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33篇)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满分10分,得分10分)
20xx年规划编制计划产出7项,实际完成7项,完成率100%,得10分。
2、产出质量(满分15分,得分15分)
20xx年完成的规划编制,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得分10分。
3、产出时效(满分10分,得分10分)
我局20xx年按实施计划时间要求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得分10分。
4、产出成本(满分5分,得分5分)
我局20xx年规划编制成本均未超出招投标控制价,得分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满分5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可为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提供依据,起到科学指导和规范管理的作用,有效节约集约公共资源,得5分。
2、生态效益(满分5分,得分5分)
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环境要求进行生态控制,能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得5分。
3、可持续影响(满分5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完成可指导城市建设,得5分。
4、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5分,得分5分)
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得5分。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绩效目标细化不到位
20xx年项目绩效目标从总体上对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进行了细化,但对具体单个项目的预期实施成果目标细化不到位,未能分解为可衡量的绩效目标,主要原因系规划项目涉及多科室多部门,目前我局未能做到统筹管理,统一绩效目标设置标准要求。
(二)项目资金与项目未能明确匹配
规划编制项目数量多、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年度预算资金基本能符合项目总体实际实施进度需求,但年度预算资金,目前并不能实现与具体项目的精准匹配,基本上采用的是总量控制,按各项目实际进度,统筹使用预算资金。
六、有关建议
(一)统一细化标准,科学分解目标。
我局将进一步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要求,统一细化标准,严格要求各项目分管科室,科学分解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以更全面、更完整地体现项目的预期实施成效。
(二)精准项目匹配,明确资金分配。
根据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实时把握各项目进度,合理预测各项目年度资金需求,将项目资金明确到具体项目,实现项目资金单一管理,精准使用。
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3
根据《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智慧化养老2个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由县政府出台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县政府办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办法(试点)》、《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县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护理工作方案》、《县开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全县各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城乡总体规划。
2、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低保专项治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政、消防、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参与的的联席会议制度,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20xx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100%,困难人员救助工程中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具体发放任务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均达到100%;
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三)项目管理情况
1、宣传政策到位。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各项民政民生工程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2、程序规范到位。各类资金发放类工程,严格按照申报审批审批程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
3、公示监督到位。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困难人员救助工程资金发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档案管理到位。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
5、资料报送及时。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及时报送,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6、责任落实到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省、市、县三级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四)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各项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及时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管理。发放类补贴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
(五)项目产出
1、目标完成率100%。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我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21090户,30383人,占全县农业人口3.7%,自7月1日始,全县城乡低保标准统筹,为585元/人.月,月人均补322.3元,年发放标准由4500元提高至7020元,确保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全面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按月累计发放全年农村低保金12240万元,分a、b、c三类进行管理,实行差额救助,定期复核,动态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标施保,使低保兜底保障制度得到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2).特困人员供养和机构维护。我县现有五保供养对象10280人,占全县总人口1%。其中集中供养1283人,分散供养8997人。20xx年五保户供养标准:分散每人每月560元,集中每人每月670元。累计打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7200万元。失能特困人员422人,半失能人员574人,共计发放护理补贴403万元。
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覆盖范围,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保障农村孤儿的土地承包权益,依法惩治侵害孤儿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县共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97人,其中集中供养6名,分散供养491名。累计按月打卡发放生活补贴607万元((集中供养1-6月每人每月1300元,7-12月每人每月1450元;
散居孤儿1-6月每人每月900元,7-12月每人每月1050元),同时在全县开展孤儿走访、调查和评估工作,切实保障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4).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年度共救助各类求助人员213人次,其中男性156人,女性57人,救助缅甸籍未成年1人。在严寒、酷暑等极端天气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并组织实施专门救助行动4次。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9名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等病人及时医疗救治;
通过优化救助服务,充分利用救助管理机构现有设施开展照料服务。建立受助人员返乡地域间联动协作机制,年度提供返乡救助88人次。
5).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我县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120人,每人每月6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347人,按月足额打卡发放护理补贴949.46万元。,生活补贴871.89万元。
6).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配建率达到85%以上,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9个、社区和村级养老服务站95个,覆盖率达到60%。
(六)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影响较好。各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按标准按时打卡发放到户。各类津贴、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生活困难各类民政群体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的民政事业的发展。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均运行有序正常,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发挥了全社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