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通用31篇)
3、20xx年教材退费余额学校计划上交国库。
4、20xx年资助资金学校集中发放现金,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字迹与申请表一致,并邀请上级领导、洑水财政所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回顾过去几年的资助工作,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使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学前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篇3
洑水初中学生资助、教材退费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学生资助工作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鄂教助【20xx】6号)要求,针对湖北省金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市部分学校资助工作审计指出的问题,我校积极进行整改。现将我校自查整改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校的主要作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放在学生工作的重要位置,为确保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为小组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为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自国家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以来,在工作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不断规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操作程序,资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社会反响良好。
2、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1)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对各班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认真收集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上榜公示,公开透明。贫困学生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贫困学生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同时,由班主任组织各班进行讨论,征求学生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资料不齐全
1、20xx年秋退教材费资料缺退费凭证;
2、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追补部分收支凭证和学生领款签字表;
3、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拨入款(原始)凭证;
4、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拨入款(记账)凭证;
5、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追补部分收支(记账)凭证;
6、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收支(记账)凭证;
7、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追补部分拨入款(原始)凭证;
8、20xx、20xx、20xx、20xx四年的学生申请表没有履行村委会审核并签字盖章这一程序。
(二)、20xx年的教材退费实退资金与拨入资金有差额,余额8522.05元入学校总账挪作公用经费使用,未上交国库。
(三)、个别学生的资助资金采取逐月抵扣生活费的方式,没有直接发放现金。
(四)、个别学生存在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领、代签的现象,由此导致字迹不完全一致。
三、整改情况
1、完善档案资料。我校根据此次整改工作对档案资料的要求,认真查找缺失资料,重新整理归档,分年度装订,达到了档案资料真实、齐全的要求;积极与相关村委会联系,补办了村委会盖章手续。
2、20xx年学生申请表严格履行村委会审核盖章程序。
3、20xx年教材退费余额学校计划上交国库。
4、20xx年资助资金学校集中发放现金,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字迹与申请表一致,并邀请上级领导、洑水财政所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回顾过去几年的资助工作,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使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安陆市洑水初中
20xx年XX月
学前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篇4
根据赣助中心〔20xx〕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xx年秋季―20xx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 ——20xx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资助金,共发放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20xx年秋季 ——20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20xx年秋季 ——20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212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0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4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875万元。
20xx年秋还增补了26人,(每生125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325万元。
20xx春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7.5万元。
20xx秋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