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导自查报告(通用29篇)
在学生保险、校服征订方面,虽然上述内容属于秋季学期的工作范畴,但我们仍通过相关途径及时征询家长及社会人士的意见,尤其是在保险理赔方面做到宣传透彻,将好事办好,以赢得家长和社会群众的理解与信任。
三、校园安全管理
学期初,我校重点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落实。一是按规定配备保安,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二是在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并实现与上级联网共享,由教育局统一配置一键式报警装置;三是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体系,逐一落实校园安全教育“七个一”制度和教职工“一岗双责”安全要求。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突出重点领域治理工作。一是开学前,由校长组织总务处人员对校内重点区域和楼道、走廊等人员密集活动地段进行全面排查,设置了警示标语或张贴安全警示牌。二是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等途径,提高学生安全防护意识。通过安排教师、学生会和少先队干部执勤,做好放学时高峰人流的安全疏导工作。三是假期中,由总务处人员对现有灭火器进行检查和重新灌装,对教学楼实行断电处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四是结合威海市、乳山市一月初安全检查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与使用,设置危化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等五双管理。五是开展心理疏导,排查化解学生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杜绝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
实现警校联防联动。学校充分发挥临近商业街派出所的地理优势,建立警校联动机制。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做法制讲座和普及法制自救知识,聘请法制副校长,充实了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力量,丰富了法制教育内容。
四、校车安全管理
强化制度及档案建设。我校依据《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按要求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专档,做到“一车一档”。构建校车司机和随车照管人员培训、师生行车安全教育等工作机制,重点抓好随车照管、接送交接等重点和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校车安全有序运营。
重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我们通过下发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途径,增强家长和学生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不乘坐和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在学校门口道路设置了警示牌、减震带。在各村口学生上下车处,还规划了校车站点,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在班车运营过程中,学校及时联系公交公司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落实制度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校车运营安全事故。
五、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学校建立了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雨雪等恶劣天气后,第一时间由校长陪同党委主要领导查看校舍情况。建立校舍隐患排查台帐,并及时按上级工作部署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六、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我校坚持把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校食品保障安全。严格落实乳山市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点》,坚决杜绝食品原料采购、原料贮藏、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等各个环节的卫生和安全隐患。此外,学校还有效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方式,安全卫生的良好饮食习惯,预防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
日期
专项督导自查报告 篇18
一、自查工作情况
2月27日,根据副市长的批示要求,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向县(市、区)人民政
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台政教督〔〕1号),并结合市实际对专项督导五方面的内容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各县(市、区)根据省、市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内容及方式对乡镇和幼儿园开展了自查工作,椒江区人民政府还专门整理出有关部门的职责并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落实自查工作。临海市人民政府专门召开有关部门、镇(街道)负责人会议部署自查工作。同时,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的领导带领有关督导人员到县(市、区)指导自查工作。3月17日,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传真电报,组织3个专项督导组分别由省督学任组长,于3月21日至3月28日对全市9个县(市、区)全面进行了学前教育专项督导。专项督导的方式,每个县(市、区)1天,半天督导组分成两个小组,一个小组检查1个省教育强镇和1个一般乡镇,一个小组召开5—7个幼儿园园长、幼教干部、教研员座谈会;半天听取县(市、区)自查情况汇报,并召开教育、财政、城建、国土、物价、卫生、公安、交通、民政、劳动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这次专项督导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和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分别主持汇报会和亲自汇报。同时,我市借这次专项督导之机,就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3号)向各县(市、区)提出了要求。通过这次专项督导表明,我市及县(市、区)为发展学前教育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学前教育尤其是幼儿教育最近几年发展较快,幼儿教育事业已具备一定的规模,但幼儿教育仍是基础教育中比较薄弱的环节,还存在着较多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亟需研究解决。
二、专项督导内容的落实情况
(一)学前教育的基本情况。
据学年年报统计,全市有3个班以上的.幼儿园588所,其中教育部门和集体办的48所、社会力量办的517所、其他部门办的23所,在园幼儿138302人,3—5周岁幼儿入园率75.88%,比上年提高了7.57个百分点,有一半左右的镇(乡)建立了中心幼儿园。教职工6953人,其中专任教师443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中以上学历4127人,占93.12%,专科以上学历778人,占17.55%,有专业技术职务的805人,占18.%。幼儿园占地面积76.76万m2,建筑面积46.91万m2,户外活动场地31.28万m2。
(二)规划制订及落实情况。
一是从实际出发认真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9号)中明确提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到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教育的15年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率达到90%以上,积极实施0—2周岁教育。根据这个总体目标,市教育局于7月15日制订并下发了《市幼儿园教育发展计划(—)》(台教基〔〕176号),确定了发展幼儿教育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主要措施和对策。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仙居县人民政府专门制订了幼儿教育发展规划,玉环县形成了规划初稿并正在征求意见,其他县(区)在“十五”教育规划中都有明确的幼儿教育计划。
二是突出重点,优化布局。我市各地把城区和镇(乡)幼儿园布局、城区以社区为主的幼儿园建设和镇(乡)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城区幼儿园布局已提上议事日程,特别是近几年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引起重视。我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有这样几种方式:①开发商建好幼儿园无偿交街道办事处管理;②开发商自建并自行管理;③开发商提供用地并一定数额经费,由单位和个人建设;④开发商或开发单位提供用地,由单位(部门)或个人建设;⑤开发商将幼儿园用地转让给其他单位建设并管理。椒江区以社区为主的幼儿园建设已初具规模,为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交通安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市教育明星乡镇和省教育强镇评选把镇(乡)中心幼儿园建设作为重要指标,有力地促进了镇(乡)中心幼儿园建设。
三是制定确保学前教育规划实施的各项政策措施。最近几年来,我市十分重视采取措施发展幼儿教育。6月,市人民政府在路桥区召开了全市幼儿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9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幼儿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177号),同年,市教育局在椒江区召开了由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及科长、有关镇(乡)长参加的幼儿教育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动镇(乡)中心幼儿园建设。我市所有县(市、区)都有一系列发展学前教育的制度和措施。天台县、三门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仙居县和玉环县已形成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稿,正在讨论和征求意见中。椒江区在园舍建设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