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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范文3000字(通用23篇)

2024-09-09 19:22:39报告范文打印
调研报告范文3000字(通用23篇) 县政协根据地区政协确定的调研专题和今年的工作要点,在狠抓联系乡村抗震房建设的基础上,还针对今年抗震房建设工作任务,专门抽出力量组成专题调研组多次深入到各乡(镇),通过深入建房现场实地走访了解,与工程人员、农民、乡村领导交....

  (1) 空心村形成的第一个主要原因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或者时间更早,农民在农村居住,从事农业生产。因为是手工农业时代,很多农业作业是需要占用大量土地的,如家家户户曾经需要的打小麦或晒稻子的麦(稻)场,每个打麦(稻)场占用土地将近一亩左右。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到来,联合收割机的使用,农村的那些麦(稻)场已经没有作用了。村里一百亩的宅基地,这些曾经的麦(稻)场所占比例有30亩左右。

  (2) 空心村形成的第二个主要原因

  是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性质。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而集体又缺乏管理和规划。农民的原则是能占就占,哪怕占有的土地常年闲置。如果有新户要建房子,只能在自己老宅基地上建,老宅基地不够的农民,如果建房只能建在自己家的耕地上。这也是中国农村很奇怪的一个现象,耕地里违法建了不少房子,而村庄里面很多闲置的旧宅基地。

  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制度,约束了农村宅基地的开发和流转利用。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在集体内部流转,这完全是一句空话。宅基地的流转,是需要支付流转费用的。但这宅基地是集体的土地,让集体内部的农民利用集体自己的闲置宅基地,而支付费用给那些长期霸占集体宅基地的农民。建房农民不愿意,只好在自己家的耕地上建房。如果让那些拥有大量旧宅基地的农民无偿交出旧宅基地给集体使用,这些农民又不愿意,因为几乎百分之八十的农户都是占用了大量的旧宅基地,集体凭什么让我一户农民上交闲置宅基地,而不是所有农民都上交自己的闲置宅基地。这就是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弊端,集体的土地,宁可闲置也不愿意让别的农民使用。

  (3) 空心村形成的第三个主要原因

  是基层政府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从法律上来分析,集体经济组织完全可以依照法律,对农户没有使用的闲置宅基地进行统一回收,要么给新增加人口建房使用,要么加工成耕地分配给村民种地。因为基层政府的不作为,没有进行宅基地规划,农民这近二十年来建房是东一座西一座,而中间确有很多空地。这些在房子之间的小面积空地,集体回收上来也没有多大意义,很难加工成耕地,加工成耕地使用起来也不方便。

  4.空心村改造的困境

  空心村改造,全国各地有不少地方在实践。但基本上都是以政府资金扶持的模式进行,因为政府的财政资源有限,只有部分的空心村有机会改善或者改善成功。而大部分的空心村根本没有获得改善的机会,或者改善进展很慢,效果不理想。目前在网上可以搜索到的空心村改造成功案例,大多是政府出资改造空心村,树立的一些示范点。

  这也是空心村改善的第一个困境,资金缺乏或者不足。空心村改造,农民要搬迁,搬迁就需要新建房子。虽然目前很多农民有经济实力建新房搬迁,但还是有部分农民没有能力建房搬迁。

  空心村改造的第二个困境。政府没有政策扶持,反而有政策约束,缺乏政府高层土地管理部门的重视。目前出现示范点的空心村改造,大多是地方政府的改造行为,而不是国家土地资源部门重视的结果。

  同样以东巷村为例,政府对空心村改造没有任何指导和扶持。反而约束中心村的成立,中心村的形成是可以大大降低空心村改造的成本。这种以自发形式形成的中心村,目前因为政府的约束而难有进展。政府约束的理由很简单,保护耕地需要,以保护耕地的理由,向建房农民收取高额建房费用。很多建房农民望而却步。

  空心村改造的第三个困境,是基层政府的不作为。面对国家土地的日益紧张,农民建房的迫切需要,空心村的土地严重浪费。基层干部不做中心村规划,对建房农户的要求一推再推,对于空心村多数农民拥有一户多宅,和宅基地面积严重超现象视而不见。

