接乡镇、企业,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拓展合作办学领域,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加强对职业类学生的创业思想、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培养与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档次,鼓励创业积极性。职业、成人教育主动服务“三农”,继续实施农民学历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的力度。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加强调研,认真规划,加强教育均衡化建设,缩小各类教育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学科之间、班级之间、教师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认真总结规划,科学协调发展。认真总结期间长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验,以高水平实现区域教育基本现代化为总体目标,科学制定时期长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全面优化普通高中教育,做优做精职业教育,拓展成人教育,推进社区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实现长兴教育齐头并进的态势。
2.落实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发展。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不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共教育资源地向薄弱学校倾斜;全面落实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健全爱心助学机制,规范职业学校奖学助学制度;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3.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制定学校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教育经费更加注重向农村学校和教育装备的投入;扎实完成县教育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改善办学条件;以实施省“新一轮教育四项工程”和市“三进工程”为抓手,开展标准化学校创建,完成16所中小学塑胶跑道改造工程;落实新一轮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配套经费;扎实推进“校安工程”;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机制;实施标准化图书馆、标准化计算机室、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加快条件装备和信息化建设。
4.加强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和责任终身制,完善基建项目工序验收和定期检查制度,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基建质量;建立和完善校舍隐患分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推进中小学校安工程,细化落实三年校安工程实施计划。
2024教育局工作计划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鼓励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加强服务”的工作思想,规范和鼓励并重,管理和服务并举,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依法行政,服务民生,加强统筹,推动全县民办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协助政府进一步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坚决消除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项歧视政策,在法律法规和制度上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的地位,保证制定的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和计划顺利实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举办民办教育。
(二)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措施,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民办学校内涵发展的能力。
(三)实现稳定增长。巩固办好已批在办的民办学校,在园幼儿稳定在12000人以上,敦促和责成已批准筹设的16所民办培训学校和26所幼儿园年内达到正式设立标准;帮助和指导限期整改的2所民办学校和12所幼儿园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未批在办的民办培训机构和30多所幼儿园继续进行清理整顿;继续开展评优评先、跃位争先活动,加强名园名师建设,优秀面达到35%以上;建设15所县级骨干民办幼儿园;推荐申报5所市级示范、骨干民办幼儿园、 2所省级骨干民办幼儿园和1所省级“规范民办学校建设奖励”单位;开展“县十佳民办学校”和“县民办教育十佳举办者”评选活动,充分发挥骨干、优秀的引领作用和辐射作用,使我县民办教育的规模、数量、质量、投入得到持续、稳定增长。
(四)提升服务质量。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坚持依法科学行政,建立健全准入、奖补资金管理、分级管理、日常工作等工作制度,提高办学过程中“首问首办负责制执行率、行政审批程序合法率、服务事项办结率、文件材料归档率、群众满意率”,降低群众投诉率,为群众和举办者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
(五)发挥协会作用。按要求按程序搞好协会换届选举,加强民办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学前教育分会和各乡镇分会建设,积极向上级反映会员的正确诉求和建议,充分发挥会员与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为民办教育指明了制度性方向。今年,我们要重点解决好三个问题:
一是认识问题。《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教育同样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认真贯彻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克服部分干部和群众中对民办教育的陈见、偏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教育,推动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格局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