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自查报告(精选5篇)
危险品自查报告 篇1
为了贯彻杭州市江干区区人民政府《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杭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近期对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我公司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韦雁潇
成员:韦雁潇、应风云
要求检查组成员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为了加强对化学样品的管理,实行问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出现问题,一查到底。化学样品由韦雁潇主管具体负责。
三、检查情况
1、化学样品都能按照要求存放保管。
2、无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3、危险化学品有专柜,柜上有有加锁。
4、有专业的化学容器材料
5、办公室有安全防盗锁。
四、存在的问题
1、过期药品还在保存。
2、样品分类不是很明确。
五、改进
公司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对过期药品,我们将与相关部门联系,予以处理。样品分类问题将在月底前整理完毕。
为了配合杭州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我公司将仔细排查,精心安排,努力改进,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
危险品自查报告 篇2
为了贯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安全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于20xx年8月31日对化学保管室所储化学危险药品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查的具体情况
我校化学药品共有6类,其中危险化学品有5类14个品种,分别钡盐2个品种,银盐1个品种,强氧化剂2种,强酸2种,强碱2种,易燃单质2种,易燃有机物3种。一般的化学药品都能按照要求存放保管。化学药品采购、运输手续齐全。
二、存在的问题:
1、易燃品、易爆品没有专门的危险品柜存放,没有加双锁,没有双人管理。
2、危险化学品没有双人管理。
3、没有药品使用登记记录。
4、化学实验废液处理没有记录。
5、室内没有配灭火器、沙袋等应急物品。
6、应急医药品种和数量过少
7、综合保管室门窗存在关闭不严等安全隐患。
8、部分实验储存柜变形
三、整改措施
1、马上配齐灭火器、沙袋等应急物品,修订完善实验事故应急预案。采购相应的应急药品,对综合保管室门窗、实验储存柜进行维修。
2、完善化学仪器室、实验室的各种制度,且上墙公示。具体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制度》、《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仪器室管理人员职责》、《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化学实验应急处理办法》等。
3、建立使用药品记录、废液处理记录。
4、克服困难,加大实验室投入,坚决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做到“四无一保”,落实“五双”管理制度。
5、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学校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实行问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出现问题,一查到底。化学仪器室、化学实验室由青格勒老师具体负责,教导处主管,检查小组督促。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师生开展化学药品安全专项教育和培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化学教师和实验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高度重视包括化学危险品安全在内的各项安全工作管理,不丝毫懈怠,安全警钟长鸣!
危险品自查报告 篇3
为了贯彻呼兰区教育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近期对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
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我校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要求检查组成员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二、建立完善的制度
仪器室、实验室各种制度齐全。具体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制度》、《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仪器室管理人员职责》、《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化学实验应急处理办法》等。
三、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学校为了加强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实行问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出现问题,一查到底。科学仪器室、科学实验室由办公室主管,检查组督促。
四、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2、学校应将危险品(建立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品要作经常性检查。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腐蚀性药品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
4、使用危险化学药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5、化学危险、剧毒药品一旦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五、检查情况
1、化学药品都能按照要求存放保管,
2、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如钾、钠)埋入土中;红磷、硫粉、镁条存放在铁柜中。
3、易燃、易爆、酸性腐蚀品和碱性腐蚀品出入库有登记。
4、危险化学品有专柜,柜上加锁,双人双锁。
5、实验室、仪器室均有锁并配有灭火器和沙箱。
危险品自查报告 篇4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生产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以下统称为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化学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在购买的危险化学品中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后销售或使用;
(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对外销售,仅为本企业非化工类生产装置配套,参与的下一个生产过程不是化学反应过程;
(三)在溶解、萃取等物理过程中作为溶剂的危险化学品,仅在生产装置循环使用且没有参与化学反应(以低浓度化学品提纯生产高浓度危险化学品的加工过程除外);
(四)以“现场供气”模式生产空气化工产品;
(五)生产中直接放空的气体为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总部)以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负责产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一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实施(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