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精选5篇)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共改造D级危房2000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原片区所在地中心集镇的高完中,计划每年改建2—3所。20xx年已启动对茶坝中学和奇章中学的校舍维修改造。茶坝中学1542.69平方米教学楼新建项目已基本竣工;二是城郊结合部的中小学校,计划通过3—5年持续投入,逐年改建,使城区学生入学难有较大改观。目前已对城郊的四中、七小进行了改扩建;三是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
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
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xx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
截止目前,20xx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
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
个别部门、乡镇和项目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帐目不清楚,个别建设项目超出预算较大、造成遗留问题难于处理,个别建设项目虚报投资预算,浪费财政资金。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4
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工字〔〕6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81人,其中工会会员人数81人。全年工会经费收入242413.52元,其中工会会员缴纳会费4524元,行政补助收入237732.95元,其他收入156.57元;全年工会经费支出209109.2元,其中职工活动支出56592.2元,职工集体福利方面支出102600元,业务支出23945元,其他支出25972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区林业局工会自20xx年成立以来,都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xx]23号)、xx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工办发[20xx]7号)、xx省总工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账户和工会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办发[20xx]39号)、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经费管理的通知》(工字[20xx]29号)等文件精神,配齐配强工会委员会班子,建立独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执行过程中没有利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没有违反工作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没有使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没有利用工会账户设立“小金库”;没有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而是建立了独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没有截留、挪用工会经费行为;没有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局工会工作将依托主管部门,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工会经费预决算管理,对工会经费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努力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工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5
一、农村会计代理制工作考核补助经费使用情况
xx年度考核补助资金。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奉农〔〕29号)文件要求,对全区11个镇(街道)xx年农村会计代理制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林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拨xx年农村会计代理制工作考核补助经费的通知》(奉农〔20xx〕80号)文件,下拨补助经费31.95万元。全区共确定优秀名额12名,每名奖励1000元。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服务功能提升项目。根据《关于印发xx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指导的通知》(甬农发〔〕109号)和《关于印发xx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奉农〔〕53号),经xx市银龙竹笋专业合作社申报,局组织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后同意立项。公示无异议后,9月19日下发《关于下达xx市银龙竹笋专业合作社笋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奉农〔〕173号)。
11月底该项目完工后,xx市银龙竹笋专业合作社提交了“竹笋烘干”和“油焖笋系列产品加工”生产流水线竣工总结报告及竣工申请验收报告,并委托xx市xx区正德会计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12月14日,局组织项目验收专家组对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现场实物审查验收,核定建设资金为88.59万元。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20日下发《关于下拨xx市银龙竹笋专业合作社笋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50号),拨付项目补助44.295万元。
2、示范社奖励资金。根据《关于印发xx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指导的通知》(甬农发〔〕109号)精神,xx市对新增的国家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给予8万元奖励。xx市银龙竹笋专业合作社被评为xx年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xx年区农林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拨xx年xx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奉农〔〕65号)文件,将财政奖励资金8万元下拨给xx市银龙竹笋专业合作社。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甬政发〔20xx〕62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奉政办发〔20xx〕116号)。我局与财政局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xx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办法的`通知》(奉政农〔20xx〕214号)和《关于印发xx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196号)文件,明确扶持条件和标准,进一步规范的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以及验收程序与资金拨付要求,在制度建立有效保障措施。
xx年度10月底前,符合补助条件的村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经过相关镇(街道)审查后上报土地流转情况,12月初区农林局和财政局全面审查验收,经公示后,区农林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奉农〔〕247号文件,下拨补助经费28.7352万元,具体支出如下:财政19.3881万元,财政9.3471万元。涉及松岙、裘村、西坞等3个镇(街道)4个村,其中村级补助12万元,流出土地农户补助16.7352万元。其中财政19.3881万元,主要用于:流出土地农户415户,补助面积669.405亩,每亩补助200元,计13.3881万元;西坞街道游雁村达到整村流转条件,可给予10万元补助,因xx年已补助4万元,xx年还需补助6万元。财政9.3471万元,主要用于:流出土地农户415户,补助面积669.405亩,每亩补助50元,计3.3471万元;应家棚村、杨村村和后山村分别补助2万元,计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