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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检察院实习报告(精选31篇)

2025-06-23 10:42:40报告范文打印
优秀检察院实习报告(精选31篇) 这次暑假实习,我很幸运地被安排在了检察院公诉科,一个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因为公诉科作为检察院最繁忙的地方,工作量最大,但也意味着接触面更大,学到的东西也更多,为此我感到十分幸运。....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实行和《检察官法》的修正,确立了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对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具有重要意义。但如何广开门路、广纳群贤,尽快优化检察官队伍的年龄、素质、知识结构,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一是要完善检察官选任机制。面向全社会符合条件的法律专业人员公开招考、择优上岗,避免非专业人员(技术人员除外)进入检察机关,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要末位淘汰、下岗分流;二是检察官培训要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检察官必须具备开拓创新的能力和与时俱进的品格,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需要。依托检察官学院和其他法律院校,对检察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尽快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专业型、外向型的检察人才;三是改革检察官的管理机制。当前检察官的职务和待遇是按照公务员行政职级的标准而定,论资排辈、首长负责等做法广泛存在。管理的行政化不利于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使检察机关失去应有的活力。改革管理机制一是要逐步淡化以行政职级为主的管理模式,把业务水平作为晋升法律级别的主要标准,实现法律级别与待遇标准挂钩,激发检察官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推行检察官逐级遴选制,上级院高级别的检察官应从本院和下级院的检察官中择优选任,使检察官不仅在本院而且在上下级院能够合理流动,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实习已经结束,我更加的了解了社会,了解了法律在这样一个社会的正确贯彻执行是多么的困难!面对困难,我将不畏艰险,勇往直前,追求法律的价值,不忘做一个法律人!

优秀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16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顺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和顺河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安排的。时间是从20xx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二十日通过实习,第一天上午第一次见到我跟的科长,一位女科长,人很好。先为我基本介绍本处的工作,然后马上让我上马,要求我看看一些典型的案件,就把一个案子交给我处理,希望我实习完毕之前可以办好这个案子,办的好坏美没所谓,最重要是敢于写出自己的看法。科长还教了我怎么去处理案件,并且借给了我基本书。科长很和蔼健谈,希望我多跟她交流,这期间我跟着她学习,自己增长了很多见识,很幸运遇到贺科长。说真的,这次实习我的确有压力。毕竟是第一次去检察院这样的地方实习。只能认认真真的去做好每一件事。不过,我也相信自己可以应付得了,相信自己能够做好。这次是一个全新的挑战,也是一个机遇,要好好把握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抗诉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案件抗诉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检察院民行科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市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市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正确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做好息诉工作;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省人民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职务;负责对审判人员在办理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案件的初查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办理下级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检察院民行科抗诉工作制度:

  (一)、承办人接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后,在二日内进行审查,提出具体意见。

  (二)、审查判决、裁定坚持“五比一查”的原则,即:

  1、比“案件事实”,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与起诉书认定的事实是否相同;

  2、比“采信证据”,看判决书采信的证据与公诉机关举证的证据是否一致:

  3、比“案件定性”,看判决书认定的罪名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是否一致;

  4、比“适用条款”,看判决书引用的条款是否正确,有无多引或少引条款的情况;

  5、比“量刑幅度”,看判决书的量刑幅度是否与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一致:

  6、要查清是否有违背诉讼程序的情形。

  (三)、经审查需要抗诉的案件,办案人应在三日内提出,科长审查同意后报主管检察长、检察长决定。

  (四)、经检察长决定提出抗诉的寒件,承办人应在二日内将刑事抗诉书草拟完毕,报科长、主管检察长审查。

  (五)、发现应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案件,经科长、主管检察长、检委会同意后,应在十日内完成提请抗诉的法律文书的草拟、审批及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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