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九项准则自查自纠报告范文(通用34篇)
2、药店任命顾金荣(中专毕业)为营业员;陈立合(中医大专毕业)为验收、养护员(包括中药饮片)兼营业员;顾金荣为采购员、电脑管理员。
3、所有人员都经药监部门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
4、药店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未发现患有病、传染病和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
5、开展药店内部组织的培训及药监部门组织培训相结合的员工职工继续教育,并建立了教育培训档案。
三、设施和设备
1、本药店营业面积50平方米,药店的营业场所、办公区、生活区分开管理,符合小型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置要求。
2、营业场所宽敞、整洁;货架、柜台整齐。药品分类、导购标志齐全、醒目。
3、有调节温湿度的设备——空调、温湿度计。
4、衡器完好并定期到法定部门进行检测。药品调剂工具、包装药袋清洁。
5、店堂内明亮、清洁、货架齐全,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按规定设立合格品区(绿色)和不合格品区(红色),并配备了必要的养护设备——空调、温湿度计,冰箱。
6、计量器具、养护设备能够做到每半年养护检查一次,并记录完整。
四、进货与验收方面
1、药品的购进能严格按照药店《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性文件执行。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查验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供货企业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确保供货企业资格合法,签订明确质量条款的购销合同,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条款的执行。购进药品及时验收、填写购进记录(注:本药店购进记录与入库质量验收记录合并填写),并按要求保存。
2、药品由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能严格按照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程序性文件,对到货药品及时进行验收,并按照生产厂家、品名、外包装、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生产批号、规格等项逐批验收,做好《药品购进与质量验收记录》,20xx年以来,药品入库合格率为100﹪,未发现不合格药品情况,程序符合要求,记录完整。
3、能严格执行首营企业审核制度,首营企业台帐健全。审核程序符合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中程序性文件要求。首营品种管理制度、管理程序、台帐簿册健全。
五、陈列储存方面
1、药品陈列储存按用途分类,对近效期的药品养护员能按月填报近效期报表,并使用近效期标志。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有完整的程序和记录簿册,到目前为止未发现不合格药品。
3、营业场所的温湿度坚持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各一次进行监测、管理和记录(店堂温度保持在0℃—25℃,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发现超出范围,能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且记录完整。
4、陈列药品能够按照用途分类存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存放;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销售结束,并且记录完整。
5、陈列药品的货架、货柜内能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私人物品等。
6、陈列药品能按月养护检查,重点养护品种及拆零、近效期药品按半月养护检查,养护检查记录完整。养护中未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
六、销售与服务方面
1、药店营业时间内,能确保药师在岗,考勤记录完整。方便患者咨询。
2、营业人员在岗时都能身着工作服,注意仪表,保持个人卫生,文明服务。销售药品时,能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
3、药品销售能严格按照"药品销售和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药品销售没有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情况;处方药销售能做好记录,且记录完整,处方审核、调配、复核人章印齐全,并按月装订保存。处方所列药品未出现擅自更改或代用的情况发生。对非处方药销售,根据顾客需要药师能对其购药、用药进行指导。
4、销售拆零药品使用卫生清洁的包装药袋,药袋上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原包装有效期等项目齐全,拆零操作规范,记录完整。
5、经营中药饮片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及省级药监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调配工具齐全。在销售中营业人员能力求做到计量标准。
6、营业场所服务公约、非处方药忠告语、处方药警示语及服务监督齐全,位置醒目。《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驻店药师公示牌等都已悬挂上墙。
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健全,有台帐簿册。
8、营业场所设置了顾客意见簿,公布了监督电话,建立健全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七、计算机药品电子监管的管理
我店负责人负责指导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数据的录入,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整改措施:通过积极联系电信运营商络维护,请教计算机专业人员,认真研究学习,操作人员现已能够独立完成操作。
八、其它方面
1、本药店自开业以来未出现经营假劣药品以及被药监部门查处的情况。
2、注意收集质量信息,能经常从各级药监部门下发的文件和通知、络、报刊等方面了解药品质量信息,并建立了质量信息档案。
3、建立了药品质量档案。
4、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能按照制度要求定期考核,并有考核记录。
5、本药店未经营二类药品及毒性中药材。
九、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本药店仍存在不足之处,如药店营业员医药专业知识有待提高,营销水平尚不够高等,但总的来说已基本达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现申请GSP认证,请受理指正。
医生九项准则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篇24
国家林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办规〔20xx〕194号)文件精神,我厅积极部署开展了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自查范围。确定本次自查自纠时间为20xx年11月23日—12月5日,检查范围为20xx年—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不含厦门市),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林业生产救灾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为加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和有效使用,我厅及时转发了国家林业局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各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要求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每年都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资金进行抽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二)资金申请情况。我省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审核、筛选后,由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省林业厅、财政厅申报,最后由省林业厅、财政厅转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保证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