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33篇)
已实施的项目含棚户区改造、乡政府等9个项目、中庭绿 化、电梯采购等均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公开招投标,不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按照“压证施工”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将投标文件上的人员资质证书在住建局备案、压证;
二是在工程变更上,严格按照变更程序进行;
三是工程款拨付上,均由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后再交由县财政实施封闭运行拨付,不存在超拨;
四是项目结算还暂未进行,暂未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6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xx县涉企收费清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xx〕21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3号)的要求,20xx年9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建立本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对县直各单位涉企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开展自查。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的收费,由主管部门一并负责自查;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核发该资质的县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在清理涉企收费过程中,坚持按照保留、取消、缓征和放开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严格把关、不留死角,要求在20xx年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上报。
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和合肥市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由县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组成人员联合评审以后,于20xx年12月初在xx县门户网站公布了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报送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办公室审核后,于20xx年12月30日下文公布了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在门户网站公示了涉企收费清单的全部内容,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涉企收费清单由4项内容组成,分别为:
(1)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16个部门共计34项,比省级的62项减少28项,减幅45%)
(2)政府性基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12项,比省级的19项减少7项,减幅37%)
(3)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涉及17个部门共计45项,比省级的80项减少35项,减幅44%)
(4)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5项,比省级的9项减少4项,减幅44%)
2、动态调整涉企收费项目
根据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20xx〕第1号公告)、《关于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费清单〔20xx〕2号)精神,并结合省、市两级涉企收费清单内容,于20xx年7月31日已对《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东政〔20xx〕6号)进行动态调整。
经动态调整后,收费项目总数为84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1项,由原来34项调整为33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经过整合减少11项,由原来45项调整为34项;政府性基金12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5项不变。
3、开展涉企收费问卷调查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问万家企业、看清单实效”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皖价服〔20xx〕117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9月2日在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1份,涉及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行业,适时掌握涉企收费情况。
二、存在问题
全县涉企收费单位,在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之后,收费基本规范透明,一律按照涉企收费清单内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前及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收费依据,涉企收费总的来讲是好的。但是,通过我局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情况看,涉企收费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实行公示制度;
2、少数收费单位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
3、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签订有偿服务协议;
4、个别收费单位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
加强宣传是落实涉企收费的主要途径,要通过新闻媒体和xx县门户网站以及在全县商住小区建立涉企收费公示牌,广泛宣传涉企收费政策,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收费政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收费单位如拒不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擅自向企业收取清单以外的各类政府性收费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以及继续收取已经取消或减免的收费,企业可以拒付,物价局将24小时开通“12358”举报投诉电话,只要有投诉,将立即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认真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在收费前要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涉企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收费依据,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我局将不定期对涉企收费单位窗口进行督查,对公示内容不全或没有公示的涉企收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依照《价格法》将作为乱收费查处。
3、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我局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我县涉企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对擅自设立清单之外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收费没有公示的。我局在检查时如发现上述存在问题的,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回访,使涉企收费清单落到实处。
4、建立长效管理。
(1)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2)动态管理。对已经入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涉企收费项目和责任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权力调整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3)加强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对清单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7
根据全国、省、市、县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我校组织人员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的牵涉到安全角度的.问题逐一排查,并结合几个老问题报告如下:
一、校园周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1、我校放学实行排队行进,但出口小,且出口处为公路,视线窄。学生上、下学集中。建议在出口公路段建立警示牌、设立斑马线。有条件设立时段值勤。(集中时段:上午7:00左右,中午10:45,下午16:20)
2、在校门口公路口,经常有2—3个流动摊位(无证摊位),出售年糕等,卫生质量难以保证。(集中在中午10:40---12:00下午16:20左右)
3、距离校门口处一小店使学校的封闭式管理受到冲击。部分学生私自外出买零食的现象,并且从店面看,很不清洁。校门口垃圾、果壳满地都是。
二、校内不安全隐患:
1、学校教学楼顶层(四楼)严重漏水,一直可以渗到三楼。且学校电线老化,严重危及学生的安全,影响教学秩序,需要维修和改造线路。
2、学校教学楼栏杆高0.9米,(不符合规定)学生课余时间如不规范,可能造成学生的生命安全,需要用不锈钢等加固。
3、部分学生为宫门学生,多数骑自行车上、下学,学校左右为难,也同样存在着交通隐患。
4、食堂安全也存在隐患。
由于资金缺口很大,改造项目(屋顶维修、栏杆加固、线路改造)无法启动,敬请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尽快消除存在的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