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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的调研报告(通用32篇)

2024-04-18 21:07:20报告范文打印
有关企业的调研报告(通用32篇)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以“企业大走访、矛盾大排查”为主题的企业评机关(单位)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县物价局纪检组于4月28-29日对太白镇5家企业进行了走访,全面调查目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矛盾和问题,重点了解企业对县直机关(单位)服....

  1.内控等同于合规。部分企业以为内控工作就是合规工作,不是出于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而是为了应对监管机构、债权人和投资者的要求。因此,在开展内控工作时,通常会采用被动应付而非主动执行的方式。

  2.内控是区别于现有管理的一套新体系。许多企业以为内控和企业管理是各自独立的体系,因此,普遍认为内控建设是从无到有地去形成一套新体系的过程。在对调研问卷数据进一步分析后我们发现,2 97家声称自已未曾开展内控体系建设的小企业中,实际仅有68家企业未实施过其他管理工具和标准,而其余的企业或多或少在经营管理中应用了各种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或管理工具和方法,但是他们不认为这些与内控有关。

  众所周知,企业不可能同时依照两套标准来实施管理,如果在同一领域内出现一套以上的管理体系,那么必然有一些体系是用来满足形式要求的,并不会真正被用于管理中。因此,如果企业不能正确认识内控与管理的关系,而是将内控定位为一个形式上的管理体系,那么任何为此发生的成本都将是额外负担,关于内控体系建设的成本效益的讨论都将毫无意义。

  3.内控建设、评价和审计概念混淆。调研问卷结果表明,41%企业已经开展了内控建设,32%企业已经开展了内控评价,36%企业已经开展了内控审计。内控评价和内控审计数据倒挂,其根本原因是因为许多企业不清楚内控建设、评价、审计的区别与联系,现场调研的结果也充分印证了这点,企业要么将内控建设和评价割裂开展,要么将内控评价与内控审计混为一谈。

  (二)管理者的内在驱动不足

  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流程简单、人员关系紧密,内控的效果往往不是立竿见影,再加上对内部控制的误解,企业的管理者容易对内控形成认识上的抵触,将内控置于经营盈利与企业增长的对立面。内控实施的成功经验是,先驱动企业管理者启动内控工作,然后在执行过程中让其理解内部控制对企业管理的意义,使其能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因此,如何找到让小型企业管理者启动内控工作的驱动力是很重要的起点。根据调研问卷和现场调研结果分析,企业管理者开展内控建设的驱动力主要来自于以下两方面:

  1.法规红线。包括各类强制性监管要求、上市合规要求、税务要求、筹融资评价标准等,虽然不见得能让他们正确理解内控,但至少可以推动企业开始启动内控体系建设。但是,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如果相关监管机构对这些内控监管要求缺少有效的监管和处罚措施,那么这个因素的驱动力就会消失。

  2.实质性受益。小型企业表现出对实施内部控制的顾虑。究其原因,主要是担心效益与成本不匹配。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如果能让企业所有者了解到通过内控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升收益、赢得市场这些这些效果,那么其开展内控的意愿会极大的提升。比如,腾邦国际的财务部门在一开始推行预算控制时,老板并不重视和认同,只是勉强同意先对费用实施预算控制。但是,当老板看到费用控制实施所产生的显著效果后,就开始主动介入,要求在企业内全面推进预算控制工作。同时小企业所有者希望未来在内部控制方面要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充分考虑投入产出比。

  (三)内控经验不足

  在调查问卷中,有62%的企业提到了人员经验不足是开展内控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内控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了解企业实际情况的人,以及掌握内控技术的人共同参与。大型企业通常可以通过招聘专业人才或者外包的方式,去解决内控经验和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但小型企业因资源有限而很难做到,并进而影响了内控在小型企业内的实施面。因此,如何帮助小型企业解决内部人员经验不足的问题,是未来小型企业内控规范推广的重要任务。

