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成本会计实训报告(通用17篇)
总之,经过这一周的成本会计的实训,让我掌握了成本会计工作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过程;将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实践,很好的结合了起来,不仅增进了我们对企业实际工作以及运作情况的认识,也让我们看清自己在会计工作方面的优点和不足。相信这次实训会对我以后的学习产生很大的作用。
优秀成本会计实训报告 篇9
一、实训目标
通过这次实操,咱要摸清分批法的门道和适用场景,深入理解产品成本计算的核心原理,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在完工品和月末在制品之间的归集分配方法及其对应的账务处理技巧,对分批法的成本核算流程做到手到擒来,全面领会并灵活运用其常规步骤与方法。
二、实训要求
根据模拟企业的实训资料,采用分批法独立完成6月份各项费用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的分配任务,全方位体验分批法在成本计算业务流程中的实际应用,并练就一手成本核算的`操作绝活。
【注意】本次实训中,为确保答案唯一性,分配率能除尽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五位,其余情况四舍五入至两位小数,产生的尾差统一计入表格最后一项承担者。
三、实验工具清单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分配表、明细表、计算单、草稿纸、计算器、签字笔、铅笔、计算机及EXCEL软件等全套装备。
四、操作步骤与方法
分批法这招,就是按产品的批次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立成本明细账,精准算出每一批次产品的成本。它尤其适用于小批量、单件生产的厂家,比如重型机械、船舶制造、精密仪器等行业;新产品的研发试制,或者那些款式频繁变换的高档时装生产,也常采用分批法算成本。
相较于其他成本计算方法,分批法最鲜明的特点在于:以产品批次为成本计算对象,按生产周期为成本计算周期,通常涉及到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费用的分批分配问题。
(1)按照产品批次划分成本项目,设立对应的成本计算单和明细账。
(2)审验、归集并分配生产费用,将审核无误的各项费用归集起来,编制各种分配表。对于直接耗用的费用,直接计入各批次的成本计算单相应成本项目;共同耗用的间接费用和其他间接费,则先归集再按照一定标准分配到相关批次的成本计算单上。
(3)运用适宜的方法计算完工产品和期末在产品的成本。
五、数据记录、处理与分析
按产品批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分成本项目设行或专栏,用来积累该批次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费用;随后归集分配费用,最终算出完工产品的成本。
1.根据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各项要素费用的分配:
(1)材料费用分配:例如011号产品的分配金额=4000×0.17=680元;其他批次以此类推,通过分配率搞定。
(2)职工薪酬分配:类似地,发电机组人工费用分配率=22340/16000,然后分别计算出各批次应计人工费;电动机组同理,只是依据生产工时来计算。
(3)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配:遵循“上月提折旧+新增资产应提折旧-减少资产应提折旧=本月应计提折旧额”的原则处理。
(4)其他支出分配,亦照此办理。
2.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登记:
通过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等各种来源,汇总得出工具车间待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共118833.2元。
3.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根据各部门耗用量,采用直接分配法,待分配辅助生产费用118833.2元按供应劳务数量4500(生产车间耗用3800,管理部门耗用700)的比例分配,分配率一算,立马得出各部门应分摊的费用金额。
4.编制并分配基本生产车间制造费用:
首先汇总制造费用明细账,经过一番加加减减,得出制造费用总计235027.6元。接着,以实际生产工时为基础,计算出制造费用分配率。4.按此分配率逐一给五个批次分配制造费用,并登记进明细账。
接下来,别忘了登记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运用约当产量法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间分配费用,编制产品汇总表,进一步登记产品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
4.编写科目汇总表记录本期借贷发生额,整理会计分录簿,把上述各个环节的会计事项依次录入,从银行款项支付、应付水电费,到各类费用分配,再到结转产成品成本,一气呵成。
六、心得体会
成本会计实训这门课,对于我们这些即将踏上实习岗位的大三学子来说,简直如同实战前的磨刀石,不仅涵盖了会计、管理、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的知识要点,更是现代企业管理技术提升的具体体现。想要在实习和未来工作中轻松应对现代企业的成本核算,学好这门课至关重要。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实训过程中,我深感要想真正学好成本会计,必须具备“三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毕竟,会计工作繁杂琐碎,成本会计尤甚,稍有不慎就可能出差错。而整个费用分配环节环环相扣,一旦前面有误,后面计算便无法顺利推进。因此,耐心细致的态度尤为重要。
没有人天生就是高手,都是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才逐渐成长起来的。这次成本会计实训让我深刻体会到,要想在成本会计领域游刃有余,除了虚心求教、不断提高专业素养,还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始终保持积极良好的心态,这样才能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地胜任会计岗位,成为真正的成本核算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