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精选23篇)
四、学习体会及工作建议
(一)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不增加管理成本。农村社区建设重在引入服务理念,使基本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无需单设机构,不必重复建设服务设施,不会大量增加管理成本。中心村社区(一村一社区)以“两委” 为主导,两委成员与社区工作人员交叉任职,充分调动大学生村官和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服务人员的社区工作积极性,以村民理事会乡贤理事会、民风民俗理事会、志愿者协会、老年人协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为支撑,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村民为主体的新型农村社区民主管理机制,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村落社区以“党小组”为核心,村民理事会为主导,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
建议市政府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步伐,培育壮大社会组织,承接社区服务。
(二)顶层设计,形成建设合力。由各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统一规划协调,整合各部门资源、资金,合力集中打造,有序推进。
(三)政策扶持,搭建服务平台。赣州市出台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赣市字〔〕36号)要求,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xx万元以上扶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每年切出50%用于扶持社区及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县市区将社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市区本级福彩公益金50%投入社区基础设施。
淮北市出台的《关于村级组织服务用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61号)中明确村级组织服务用房建设资金采取按阶段“以奖代补”的形式,由市、县财政按7:3分别承担。如:每个村市级资助21万元,县级匹配9万元。
建议市、旗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支持或以“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建设,给予每个村社区5—10万元的建设补贴。
(四)培育发展能力,保障社区运转。为保证社区(村)正常运转,要给他们保留部分资产资源(门面房、鱼塘、果园、机动地、集体草场等),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和合作经营,使他们有能力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五)社区居民服务全覆盖。社区服务要覆盖到辖区范围内的全部人群,常住人口无论有无户籍和城乡户籍,无论企业和行政事业人员,不留死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比如被撤销(并)的乡镇苏木所在地城镇户籍人员和外来常住人口,都要纳入所在地社区(村)管理和服务。
(六)抓住时机,因地制宜。抓住“十个全覆盖”工程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有利时机,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两委班子有力的、人口条件相对集中稳定、有产业支撑、群众积极性高的村进行“一村一社区”建设。规模较小的村、人口居住分散或生产生活方式相近的地方可以按“多村一社区”的形式组织社区建设。在较大的自然村,可探索进行村落社区建设。
(七)建议召开全市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推进暨现场观摩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