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个人的自查报告(精选34篇)
2、在教学中,应当营造积极互动的教学氛围,采用多样的教学方法,灵活运用,把学法指导寓于教学之中,为学生自主学习、体验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提供充分的空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主动和富有个性的学习。
2、课后多写教学反思。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及教学效果,更新教学观念,改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水平,使自己真正成为教学和研究的主人。
学校教师个人的自查报告 篇34
接市局和中心校通知后,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洛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和偃教78号文件,并要求全体教师针对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和反思,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没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学校没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学校没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学校没有发现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学校没有发现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六、学校没有发现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七、学校没有发现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八、学校没有发现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九、针对上述情况,我校均没有教师参与其中,并且认真向教师讲述了市局查出力度和惩罚措施,学校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教师师德学习,端正工作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一名光明磊落的人们教师;
十、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学校确实以后,将立即向上级汇报情况,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同时,取消其参加本年度评先、评优、职评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