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离职报告(通用32篇)
便恢复常态,出现肢体麻木、活动不便的异常感觉,左半身出现麻木,手指不灵活,经诊断为高血脂和高血压,这些年来,为了不耽误工作,我一直在带病坚持工作,也希望在工作中慢慢康复。如果继续在该工作岗位上,会对本岗位的工作造成影响,因此,请求领导酌情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给我调整适合的工作岗位(如大堂经理等岗位),希望领导批准并给于体谅我将不胜感激,谢谢!
优秀离职报告 篇24
尊敬的杂志社领导:
您好!
因本人的追求和新闻理念,导致本人和公司的内容趋向,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经过自己的认真思考和再三权衡,现决定,向单位领导提出离职申请。
根据合同约定,员工离职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在此本人特按照合同约定提出离职申请。如果单位可以容忍我的“失约”行为,并且认为我的离去确实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也希望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批准我的申请。此外,以下几点想法,权作“人之将走”的肺腑。
第一,我认为目前的管理团队,缺乏统一的新闻理念,没有成熟的新闻判断程序,甚至缺少明确的新闻理念植入方式。
第二,作为曾被外界一致看好,能够继承南方报系新闻理念衣钵的传媒,中国周刊目前却在目前强大的政治环境压力下,没有找到应该有的智慧。目前管理团队有太多的焦虑和妥协,唯独缺少南方报系在大难临头时的隐忍和躲闪技巧。
第三,所谓“泛财经”的内容要求,除了管理团队外,大多记者根本无法全面理解其内容。傍徨、不安和无所适从,现在是记者们最明显的感觉和心理状态。因为这个口号太过于抽象,不容易理解——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第四,编辑手段过于简单、缺少专业编辑精神和专业水平。我曾做过两个实验,我把咱们编辑编好的稿子和我写的底稿发给南风窗、南方周末和南方都市报的几位编辑。之后,他们编辑好后回传给我,对比之后我发现,这些编辑有专业的编辑功底、对记者稿子做了非常完美的包装和处理。而相比之下,我们的编辑的手段似乎只限于删减内容、组合段落……
第五,编辑们因其天然的领导身份,人为的在编辑稿子过程中,形成了优越心理——似乎记者的稿子必须按照其思路进行,其思路就是正确的;缺乏对记者写作思想的尊重和写作思路的理解。否则,就重写。尽管很多不错的杂志都是“大编辑、小记者”的思想。但是“大”应该体现在对选题的判断上,而不是如是。
第六,……以上,个人看法,许为牢骚是荷。
离职申请,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优秀离职报告 篇25
各位领导:
您好!
感谢公司多年来对我培训的关心和照顾。自从20xx年来到xx公司,我学到了很多。无论我去哪里,未来做什么,这段经历都是宝贵的财富。我在网通公司工作。
为自己的'经历感到骄傲。
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希望领导批准。
来自你
日期:
优秀离职报告 篇26
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通知书。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通知书〔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6、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7、“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优秀离职报告 篇27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河北冀南片区李,感谢公司提供的就业机会,也非常感谢帮助过我的所以同事,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仔细考虑,我决定离职,原因是:
1、我自身的原因 经过这两年来的时间,我一直在不断的求证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就像这句话“人生都在努力,努力都有结果,但结果不一定是好结果”,我从公司前辈身上看到了我努力以后的结果是什么样的,他们的这种结果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工”字不出头,出头就入“土”,不出头就得一直“干”下去。我也一直在努力,我想努力一阵子,就想得到我努力后的保障,而不是一辈子都在努力,都在忙,静下心来想,其实这样的人生没有什么意义。
我当初选择做业务,就是看重自由这一点,我是个追求自由的人,我也不想把我的人生交给别人去安排,我的命运必须掌握在我的手里,我必须主动知命造命,没有一个人会为我的命运负责的。两年来的业务让我成长了,也让我知道了我想要什么?我在做什么?我能做什么?现在我很年轻,我不想在我年轻的时候用命去换钱,当我年老了在拿钱去换命,钱够不够换命我也不知道,所以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去赌。
2、环境的原因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追求的环境是那种有激情、有梦想、健康快乐和谐的工作环境,回公司后科能是我的目光问题,我看到的是上下班都在看没有意义的电影、打游戏,经过相互的聊天,没有人规划自己的未来,连自己的梦想都没有,公司的文化理念我丝毫感觉不到。在市场上面对的是比农民素质高一点的客户,和这么一群人整天待在一起,我以后还能是什么样子啊。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得去和什么人待在一起。
今年回公司我连路都不记得了,我就禁不住的想“这还是我工作了两年的公司吗?”还有领导说我们业务员不想回来,没有公司的通知我们敢回来吗?能有家的感觉吗?有领导说“公司的发展方向你们应该知道哈”,什么叫应该?是必须知道的,就和公司的产品一样,试想客户问我们“你们公司的发展方向是什么?我们得调整策略跟随公司一起发展。”我该如何回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