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范文(通用34篇)
3、单位资产无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现象。
4、无未经审批擅自处置资产,出现资产流失问题。
5、资产评估符合有关规定,无应评估未评估的事项。
(五)、政府采购方面
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全面、完整。采购模式规范,采购方式选择合法。不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进行采购。不存在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现象。
(六)、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签订的主体均合法、签订程序合规,签订内容与批复的计划和预算相符,合同的执行
严格规范。不存在利用合同做违法违规的现象。
(七)、国库支付方面
1、用款计划编报及时完整,无超预算申报用款计划。
2、无大额提现等手段规避国库集中支付。
3、无利用现金发放工资津贴现象。
4、无违规归垫资金现象。
(八)、非税收入及银行帐户管理方面
1、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无未经批准自定项目或超标准收费现象。
2、银行帐户按规定管理,无违规开立银行帐户现象。
(九)、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及各种专项检查意见情况
1、对历次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
2、对淮委财务检查及专项检查意见及时整改落实。
3、对照其他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国家审计署公告的问题进行检查,类似问题也做到了整改落实。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通过自查,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单位财经预算和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有关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篇22
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各项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我乡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时救济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乡成立了由分管副乡长罗应华为组长,社会事务办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各项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救灾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我乡民政专项资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资金使用情况
医疗救助资金共发放370000元;
农村低保资金共发放10100476元;
五保资金共发放627719元;
高龄老人补助资金共发放175800元;
临时救济资金共发放48100元;通过自查,我乡的医疗救助资金,低保、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时救济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资金的'问题。
有关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篇23
一、加强组织领导。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乡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陆珂为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农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二、自查内容。
主要对我乡xx年-xx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及时打卡发放到户,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专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抵扣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自查的方式和方法。
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及涉农资金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我乡共计11个行政村,-xx年粮食直补资金199.58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154万元,一事一议31个项目资金488万元进行了账面梳理,统计制表,到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享受直补、综补超过20亩的农户进行了重点核查,并走村入户,直接询问农户,并现场记录农户对粮补及一事一议情况的.反映。
四、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经对全乡农户补贴信息进行排查发现,大于20亩的农户有25户计555.49亩,其中涉及村干部两名,经调查情况属实,本户承包其兄弟的地亩。因其兄弟长年外出,在南方跑大车,自愿把承包地交给自家兄弟耕种。已经要求这两名干部把详细情况作一个书面说明,报到财政所备案。
通过这次的自查,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今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坚决做到查出一例纠正一例,真正把党和国家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有关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篇24
近几年来,xx区财政局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通过依法规范财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现了科学合理配置政府的财政资源,增强政府公共保障能力,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促进了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一)贯彻执行预算法律制度。一是根据预算法和省市关于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合理编制各年度区级财政收支计划,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证规定的重点支出需要。二是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实施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增加预算透明度,提高预算约束力,维护区人大审批监督预算的地位和权威。三是在预算编制和报送审批过程中,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区人大经工委报送预算等资料,并按财经委提出的初审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在配合做好预算初审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时间提交经区政府审议批准的预算草案报告及其他重要情况,努力为人代会审议预算草案提供相关资料。四是以规范超收安排和预算调整为重点,健全预算执行报告制度,协助区政府做好有关工作,认真按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按进度安排支出,依法对预算执行情况实施财政监督,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五是改进决算编报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进行审批监督。
(二)贯彻执行财政改革法律制度。一是贯彻执行部门预算制度。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推进部门预算改革,选择民政局、卫生局2个部门为20xx年编制部门预算试点单位,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编制范围,试行综合预算,具体编制到类、款、项级预算科目,人员、公用经费细化到目级预算科目,专项资金核定到具体项目,使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二是贯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我区是在20xx年开始实行财政性资金支出由国库集中支付的,主要是把个人工资纳入国库集中直接支付,即改变个人工资经费逐月拨给单位的做法,由财政部门直接把个人工资划入工资卡,我区从20xx年12月起实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统发。三是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我区认真探索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去年完成4宗采购任务,平均节约率达17.4%,实现了对财政支出管理从分配到使用的全程监督和财政支出效益的最大化。四是贯彻执行财政管理信息化制度。全区已在各镇(办)成立了财政结算中心,对所属有经费补贴或由镇(办)直接管理的下属站、所、办和各行政村的财务收支活动,全部纳入财政结算中心集中管理,实行单位单独设账、分户核算、“非零户”的管理办法,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统一管理和核算。
(三)贯彻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法律制度。我区开展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已有相当长的时间,早在1988年县区分设时即设立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开始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管理范围。1992年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199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颁发,我区预算外资金开始进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新阶段。1997年颁行《xx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设立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核算。1999年起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财政委托银行代收; 20xx年春季起对城区中小学校教育收费委托银行代收代扣,实行票款分离。另外,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财物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票据,坚持实行“以票控款、以旧换新”制度,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票据的行为。加大预算外资金帐户的管理,按照“单位自报、财政确认、人行审批”的基本程序对单位的帐户进行清理,防止多头开户。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稽查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涉农、涉教、涉企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对涉农、涉企收费实行“两证一票一卡”(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统一票据和企业、农民交费登记卡)管理办法,对中小学生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有效制止了乱收费,减轻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