  (四)方法不正确

  在现场调研的座谈会上,有些小企业表示“企业内控做了太多没必要的内容”、“有些领域缺少政策指导”、“做出来这套东西就是摆着看的”。在进一步了解这些企业的做法后,我们发现这些企业往往采用的是国内流行的“对标法”来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即按照内控规范和指引的条款逐条对照实施,工作成果往往就是对标后的一套内控手册。这种方法将内控工作变成了可以快速完成的任务,建设过程纯粹按图索骥、没有对政策的融会贯通、缺少因地制宜,不能将控制要求落实于执行,加之没有建立后续的完善更新机制,这样的内控建设不可能对企业管理提供帮助,工作成果势必被企业束之高阁。这些错误做法中,其实蕴含了对内部控制的另一些普遍性误解,包括:将内控建设视为一次性的项目,做完就一劳永逸;内控建设就是编一套制度或手册,建设过程往往不考虑执行效果;内控建设就是保证对政策条款的全部符合,无偏差,等等。

  (五)现有内控规范对小企业的适用性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制定是以大中型企业为对象,没有考虑小型企业的管理特点。因此,对小型企业而言,要全面遵循确实存在较大难度,比如公司治理的相关条款要求公司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这对治理水平相对不高的小型企业来说适用性就不高。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内控规范对大型企业的适用度较高,51%的企业认为完全适用,3%的企业认为成本高而不适用。但对小型企业而言,只有31%的企业认为完全适用,11%的企业认为成本高而不适用,3%的企业认为完全不适用。此外,现有的内控规范体系没有对开展内控工作的方法进行系统说明,直接导致实务中正确和错误内控工作方法并存,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企业内控工作的实施效果,企业也会因错误的工作方法而加深对内控的误解。根据调查问卷数据统计显示,小企业认为以下环节的工作方法有必要进一步规范:整体控制环境如何梳理与加强;如何将控制活动体系化;如何规范风险评估的程序;如何实现控制活动执行的持续性以及如何评价控制活动的有效性。

  四、相关政策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小企业的发展,国务院于xx年10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方向;xx年5月8日,国务院又发布了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中国制造20__》,为小企业集聚的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专精特新”,提供了战略性的政策保障。为了进一步提升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议有关部门聚焦我国小企业实际需求,以帮助小企业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保障企业持续运营、培育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目标,尽快制定出台一套为中国小企业量身定制的内控规范,并指导小企业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

  (一)以“帮助小型企业实现管理提升”为制定内控规范的首要目的

  内控规范的制定目的决定了其内容范围和效用性质。如果以实现小型企业合规为目的,那么应以财务报告控制为主线制定规范。但合规目的下制定出来的规范,对超过99%以上没有上市合规需求的小型企业来说,就没有很大吸引力和实质性帮助。如果以帮助小型企业实现管理提升为目的,那么应以管理全过程为主线制定规范,但为保证规范的操作性,有可能需要根据合规要求,对合规范围内的内控补充一些特别的说明。无论对于哪种性质、处于哪个行业的小型企业,要成长发展、要做大做强,都会对管理提升有着迫切的需求。因此,我们建议,在充分考虑小型企业特性的基础上,将帮助企业实现管理提升作为规范制定的首要目标,核心内容上以全面内控为基础,强化“小企业”特点。

  (二)以“强化实施效果和工作方法、弱化控制手段”为构建内控规范的主旨

  小企业内控规范应重点解决内控是什么(即内控的效果)、内控要做什么(即内控的内容)和怎么做内控(即内控的方法)。专家调研的结果表明,93%的专家支持在规范中阐述内控效果;36%的专家认为应在规范中涵盖具体领域的控制内容;64%的专家认为应考虑在规范中阐述内控工作方法。我们认为,内控的效果可用来端正对内控的认识,内控的方法可为企业提供有利于企业管理的工具,这两部分是必须的。在内控效果部分可以参照COSO框架(20__)的表述方式,分要素用概括化的原则来阐明内容,同时特别要补充明确内控的局限性、内控与管理的关系、有效的内控五要素需具备的特征;在内控的方法部分应秉承“功能达成、操作简化”的设计原则,重点考量功能实现方法的经济性,强调建设与执行的关系、建设与完善的关系以及长效保障机制等。而内控的具体控制手段由于存在跨行业差异较大、管理内容太过具体等问题,无法保证规范制定的完整性和普遍适用性。同时,由于管理方法日新月异,很容易造成规范内容的过时。因此,我们建议不在规范中明确内控的具体控制手段,而将其放在配套的解读或指引中,以案例方式介绍小型企业在典型领域中的管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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