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自查报告集锦(通用33篇)
三是检查过程中,员工们将交叉错杂的电源线理顺,将电线板破损问题及时上报到相关部门。现相关部门已经进行了维修,但有些问题已无法修整完好,例如房屋漏水和踏脚板松懈等问题,需相关部门进一步进行修缮。
四是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私自乱接插头插座。电暖气、热得快、电褥垫等违章用电设备坚决杜绝使用。电器线路插座周围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堆放任何易燃物和其它杂物,做到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并养成外出时随手关灯、关空调的好习惯。
我部门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日间工作完全按照安全制度执行,部门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到安全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把安全工作视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永不放松!
银行自查报告集锦 篇16
根据分行《关于开展20xx年十大重点领域案件风险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分行关于自查以条块相结合的方式的安排,支行营业部安照“资金交易交易权限管理、操作牵制、存款与柜台业务对账、柜台禁止性行为。——运营管理部”的自查要求,于20xx年5月20日到5月23日开展了相关项目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资金条线方面:
1、资金交易权限管理:支行自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间共进行大额询价246笔,总金额折美元约4400万元,大额询价系统操作员已通过资金清算考试,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
2、资金交易操作牵制:支行大额询价操作系统操作员为15级事中监督兼库管员,与前台外汇结算业务相分离,符合相关操作牵制的要求。
二、运营条线方面:
柜台禁止性行为:
1)柜员卡使用:支行营业部目前共有18名员工,从录相抽查和日常观查中发现,每位员工均能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保管好自己的操作员卡、密码及个人名章,没有外借、盗用、复制等情况发生。
2)重要物品保管、使用:从日常查库和抽查录相及调阅登记簿等方式入手检查柜员有无违反领用、登记、交接、作废和销毁制度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保管。检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情况发生。
3)柜台业务:支行营业部共有柜员11人,通过查看系统预警、抽查录相、查看相关登记簿、查看办公抽屉、保险箱等物品存放处、查看验印系统中非自动验印通过的记录,调阅相关凭证有无手工验印人员的签章等方式,检查未发现存在柜员办理本人业务、不按规定核对预留印鉴或支付密钥办理业务、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和支付设备(如网银U盾或令牌、密码信封、支付密码器等)、代客户保管客户存单、卡、折、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身份证件等重要物品、代客申请、启用、操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业务、柜员对明知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的情况。
4)办理开户、变更、挂失等业务:检查自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期间对公开户、变更共计113户,个人开户462户,个人电子银行签约560户,轻松理财功能开通/关闭/修改182户,检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办理个人代理开户业务中,存在柜员未与被代理人进行电话核实便进行开户的现象(总户数为27户,已整改23户,无法整改的4户)。在办理个人外汇买卖签约时,未让客户签个人外汇买卖协议,总的户数为297户。由于柜员在平台签约时只需勾选,而又不知道相关操作要求,且我行未领到个人外汇买卖协议书,致使柜员们长期未按要求操作。 5)业务授权:支行营业部目前有2名30级授权柜员和1名15级授权柜员,通过现场调阅录相、通过系统调取有发起时授权记录的业务流程、关注被总行后台打回的业务流程及方式二业务和检查业务凭证的方式,未发现授权柜员在授权过程中存在不审核业务、超权限授权等问题。
6)授信:通过调阅放款文件资料、联系单、交接登记簿等,并结合风管、商票、核心等系统中相关信息,检查未发现存在违规出具信用证或其他保函、票据、存单的违规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关于个人代理开户必须与被代理电话核实的问题,我行已要求柜员对遗漏的账户进行了电话补核实,但有4户由于无法联系到客户而无法核实。目前要求柜员在办理个人代理开户时必须电话核实后才能办理业务,并且安排专人对每月装订的个人开户申请书进行复查,确保电话核实工作做到位。关于办理个人外汇买卖签约时未让客户签个人外汇买卖协议的问题,总的户数为297户。目前已从分行申领了个人外汇买卖协议,柜员在平台签约同时让客户签个人外汇买卖协议。在今后的运营工作中,支行营业部将更加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式,遇到问题多请示、汇报,将运营差错降到最低。
银行自查报告集锦 篇17
按照省社《银监局关于》(辽银监发[20xx]18号)文件要求,合规收费标准,纠正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行积极的进行合规收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自查
接到省社通知后我行迅速成立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相关各部室为成员的服务收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分工职责,统筹安排,依据辽银监【20xx】18号文件的服务收费相关自律制度,有序开展服务价格目录调整优化、不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清理,对照检查具体内容,细化自查工作方案,对我行的服务收费情况认真开展全面自查。专项清理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会计部、个人业务部、电子银行部
二、自查内容
按照省社、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银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合规收费标准,对我行各分支机构自20xx1月至20xx年5月期间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自查。
1、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业务收费项目,通过在营业厅内悬挂公示牌的方式,严格按照省社网站上统一公布的`价目执行收费,严禁擅自变更价格和自行增加收费项目,及时发布收费价目信息,做到各项收费服务“明码标价”,使金融消费者实时充分了解银行服务收费项目相关内容,从而能够行使自主选择权,使银行收费服务价格不再是“雾里花”、“水中月”。
2、组织员工对照收费标准自查,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
在省社规范化的收费标准的参照下,为确保无误的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以便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我行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员工完成相应的学习。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针对此次自查工作,我行还成立排查小组,包括凭证翻阅整理、安排专人复查,在整个服务收费自查工作中,经过层层复查,未发现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按照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服务价格表中的规定执行,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
3、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升服务品质。
银行机构经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是目前客户投诉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只有从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入手,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水平,使服务收费水平与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效率相匹配,才能让客户感到物有所值,才能让客户愿意且乐于付费。
三、自查总结
通过检查,我行各分支机构均能够严格按照《价格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及上级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的各项要求,无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超出价格目录范围收费,以及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收费价格项目表会计核算收费项目共计83项,我行收费项目17项,不收费项目66项,无违规收费项目。当前我行内发生的业务收费项目有:一是存折(单)书面挂失手续费,标准为5元/折(单);二是存折跨地级市辖取现,标准为每笔按取现金额的5‰,最高50元;三是现金存入跨地级市辖存折(单),标准为每笔按存现金额的5‰,最高50元;四是存折跨地级市辖转帐,标准为按交易金额的5‰收取,最高50元;五是存折(存单、银行卡)存款证明20元/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手续费、POS商户手续费、农信银手续费、结算手续费包括客户挂失手续费、汇款手续费是微机自动产生,不存在乱收费、收费凭证串用乱用、收费不入账、同城不同价及随意收取客户费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