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的安全工作自查报告(精选32篇)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各项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近阶段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对食堂进行了规范和到位的管理。结合要求,我们对食堂的管理工作自查如下:
1、加强了管理,健全了制度。我们制定和健全了《总务处各岗位日常安全工作规程》、《市九中食堂工作人员奖惩制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在工作中我们也加大执行和检查力度,狠抓工作的落实。
2、实行了食品卫生与安全层层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个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与安全各项条例和规定,坚持学校定期检查和食堂自查制度。具体到食堂的日常工作,实行“班长责任制”,责成班长加强管理。
3、食堂办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论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均是持证上岗(健康证)并进行定期体检。
4、食堂的食品购买、储存和加工等方面均符合卫生要求,坚持了试尝、留样制度。
5、鉴于食堂机械多的实际情况,我们特制定了《食堂机械安全规程》,要求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食堂机械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于新招聘的临时工,在未熟悉食堂机械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单独操作和使用食堂机械,从而避免了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制订了《食堂食品卫生与安全预防措施》和《食品卫生与安全应急预案》。
7、食堂严格执行了定期消毒的制度。
8、对学生进行了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如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防止食物中毒等知识,从而增强了学生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坚持了食堂夜晚值班制度,规定值班人员必须在睡觉前检查防火、防盗情况,如炉灶的火是否备好,门、窗是否关好等。
10、加强了预防工作,如严格规定:学校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校外人员禁止进入食堂等。每餐完毕,要求食堂立即进行清洁卫生打扫。打扫完之后,又要求立即将食堂就餐大厅门窗关闭,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搞破坏活动。
11、重视了安全工作过程管理。在每一学年度,我们在学期开始、期末都要对食堂安全工作进行专门布置,并加大检查力度。
12、随时检查食堂各种机械的接地线,以免漏电而发生安全事故。
13、有针对性地按计划分期、分批对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营养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二、水电工、维修工常规管理中的安全工作方面
1、督促水电工每周对教室、食堂、学生宿舍的照明灯、照明线路、开关、插座等地方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2、督促维修工每周检查教室吊扇、宿舍摇头扇、公用部份电热水器、食堂机械等地方的安全运行情况。
3、督促水电工、维修工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4、督促水电工、维修工不定时检查全校路灯、教室走廊灯及厕所电灯的照明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5、实行工作回复制度,要求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情况汇报给总务处。
三、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方面
1、楼梯、走廊、护栏、住校生床、学生公寓安装的电热水器、电风扇等符合国家的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
2、楼道、走廊及其他通道安全、通畅,照明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受损时均得到了及时的维修。
3、现在使用的教学用房、教辅用房无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
4、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5、高压配电房200ΚνΑ配电容量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近期连续出现不堪负载等故障。12月7日,我处向市教育局递交了《关于攀枝花市第九中学》
6、消防器材进行了定期检查。
四、水源的安全工作方面
1、我校水源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2、对我校抽水房处的不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将抽水房拉匝门进行加固、窗户安装防盗网的处理。
五、临时工管理方面
1、新招聘的临时工严格执行了准入制度和用人标准。
2、新招聘的临时工目前尚未发现有精神病和传染病史的人。
3、对于新招聘的临时工,责成食堂班长和绿化组组长严格管理的同时,也要求班、组长多从生活上、精神上关心他们,让他们心情舒畅地在食堂和绿化组工作,将潜伏在他们身上的不安全因素尽可能地排出掉。
六、其它方面
1、离学校红线范围不到100米远的地方,有极度危险的炸药库(属于机械化施工公司)。
2、校园周边有生产、销售易燃易爆的氧气厂。
3、校园周边有非法经营的饮食摊点,有出售“三无”、过期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现象存在。
中学的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篇28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课中擅离职守。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陪同或有班主任教师签条,并由家长接走。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责任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责任、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学的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篇29
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校园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岗,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公物设施、定期排查水、电、暖、气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负责学校食堂、学生影响加餐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做好相关的安全记录,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政教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