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通用35篇)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5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的基本职能为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人员及机构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现有编制数68人,在职教职工25人,退休职工43人,学校自聘人员1人,内设机构4个,学校无公务车。
(三)资产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资产总额为436.49万元,其中, 固定资产为418.09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20xx年预算收入总额为458.8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54.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7万元。
(二)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20xx年预算收入总额为458.8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54.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7万元。
20xx年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取得以下工作成果: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依据 “三年发展规划”,以新课程改革为依托,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践探索,强化学校的内部管理,全面落实“促全面发展,办灵动学校”的办学理念,树立新形象,建树新业绩,实现了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发展。
20xx年学校进一步加强各种制度建立、完善,使后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提高服务工作实效。认真开展专题活动,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与派出所及友邻单位共建,加强周边环境治理。加强校园协警管理和护校队队伍建设,及时调整人员,保证物资配备,保障了校园不受外来干扰和侵害。加强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20xx年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重大支出为劳务费,主要用于外聘教师和临聘人员费用。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无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无特别说明的情况则无需阐述)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xx年预算收入总额为458.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377.0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81.84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在收到财政下达的各类款项后,按照资金的用途使用,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支付.
(三)决算编制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决算收入总额为463.23万元。
20xx年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决算支出总额为479.7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62.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8万元。
(四)支出绩效情况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和细化了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财务收支平衡,保障学校工作正常开展和教育教学目标的完成
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制定了《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会计工作人员岗位制度等相关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了内部监督和控制,加强了对学校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财务运行透明,按照东区财政局的要求,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及时对预算和决算信息进行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无追加预算现象发生,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尽量减少结转结余额度,学校需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控制超支现象发生。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6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xx〕26号)和《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效通〔20xx〕第6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效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顺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目的
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xx年所有省(市、区)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仍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本省(市、区)标准,为普通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
据统计,20xx年春季永顺县城区小学已有在校学生15409名。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涌进城内,再加上二胎生育政策的开放,初步估计20xx年-20xx年5年永顺县城区小学生将维持在18000人以上。但20xx年永顺县城区小学仅有学位11000余个,存在7000余个小学学位缺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仅8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就有57个。
20xx年省政府高度重视永顺县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做出了省、州、县三级共同出资新建溪洲小学的指示。省政府为支持湘西州义务教育学校扶贫项目建设投资3000万元,同时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要求相关部门为教育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为有效缓解永顺县城区小学入学压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永顺县实施溪洲小学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20xx年永顺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20xx年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溪州芙蓉学校建设。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芙蓉学校)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溪州芙蓉学校艺体馆建设资金700万,芙蓉镇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40万元,付学校项目体育馆及附属工程建设款56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拨付情况
①施工方提交资金申请至项目单位;
②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③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将款拨至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单位将款项支付给施工方。
4.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建许可〔20xx〕187号),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东、南侧为规划道路、西北侧为南山大道,北侧为原始山体,场地东北高西南底(高差约45m),总用地面积为18.45公顷(合276.8亩左右),总建筑面积为41221.8㎡,总投资为24100万元。学校可分为三个区,东北为运动区、东南为教学区,西北为生活区。教学区包括3栋教学楼(一~三)、1栋图书办公楼(含门楼、报告厅)、1栋科技楼、1栋幼儿园;运动区包括1栋体育馆、1座400m田径运动场;生活区包括1栋食堂、1栋学生公寓、1栋教师周转房、另外配建1座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