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通用5篇
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缺乏组织性和指导性,任务交办不明确,责任目标不清晰,出现错位和缺位的现象,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整个意识形态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
三是应用网络新媒体积极正面引导的意识和本领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比较单一,在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工委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全员参与,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一是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2.进一步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不断探索新的方法,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党工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
3.进一步掌控网络意思形态主动权。要站在维护一是形态安全的高度,树立互联网思维,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带头触网、上网、用网,督促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对网络谣言、负面炒作、攻击渗透等各种网络乱象,该发声时就发声,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决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你淘汰。
第五篇:县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宣传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找准立足点,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教育思想、深化服务、提升修养等工作,发挥了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鼓励的重要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中层干部管理,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及时传递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向县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实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实施办法》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细则》,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严格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做好宣传,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抓好正面宣传,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壮大主流思想阵地,引导主流意识形态,汇聚正能量。累计在人民日报、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表稿件180余篇。“十元公益”组织、《做足岸上功夫河中水质提升》两篇稿件在人民日报刊发;《“乡情牌”引来逾百亿元项目》《“电商书记”走出全产业链扶贫路》等重点稿件在大众日报刊发;《整合涉农资金激活农业发展新动能》等在山东电视台《晚间新闻》栏目播出。积极加强同媒体的沟通联系,邀请各级各类媒体来我县采访报道,不断提高在主流媒体的上稿率。
(三)强化担当,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中心环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是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应有的政治担当,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我们毫不动摇坚守“主阵地”,在县内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精心策划主题宣传,对县党代会、“两会”等系列重要会议进行了报道和解读。对重大理论问题及时召开办公会进行研究,对外宣传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通过电视台、报纸、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形式不断加强正面宣传,制定舆情突发事件实施方案,引导及时社会舆论,敢于与错误思潮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
二、存在的问题
意识形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理论学习形式单一,系统性不强,基层宣讲载体不灵活。正面宣传的声音还不够洪亮,在题材挖掘上不深不新,新闻报道方式方法陈旧,跟不上受众阅读习惯和信息需求的变化。网上舆论引导管控方式手段不多,负面舆情应对处置机制不健全,舆情发生时存在缺位失语现象。精神文明创建的群众主体性作用和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在落细、落小、落实上存在差距。精神文明建设点多面广,资金投入不足,尤其是创城、公益广告宣传和四德榜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传统文化产业规模小、总量偏少,缺乏市场竞争力,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太少。