  村级干部不作为,当民间力量期望投资空心村改造时,因为空心村改造影响了村干部以保护耕地理由向建房农民收取高额费用的利益时,民间改造空心村的计划受到抵制和冷漠。

  空心村改造的第四个困境,是法律和现实的冲突。法律在农村来说,如同一张废纸。多部法律强调,不允许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而在空心村的农村,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违反了这些法律。是按法律来收回这些宅基地,还是尊重现实,承认农民拥有这些宅基地的权利。这种冲突需要寻找一个解决方案。

  二、空心村改造建议

  改造空心村的方案可以有很多种,但比较务实和切合实际的不多。如果采用政府主导,用财政扶持的办法来改造空心村,是可以改造一部分具有示范点作用的空心村,数量非常有限,因为政府的财政是有限的。

  如果政府用法律为依据,强制回收农村那些浪费和闲置的宅基地,也是一种方式,但会遭到农民的抵制和抗议,会影响社会稳定。这在日益重视稳定的年代里也是不可行的。

  如果政府尊重现实,认可农民对目前大面积宅基地拥有的权利。那就必须修改相关法律,不仅从法律上认可农民的这种权利,还必须从法律上保障农民流转这些宅基地的权利,只有这些宅基地有流转机会,才会有民间资金介入,用市场经济的力量把这些土地给整合出来。 这种政策支持,完全可以在不影响十八亿亩耕地的原则下进行。空心村改造政策支持,可以限定在十八亿亩耕地以外整合开发的闲置土地。

  如果从法律上寻求政策支持的难度较大,可以在落实法律和尊重现实的两种原则基础上进行:即适当补助,按法律规定回收闲置宅基地。这个补助资金可以是政府投资,也可以是民间投资。因为空心村闲置土地的市场价值,是有一定的投资潜力的。从操作上来讲,民间投资的可行行更大。因为基层政府干部的不作为和行为,会制约这种模式的改造。同样以河南省邓州市彭桥镇陈堰村为例,民间曾经有投资空心村改造的意愿,但村干部说,国家对于空心村土地复垦每亩补助五百元。这个五百元,远远低于国家对土地复垦所提供的资金支持。

  还有一种可以算是不作为的改造方式,即国家放开粮食价格,很 多农村闲置土地,农民自己会加工成耕地,因为种粮食的收入有一定的价值,农民复垦开发土地就会有意义和价值。这种模式只是提醒,粮食价格的放开,可以激发农民种地的热情,激发农民对闲置浪费土地的重视。但如果任其目前农村宅基地的混乱状况,农村会出现很多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总结:

  应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政府的支持与保护力度。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条件下,要尽快实现农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目标,就必须得到法律的保障,特别是政府的有力支持与保护。同时也要加强土地的监督检查,规范土地流转 。

调研报告范文3000字 篇22

  村级财务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村工作的重点,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广大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也是农村工作的难点,更是农村诸多矛盾的焦点,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20xx年以来,嘉禾县通过改革村级财务管理方式,全面推行“村账乡镇代理服务”,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坦坪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的管理,笔者对该镇23个行政村的村级财务进行了调研,采取与村支委、村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座谈的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征求他们对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坦坪镇辖23个行政村,辖区人口5。5万人,是嘉禾县人口第二大镇。该镇实施村账乡镇代理服务以后,村级财务就以委托代理的形式由村账镇代理中心负责管理核算,乡镇财政所所长、经管站站长兼任“村账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村级不再设立会计机构,取消了会计,只设报账联络员1名,并对村级财务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

  (一)实行村账镇代理服务的基本情况

  坦坪镇实行村账镇代理服务以来,全镇23个村均已实行了“村财民理镇监管”的代理管理模式,所有的收支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会计核算业务全部实行了电算化管理,已代理各项资金达2600多万元。

  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程序。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可章循、有规可依。该镇结合县财政局出台的《嘉禾县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嘉禾县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嘉禾县村财乡管工作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坦坪镇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做到了规范操作。各村到村账乡镇代理服务中心报账的程序分为三步:第一步,严格实行审批制度。村级发生经济业务,应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并注明用途和事由,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后,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对不符合支出规定的凭证,由村报账联络员退还经办人,对合规合法的原始凭证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核实签字并盖村务监督委员公章,再由村委会主任审批签字后,交镇驻村干部审核签字,方可办理报销手续,数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还要交镇纪委书记审核签字。第二步,村报账联络员将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分类汇总,报送到村账镇代理服务中心。第三步,村账镇代理服务中心对原始凭证逐笔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各项报表,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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